近日,小编从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和《五华县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已以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五年。现将其转换成图片格式,以便各位五华老乡查阅,建议收藏!备注:单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 ▼ 单位:亩、元 五华县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 单位:亩、元 附件1:安置方案 ▼ 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土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土地所有权单位,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使用,自谋职业;青苗补偿费全额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征地留用地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有关规定执行。 留用地实地安置按征地面积的10%执行;折算货币安置按征地面积的15%执行。 留用地折算货币方案: 八类地区1000元/平方米、九类地区900元/平方米、十类地区800元/平方米。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按126元/平方米进行折算。 解读材料 ▼ ⑴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 ⑵安置补偿费: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⑶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⑷留用地 :征地留用地主要是政府在征用集体土地时,划定在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核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留给被征地的村农民集体,用于支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并且长期保留农民集体的土地发展权和财产权,从而使被征地农民能够分享到城市发展的土地增值收益。 资料│五华县人民政府网 整理│客家五华 一个有态度的五华新媒体平台 新闻 | 热点 | 生活 | 旅游 | 美食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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