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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国际评级机构六大真实面目

 铁血老枪 2017-09-15
  外资银行投资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的年均收益率估算

  文眼

  弗里德曼说,我们生活在两个超级大国的世界里:一个是美国,一个是穆迪。美国可以用炸弹摧毁一个国家,穆迪可以用债券降级毁灭一个国家。有时候,这两者的力量说不上谁更大。弗里德曼这话尖锐,算是讲到根子上了。一些国际评级机构现在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从历史数据和比较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亚夫

  今年3月初,知名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从“稳定”下调至“负面”,次日又将多家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评级下调至负面。3月底,标普也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评级展望从“稳定”下调至“负面”。

  纵观这些评级机构对中国评级的历史,可以发现如下情况:在经济处于快速上升期,它们刻意压低中国评级,导致中国海外融资成本上升;在经济处于转型期时,再度降低中国评级,存在做空中国的嫌疑。

  而横向看来,相关评级机构对大公司破产和历次金融危机都没有做出任何风险提示。不仅如此,在欧债危机中它们还扮演了“墙倒众人推”的角色,基本丧失了评级机构的预警功能。

  当前,我国对评级机构尤其是国外评级机构的法律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应当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尽快制定信用评级监管法律,从而规范其评级行为。同时要破除评级迷信,降低对国际评级机构的依赖。

  程伟力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存在哪些问题

  1、对主权信用评级存在较大主观性,对中国的评级经不起时间检验

  它们对国家主权信用的分析,定性因素比重较高,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对新兴市场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得出的评级结果不具备可比性。2015年,国际清算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即便债务压力小于发达经济体,一些国际评级机构对新兴市场国家的评级明显低于发达国家。

  例如,日本债务占GDP比例超过200%,标准普尔给予A+评级;而韩国债务占GDP比例不到50%,评级却也只有AA-。2007年,新兴市场国家获得的评级通常比负债水平近似的发达国家低8到12个等级。随着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这一差距有所改善,但截至2015年也仅仅是缩小了两个等级。作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大型经济体之一,2015年印度所获得的评级只有BBB-,也就是投资级的最低级别,这种评价与经济表现完全不一致。

  从相关统计报表中可以看出,标准普尔对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和爱沙尼亚处于同一等级,有25个国家和地区超过中国,这种结果显然是荒谬的。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居世界之首,外债水平在安全线以内,偿债率、债务率、负债率等指标都优于墨西哥加拿大等25个国家,发展潜力更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标准普尔对墨西哥和加拿大的主权评级均为AAA级,远远高于中国。

  再从历史数据来看,标准普尔上世纪九十年代对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为BBB,也就是投资级别的最低级,直到2004年2月才提升到BBB+。2007年7月,在中国经济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的背景下,才进一步提升到A级,使中国终于拥有了同韩国和希腊一样的评级。两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10月,希腊债务危机的爆发并迅速传染到整个欧洲。与此同时,中国外债无一违约,违约率为零,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国际评级机构的所谓专业水平和公平合理性由此可见一斑。

  2、刻意压低中国商业银行评级,增加了这些银行的国际融资成本

  2003年11月26日,标准普尔公开将中国11家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评为“投机级”,同时宣布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为 BBB 级。次日,《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评述,标准普尔将“中国内陆银行全部定为垃圾等级”,舆论一片哗然,国内银行界纷纷感到不平。然而,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步入快速发展通道,对世界经济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给中国主权信用和商业银行信用如此低的评级显然是错误和荒谬的。

  其实,这一结果也不能完全由标准普尔专业水平来解释。此前标准普尔一直在对中国商业银行进行评级,但并没有公开发布评级结果,为什么2003年发布呢?原因在于当时的背景是中国商业银行在积极谋求海外上市或寻找海外战略投资者,信用级别最低融资成本自然最高,其目的在于压低中国上市商业银行股价,获取超额收益。

  从外资银行投资中国银行业的收益来看,它们完全实现了目标。2002年,花旗银行以约6亿元的人民币成本入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0年实现了600%的收益。2006年花旗以约6.2亿美元入股广东发展银行,2016年以3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这意味着过去10年花旗集团对广发银行的投资获得了超过20亿美元的利润,实现了大约400%的利润。高盛集团自2006年入股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2013年5月20日减持完所有的股份,最终获利逾72.8亿美元,不到7年的时间实现了约300%的投资回报。

