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政府为了确保实现省、市明确的“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取得“办事流程最优、办事环节最简、申请材料最少、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改革成效,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办关于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限期完成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如下目标: (1)2017年8月起,全市全面实现联网银行抵押权注销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见面服务”,房产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商品房类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2)2017年12月底前,市本级全面实现夫妻间析产、坐落或个人姓名变更等不动产登记即时办结,商品房类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时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和其他个人类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贷款审批及放款)。 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中指出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的办事流程和分解的办事时限,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1、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保障性住房参照办理) 2、现售商品房的首次转移登记(保障性住房参照办理) 3、预购商品房的首次转移登记(保障性住房参照办理) 4、买卖二手房的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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