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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新生儿和已去世的人都要写,农民需要注意

 老武0u06s4nxbi 2017-09-14

  生活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基础保障。如今农村土地进行确权,进入千家万户,很多地方开始发放了确权登记证。土地确权会对土地边界、面积等进行测量登记,除了登记有关土地的情况外,最重要的就是有关家庭成员登记。确权登记除了户主,还有共有人。随着农村土地确权、价值攀升,家庭成员登记关系到一家人的利益,所以变得尤为重要。那么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共有人又可以写谁呢?

  户主登记,在默认情况下,都是承包这片土地的家庭成员,也可以是土地承包权的代表人。其实,在很多家庭,都是将户口本上的户主登记在册。如果户主已去世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登机,则可以由家庭其他成员选取一位登记为户主。

  那么共有人怎么写?有什么要求?土地确权登记按照土地二轮承包时,家庭实际的成员。以下家庭成员可以登记为共有人。1、新生儿;2、已去世的人,但可以直接将承包地留给家庭其他成员;3、外嫁女、不过要注意娘家和婆家只能选择一处;4、在读大学生、登记时要需要注明具体情况;5、城市工作的成员、工作收入不稳定的,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工作,不可作为共有人;6、农村退伍军人、需备注具体情况。

  随着农村改革,土地确权完成后,以后农村土地价值将会体现出来。特别是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土地入股分红等提升农村土地价值。以后再征地拆迁补偿时,会按照确权登记证人口作为补偿标准。所以,确权登记时,将家庭成员协商,也是为未来上了个保险,也能享受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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