  事实上,近年来其他外资银行,例如美银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西班牙对外银行等都在不断减持中国商业银行股份,都获得丰厚的利润,年均收益率在20%上下。从相关报表中可以看出,当年标准普尔对上述银行如此低的评级和后来的巨额投资回报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无疑给了标准普尔两记响亮的耳光。但是,它们达到了低价收购中国商业银行资产,然后再高价出售给中资金融机构的目的。

  2010年2月,惠誉下调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评级;2011年4月,惠誉又以未来3年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可能恶化为由,将违约评级的前景从稳定下调为负面。5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中国银行业资产并没有出现恶化现象,反而让国外投资者赚得盆满钵盈。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指出该评级“很嫩很不专业”。事实胜于雄辩,之前惠誉下调中国评级要么是不够专业,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3、对大公司破产和历次金融危机没有做出任何风险提示,基本丧失了评级机构的预警功能

  美国安然公司破产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天然气以及电讯公司之一, 2001 年11月28日,相关评级机构还把安然公司的信用等级保持在投资级别之上,但4天后公司财务欺诈曝光,随后破产倒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家未能获得美国“国家认可的评级机构”费城信用评级公司却在1个月之前把安然公司的信用等级降低到垃圾级。

  2002年,美国第二大长途电信营运商世通公司破产;2003年,号称牛奶帝国的意大利帕马拉特公司破产。和安然公司一样,评级机构同样没有做出任何事前警告,只是在事后下调评级。这说明被官方认可的相关国际评级机构并不专业。这种不专业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中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

  1997年之前,东南亚金融危机还在酝酿之时,相关评级机构无一发出预警。危机爆发后为挽救自己的声誉,又骤然大幅降低东亚许多国家的主权评级,加剧了市场恐慌,从而使得金融危机恶化。2002 年,IMF在工作文件中指出,相关机构对危机负有责任,因其“仓促下调评级,致使局面恶化”。

  2002至2007年,相关评级机构将绝大多数的美国房贷抵押债券评为最高级别AAA,即使在雷曼兄弟倒闭前,相关评级机构依然给予其A级以上的评级。2008年9月15日雷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第二天评级机构才仓促将其评级下调至D级,即破产级。这令投资者大为恐慌,无数投资者要求撤资。随后次贷危机全面爆发,这同当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如出一辙。

  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相关评级机构对金融危机的预警能力没有任何提高,水平没有任何长进。一百多年前,评级机构成立的初衷是为了预警,是为了投资者防范金融风险,但这一功能早已丧失殆尽。古人云:“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亡国之大夫,不可以图存。”从防范国家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相关国际评级公司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4、切断高负债国家融资渠道,在欧债危机中落井下石

  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冰岛政府尽全力应对危机。但是,10月8日穆迪率先下调冰岛评级;2009年12月,相关评级机构又同时下调希腊主权信用评级,导致欧洲债务危机正式爆发。此后,在欧盟采取积极措施治理财政问题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相关机构轮番下调欧元区成员国主权信用等级。2012年7月,穆迪又下调了经济基本面较好的德国、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的评级。

  在欧盟经济法规中,信用评级占据重要地位,国家、企业和金融机构一旦被评级机构降级,市场将按照行业惯例或政府法规大规模抛售其债务,任何政治实力都难以左右。同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需要一定的等级标准,不同的等级融资费用差别较大,更为关键的是一旦低于规定标准,国际融资渠道将被自动切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国家恢复经济发展将更加困难。

  毋庸置疑,欧债危机主要是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但是,最初的评级下调是导火索,相关机构不断下调评级则对危机产生了“墙倒众人推”的作用,要么是切断了一国的融资渠道,要么是大幅提高了融资成本。尽管遭到了相关评级机构的讹诈,欧元区经济并没有一蹶不振,2014和2015年欧元区经济逐步复苏,经济增长速度分别达到0.9%和1.6%,2016年2月份失业率跌至2011年以来最低水平。当年德国财政部指出,穆迪下调德国评级主要考虑的是短期风险,没有注意到德国长期的稳定前景。当前德国和欧元区的经济表现也进一步说明以前的评级是不合理的。

