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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报不能夹带请示事项(工作手账之一)

 xfmKz 2017-09-07





老万开始有工作手账了!

好像是阿姨妈妈的时髦,这也追?


真希望,我的工作手账经常是这样的:



必须加个注解:这是在模仿鲁迅日记。他老先生可算记手账的鼻祖,他可是什么事都敢往里记录的哦。


我知道,经常“晴无事”不可能的!拿工资不干工作,哪个单位?我问你哪个单位的!计划经济时代也不至于这样吧。


或者,手账经常是这样的也行:




但是,有些人和事,注定了要掺和进来。是专门闯进来丰富我的手帐吗。


这不,上星期六在单位加班写材料,接到了也在加班写材料的小鲜的微信:“请问老万,专报是个什么鬼?”


怎么会问这个?


莫非把专报与请示搞混了。




小鲜,某局办公室的新进公务员。


入职培训的时候我们讨论过政务信息办文等业务。好久不联系了,突然找我,向我讲了这期“出问题”《专报》的前因后果,我做了电话记录如下:




这篇材料涉及的都是重要的“实体性”内容,比如人、财、物。其中,(组建跨多个委办局的领导小组)、(100万元财政经费)、(借房子),初步判断,都超出本单位职权范围,这是比较典型的请示事项,小鲜居然以专报的形式报送?局长也没把住关?显然不符合机关公文规范。


请大家把《条例》拿出来:



参加过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一定准备过这道题目。



15种公文中,没有专报、更没有简报


小鲜发生的这种差错,老万在工作中时不时也碰到。有的单位在专报中夹带请示事项,这让人防不胜防!


哪里有埋汰事,哪里就有对策!老万多次与报送信息简报的单位沟通,讨论怎么防止这类瑕疵,久而久之,归纳了“三板斧”,判断一项工作应该用请示还是专报:





一般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实体性内容的,大部分应该用请示。 具体细分:


(1)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知会上级机构的。重要的事最好用报告,一般的勉强用专报

再次提醒注意!这里的报告是15种公文的一种,而专报不是。


(2)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请上级机构决策的。必须用请示,不能用专报


传说中有一种很庄严而且神圣的东西,叫着“三定”方案,大部分党政机关都有,有的企事业单位也有判断某一事项属不属于本机构职权,必须以三定方案为依据。


近几年又出现更时髦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之类,比三定方案更权威!





(1)当否,请示。

(2)以上情况请予审阅。

(3)县领导如无不同意见,我分局将于下周报送市局。

(4)。。。。。。


专报等信息简报中如果出现以上字眼和句式,都是错误的!


不能出现的字句包括但不限于:

请示。

审阅。

阅示。

盼复。

望批复。

以上建议如领导同意(或不同意),我局将(有下一步动作)。

。。。。。。


在这个问题上,上级与下级受到规范的约束是同等的,即,不仅专报原文不能出现这些关键字;领导在专报上的批示也不能出现这些关键字。这也意味着,领导不能在专报上随意批示。这个问题后续将专门分析。


 




专报,上级没有反馈的义务。

请示,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反馈。


这是两者在处理程序上的最明显区别。


由此派生出一个简易判断办法:请各单位在某一事项行文之前问自己:如果上级领导不回复,我干还是不干?

如果领导不发话就不能干、不敢干的,那肯定不能用专报,只能用请示。




每逢佳节倍思——烤鸭!

明天全家到全聚德吃烤鸭过节!



忘记烤鸭长啥样了,上个图片复习一下。



现如今,各机关都是清汤寡水,一点年货也不发。不免想起当年牛群、冯巩为了纪念俄国科学家巴普洛夫诞辰139周年,专门“打报告”向上级申请公款吃烤鸭。


那些年,我一直替牛群冯巩担心,即便没有八项规定,用“打报告”的行文方式,能吃到烤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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