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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宋某(喆)被刑拘,关于职务侵占罪你需要知道这些

 九天御风002 2017-09-15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朝阳 发布一则情况通报,警方接到报案称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某影视文化工作室业务款占为己有。目前,宋某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宋某被刑拘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不过,大家关注的点似乎都在八卦上。但我不是一个八卦的人(这话我自己也不信)。我今天想给大家普及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罪名相关法律知识。


法条链接

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罪名分析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本罪的客体是主体所在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求犯罪主体必须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且实施了侵占的行为。



立案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一般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职务侵占罪并非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宋某某案也是由公安机关受理。


与此相关的两个罪名“贪污罪”和“侵占罪”则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前者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后者属于自诉案件,由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构罪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那么,“数额较大”是多少呢?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该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了贪污罪“数额较大”是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因此,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的数额标准是六万元


职务侵占罪是一项侵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对单位的危害极大。因此,单位要自觉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严把进人关、慎用任人权,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员工守法意识,预防职务侵占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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