  另外,法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让·阿尔蒂指出:“2004 年,我们就知道希腊政府在弄虚作假。如果信用评级机构能早些作出反应的话,希腊政府也许能够行动得更早一些。”这也说明相关评级机构对欧洲债务危机并未及时预警。在没有评级机构预警投资者也能明确风险时,下调欧洲债务评级除了起到落井下石的作用之外并没有任何意义。

  5、违反公正原则,涉嫌讹诈和利益操纵

  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相关评级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研究报告销售收入。1975年获得美国“国家认可的评级机构”之后,主要收入则来源于向被评级客户收费,这导致评级机构难以遵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以下几个典型案例能够说明相关评级机构涉嫌讹诈和利益操纵。

  一是强制评级,涉嫌讹诈。2003 年,德国保险公司汉诺威(Hannover Re)本来不是穆迪的客户,穆迪主动表示愿意为汉诺威提供免费的评级服务,并希望未来能为其提供收费服务。该公司已经是其他两家评级公司的客户,便断然拒绝。穆迪开始单方面为汉诺威评级,并连续两年给出了很低的级别并予以公布,但汉诺威仍坚持不付费。

  2004年,在其他评级公司都认为汉诺威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穆迪突然把该公司的债券级别降至“垃圾级”,结果引起抛售潮,几小时内就损失了近两亿美元。最终,汉诺威不得不成为穆迪的付费客户,这是评级机构讹诈行为的典型案例。

  二是股东背景复杂,涉嫌利益操控。有媒体调查发现,在穆迪的大股东中,有大型投资银行及基金公司。一方面,穆迪在给自己的股东评级时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存在利益操纵的可能。例如,1997年,穆迪突然宣布对日本最大证券公司山一证券进行降级, 直接导致其股价暴跌,最后以破产倒闭告终。此后,美国美林证券宣布接管山一证券,以极其低廉的成本进入日本资本市场。由此不难看出,2003年标准普尔为何压低中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价。

  三是国家意志明显,代表着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遭到了德国的反对,当年3月,德国多家企业被接连降级。由于澳大利亚支持美国对伊拉克战争,澳大利亚的外汇债务评级则被上调。另外,欧洲债务危机客观上导致国际资本流向美国,压低了美国融资成本,对美国经济复苏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案例说明,美国评级机构并不存在所谓的独立性。

  6、评级程序不合理,涉嫌恶意做空

  从评级程序上看,评级机构依据公开或非公开信息做出评级结果,一般情况下会在结果公布前与评级对象沟通。通常被评级对象也会与评级机构接触,并且愿意支付费用以求得好的评级结果,虽然最终可能对评级结果仍不满意。

  但是,2003年,标准普尔并没有依照行业惯例,在信息公布之前没有与受评的中国商业银行进行沟通。欧洲债务危机中,相关评级机构也没有与相关国家和金融机构沟通,今年下调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评级也是如此。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穆迪和标普单方面宣布下调中国评级存在恶意做空的嫌疑。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国际评级机构对我国的影响甚微。但随着中国实施经常项目自由化、国际融资活动增多和金融企业国际化的加速,评级机构与国内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评级下调自然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济信心, 不利于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同时增大有关银行和企业的经营成本。

  对评级机构的治理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相关评级公司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处于虚假繁荣时,发挥了火上浇油的作用,在经济处于调整或困难时期,则转化为雪上加霜的角色。同时,采取双重甚至多重标准,歧视广大发展中国家。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发感慨:“我们生活在两个超级大国的世界里:一个是美国,一个是穆迪。美国可以用炸弹摧毁一个国家,穆迪可以用债券降级毁灭一个国家;有时候,两者的力量说不上谁更大。”对评级公司的恶意做空,我们不得不防。因此,必须加强对国际评级公司的监管,加大对其的治理和惩罚力度。

