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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移送通知怎么处理

 天天听红歌 2017-09-15
  • 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大审计移送处理力度,加强移送处理管理,明确移送处理的依据和内容,规范移送处理程序,跟踪移送处理结果,促进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依据《审计法》,特制定本办法。一、移送处理的依据《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移送处理依据如下: 1、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对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条例》的规定,已构成违纪的,依据《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要求,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按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3、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犯罪嫌疑,按照《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规定,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据《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二、移送处理的程序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责任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由发现问题的审计人员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并将移送处理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送交法制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报主管局长审阅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移送处理书由法制负责人送达受理机关,并及时索取送达回证和跟踪落实移送处理结果。在移送处理审批过程中,要按要求填写移送处理审批单,办公室存档备案。一、 移送处理书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格式要求,撰写移送处理书;2、 移送处理书的正文要写明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移送依据和对受理机关反馈处理结果的要求;3、 对移交的问题,要保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移送处理书要符合文字清晰、言简意赅的写作要求;4、 所附证明材料要在移送处理书上逐项列清,一并移送到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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