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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

 鸡爪姜 2017-09-14
  古代科举考试分四步骤:
  ①院试(童生参加,考中称秀才)
  ②乡试(秀才参加,考中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
  ③会试(举人参加,考中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④殿试(贡士参加,考中称进士,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①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探花,作为第三人的代称确立于北宋晚期。探花什么时候被作为进士第三名代称的,这是个很难确切回答的问题。据清人赵翼的《陔余丛考》推测,大约从明朝开始,状元专指殿试第一名、榜眼专指第二名、探花专指第三名,才最终成为定式。  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②一说是明太祖所定。

      ①赵翼在《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中考证:“北宋时第三人亦呼为榜眼。盖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谓之榜眼,其后以第三人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人为榜眼耳。” 
     ②《明史‧选举志二》:“﹝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陔余丛考》卷二十八:“《明史·选举志》云:制所定也。似谓此三种名目,系明太祖所定。” 
  公元587年,隋文帝正式設立科舉制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在唐朝發展成型,并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經袁世凯奏請,慈禧太后以光緒帝的名義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自此延续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
  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唐代考中进士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宋太祖于开宝六年正式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
  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
  宋英宗治平三年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明朝,科举制进入鼎盛时期。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明代科举考试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考生通过县试和府试后称为童生,就可以参加进士科的正式考试,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 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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