  1、加快监管立法,规范评级机构行为

  对评级机构缺乏监管是导致国际评级机构兴风作浪的重要原因。本世纪之前,美国评级机构总体处于行业自律的状态,直到 2006 年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出台,才有了第一部监管法,但没有明确评级机构在其评级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时承担的民事责任。次贷危机后,美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才决定完善对评级机构的监管。2010年7月出台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从根本上改变了评级机构在美国享有监管豁免权的历史。

  美国次贷危机后,欧盟委员会于 2008 年 11月成立了研究组,启动欧盟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立法工作,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立法行动,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机制先后进行了多次改革。当前,我国对评级机构尤其是国外评级机构的法律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应当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尽快制定信用评级监管法律,从而规范其评级行为。

  2、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

  尽管评级机构同会计师事务所一样被看作是资本市场的“守门人”, 但在承担法律责任上却有天壤之别,出具评级报告没有任何质量要求,投资者无法追究评级机构责任。安然事件爆发后,负责审计的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立刻遭到了司法部门的调查,并在2002年迅速倒闭,然而相关的评级机构至今仍逍遥法外。

  不过,这一局面有所改变。2016年2月3日,美国司法部宣布,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已经与司法部门达成相关和解协议,同意支付总额为13.75亿美元的罚金,用于了结该公司次贷危机前高估相关风险资产信用评级的指控。当天,标普还与加利福尼亚公共部门雇员就退休基金类似诉讼达成和解协议,向后者支付1.25亿美元。

  2016年3月31日,我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裁定,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2011年发布的一份评级报告引发对中资企业的担忧,导致数十家企业股价下跌,违反了香港证券期货条例,穆迪必须支付1100万港元罚款。这也是香港证监会自2011年开始监管评级机构以来首次采取行动。在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出台之前,我国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对国际评级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3、破除评级迷信,降低对国际评级机构的依赖

  信用评级的初衷是为了让投资者根据评级判断投资风险的大小,欧美许多法律都明确规定以信用评级作为投资依据,信用评级的可信度由此备受推崇,由此产生了对评级机构的迷信,认为它们更为专业,但无数事实证明信用评级并不完全可信。因此,各国投资者均需破除对信用评级迷信,降低对国际评级机构的依赖。

  一是对国别风险的识别可以更多地参考国际组织、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及金融研究机构的判断。在识别国家风险上,评级机构不可能获得比上述机构更多的信息,也从未做出比上述机构更为前瞻的判断,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此方面的评级并不具备参考价值。与穆迪和标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4月12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世界经济展望》,将2016年和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分别下调了0.2和0.1个百分点,唯独将中国未来两年经济增长预期上调0.2个百分点,分别升至6.5%和6.2%。

  二是对上市公司的风险可以更多地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证券研究机构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掌握的信息更为细致入微,研究机构的报告更为深入专业,参考价值远远高于评级机构。

  三是各国政府均应废除现行硬性要求:必须取得国际评级机构评级的规定,国内信用评级完全可以不依赖国际评级机构。安然公司倒闭之前,我国曾出现如下舆论:为了提高审计的可信度,今后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只能由当时的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随着安然的破产和与之关联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倒闭,这一舆论戛然而止。同样的道理,国内企业的信用由国外公司评级也不是必需的,只要不涉及海外融资,由国内公司评级也是完全可行的,也给国内评级公司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试想,如果十几年前我们禁止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我国的审计事业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四是总结我国海外融资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经验教训,在国内流动性充裕的背景下降低可有可无的国际融资,从而减少没必要的国际评级。

  4、公开评级方法,统一评级标准

  与达沃斯全球竞争力报告不同,国际评级机构对评价指标、采用的算法以及评价模型都是公开和透明较低,采取的标准也是不统一的,不仅对新兴市场国家如此,对欧洲国家同样如此。2010年,美国联邦赤字攀升至GDP的10%,债务规模扩张到GDP的95%,赤字率低于美国的欧洲国家当年轮番遭受国际评级机构的降级,但对美国却没有丝毫变化。因此,在当前有关国际会议的讨论中,应要求国际评级机构全面公开评价方法、统一评级标准,并列入加强规范评级机构运作的内容。

