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酱油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酱油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酱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8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789.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 总则 GB 4789.2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 调味品检验 GB 5009.1-85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总则 GB/T 5009.39-1996 酱油卫生标准得分析方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酱油:以粮食和其副产品为原料,经过酿造工艺制成的具有特殊色、 香、味的产品。 3.2 烹调酱油:不直接食用的,适用于烹调加工的酱油。 3.3 餐桌酱油:即可直接食用,又可用于烹调加工的酱油。 4 卫生要求 4.1 感官指标 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混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霉花浮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