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3类人不能再建房

 柳白云 2017-09-07

近年来农村发展到了新的层次,其中土地改革促使农村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毕竟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农村发展必须要走过的一步。在土地改革的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土地确权了,土地确权不但是明确权属关系,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土地确权时,也伴随着土地的清理工作。以前农村土地使用乱象频出,今后对于违规土地将进行处罚,而且土地管理制度也变的严格。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3类人不能再建房

特别是在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再随意使用土地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才行。土地确权结束和清理工作开始后,将有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

1、房屋年久失修、宅基地长期闲置

国家也有政策规定,对于房屋年久失修坍塌、宅基地超过两年未使用的,集体有权进行收回。所以一旦宅基地坍塌无人管理导致长期闲置,被集体收回,那么子女将不能继承宅基地了。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3类人不能再建房

2、非本集体成员

父母为农村户口,子女将户口迁出农村,不再属于农村户口和本集体成员,那么也就不具备继承宅地基的权利,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3类人不能再建房

另外,除了2类人不能继承宅基地,还有3类人将不能再建房了。1、是将原有的宅基地出租或者转让出去,无法再申请宅基地建房;2、不合法的一户多宅强制分户、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的面积;3、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不能再次翻修建房。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2类人无法继承宅基地,3类人不能再建房

总的来说,随着土地确权结束,未来农村土地管理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今后农民在使用宅基地和建房的时候,要按照规定不要违规了。所以,农民要管理好宅基地和房屋,不然最后吃亏的是咱农民自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