  5、加强国际联合,打破垄断格局

  不论是欧盟国家还是韩国、巴西俄罗斯以及东南亚国家,都曾饱受相关评级机构之苦,均有要求降低对美国评级机构的依赖,打破当前垄断格局的诉求。我国可以积极响应上述国家和组织的要求,积极扶持本土评级机构,加强国际合作,培养独立公正的新型国际评级机构,从而发出多元化的声音,以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标准普尔对部分国家和地区评级情况

  序号 国家地区 更新时间 评级 展望

  1 墨西哥 2014-7-30 AAA 稳定

  2 澳大利亚 2006-11-16 AAA 稳定

  3 加拿大 2002-7-29 AAA 稳定

  4 荷兰 2015-11-20 AAA 稳定

  5 卢森堡 2013-8-12 AAA 稳定

  6 挪威 2007-4-11 AAA 稳定

  7 瑞典 2007-1-22 AAA 稳定

  8 丹麦 2006-9-25 AAA 稳定

  9 德国 2013-3-27 AAA 稳定

  10 瑞士 2002-12-16 AAA 稳定

  11 新加坡 2005-11-1 AAA 稳定

  12 中国香港 2016-3-31 AAA 负面

  13 芬兰 2014-10-10 AA+ 稳定

  14 美国 2013-6-10 AA+ 稳定

  15 奧地利 2012-1-13 AA+ 负面

  16 法国 2015-3-12 AA 稳定

  17 比利时 2012-1-13 AA 负面

  18 新西兰 2011-9-29 AA 稳定

  19 科威特2011-7-20 AA 稳定

  20 卡塔尔2010-7-5 AA 稳定

  21 韩国 2015-9-15 AA- 稳定

  22 智利 2012-12-26 AA- 正面

  23 沙特阿拉伯 2007-7-16 AA- 稳定

  24 捷克 2011-8-24 AA- 稳定

  25 中国台湾 2010-6-10 AA- 稳定

  26 爱沙尼亚 2012-1-13 AA- 负面

  27 中国 2016-3-31 AA- 负面

  28 日本 2015-9-16 A+ 稳定

  29 斯洛伐克 2015-7-31 A+ 稳定

  30 爱尔兰2015-6-5 A+ 稳定

  31 以色列 2011-9-9 A+ 稳定

  32 印度 2015-4-9 BBB- 正面

  33 南非2015-12-18 BBB- 负面

  34 俄罗斯2015-1-26 BB+ 负面

  35 巴西 2015-9-9 BB+ 负面

  2003年标普对中国商业银行的评级

  序号 银行 评级

  1 中国工商银行 BB+

  2 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BB+

  3 中国银行 BB+

  4 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BB

  5 招商银行 BB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BB

  7 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吧)B

  8 华夏银行(600015,股吧)B

  9 光大银行(601818,股吧)B

  10 深圳发展银行 B

  11 广东发展银行 CCC

  标准普尔长期信用等级表

  长期信用等级 评述

  投资级 AAA 偿债能力很强,风险很小。

  AA 偿债能力强,风险小。

  A 偿债能力强,有时会受经营环境和其他内外部条件不良变化的影响,但是风险较小。

  BBB 有一定偿债能力,但是易受经营环境和其他内外部条件不良变化的影响,风险程度一般。

  BBB- 市场参与者认为的最低投资级水平。

  投机级 BB+ 市场参与者认为的最高投机级评级。

  BB 相对于其他投机评级,违约的可能性最低。但持续的重大不稳定情况或恶化的商业、金融、经济环境可能令发债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

  B 违约可能性较BB级高,发债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恶劣的商业、金融或经济环境可能会削弱发债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CCC 目前有可能违约,发债人须以良好的商业、金融或经济条件才有能力偿还债务。如果商业、金融、经济条件恶化,发债人可能会违约。

  CC 目前违约的可能性较高。

  C 提交破产申请或采取类似行动,但仍能偿还债务。

  R 发债人的财务状况处于监管之下。在监管决策未定期间,监管者可能有权力偏好偿还某种债务。

  SD/D 正在申请破产或已做出类似行动以致偿债的偿付受阻时,标普会给予“D”评级。当发债人有选择地对某些或某类债务违约时,标普会给予“SD”评级(选择性违约)。

  NP 发债人未获得评级 。 想了解更多精彩文章,点击中国著名智库公众号

(责任编辑:罗浩 H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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