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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二

 巴九公 2017-09-17

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二

何焱林

 

阎文

第六十二  言周官从汉百官公卿表来不合周礼

周礼真圣人之书,其犹有疑焉者,亦不尽在烦文碎节,而在一二大端处,如封公以方五百里,递而降之,男百里,则不合于孟子。止载冢宰以下六卿职掌,而不上及太师、太傅、公、孤等官,则不合于书周官篇。不知不合于孟子诚属可疑,不合于书周官篇盖无足疑也。周官篇其自汉书百官公卿表来乎。表云夏殷亡闻焉,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以此运为中一段。礼记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文王世子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又运为首一段及中。或曰,然则太师,太傅等,竟无复有是官与?余曰是何言哉!箕子父师,即太师也。比干少师,乃孤卿之首,见今文书。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见史记。降至周,太公为太师;太公罢,周公由太傅迁太师。周公薨,毕公继之。若召公,则终身焉官太保。皆斑斑可考,安得谓之无是官与?或曰,然则曷不载周礼?余曰,古者三公多系兼官,惟六卿是实职。周礼盖载其实职者也。其中有三公云何,孤云何,皆六卿职之所及,亦莫或遗,安得以不冠诸首,而谓周礼非成书与?又安得以晚出书旁求汉表,而忘其所自出与?

按:一代有一代之官制,各不相蒙,西汉三公,则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者是。丙吉为丞相,道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问之,曰三公典调和阴阳,职所当忧此。自谓其丞相为三公耳。与太师太傅太保之三公了不相涉。伪作周官者不通西汉时三公,而妄以太师太傅太保当之,曰惟兹三公,燮理阴阳,失之远矣!

又按:一代有一代之官名,与其职任不得相混。窃以唐虞时四岳自官名,百揆非官名也。盖其官以揆度百事为职任,必欲认以为名,则非。何以验之?后文契作司徒,司徒其官名也,敷五教则其职。皋陶作士,士其官名也,名五刑则其职。以至伯夷官名秩宗,而职典三礼,龙官名纳言,而职出纳朕命。是舜所谓百揆亦典三礼,敷五教之类耳,不得为官名。苟以为官名,则五典,四门,大麓一例字面,岂有一官名在内者乎?或曰,然则此为何官?余曰此即舜相尧,禹相舜之相也。有君则有相,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然其名亦随在而异,在周曰冢宰,在商曰阿衡,又曰保衡。若唐虞,则不可的知矣。或曰,舜他日又曰:使宅百揆,非使之作相者乎?余曰:宅者居也,言使之居揆度百事之任耳,非如伯禹作司空,司空则官名矣。此亦几微之辨,伪作周官者不通此义,竟认百揆与四岳俱官名,曰内有百揆、四岳。其殆昔人所谓图对偶亲切者与。

 

阎谓《周礼》:“其犹有疑焉者,亦不尽在烦文碎节,而在一二大端处,如封公以方五百里,递而降之,男百里,则不合于孟子。”

何按

《周礼·地官司徒》:“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王畿千里,方之得1000000平方里,其地不可谓小,有车万乘不难。王畿之地相当四公之地。公之地五百里,方之250000平方里,养兵车千乘,不难。

《孟子·梁惠王》上:“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

赵注:“万乘,兵车万乘,谓天子也。千乘,诸侯也。”又谓:“百乘之家,谓大国之卿食采邑有兵车百乘之赋者也。”赵又曰:“君十卿禄。君食万锺,臣食千锺。”

朱注:“天子之公卿采地方百里,出车千乘也。”此即阎所谓《周礼》不合于《孟子》之大端之一。以此而论,《周礼》与《孟子》大相径庭,《周礼》王畿等四公封地。据《孟子》,则为百公封地。

从赵注,未言公卿封地,但言诸侯有兵车千乘,为君十一。又言君十卿禄,君食万钟,臣食千钟,总之君为卿十倍,亦为诸侯十倍,未免笼统。

从朱说,公卿食采方百里,100里方之为10000平方里,为王畿面积百之一,方百里者出车千乘,则方千里者当出车10万乘。方百里者化为现代之公里,不过2500平方公里,今亦不算大县,其时人烟稀少,每平方千米平均人口以百人计,一个公国人口不过25万,养1000辆战车,加上后勤人员等,满员时将不下三四万人,对于百里之国,可谓沉重负担。

若公食采百里,侯食采几何?等而下之,男几何?或者,泥鳅黄鳝拉得一样齐,公、侯、伯、子、男一律食采方百里,如何体现爵位差异?周初封建,齐、晋、燕等皆公卿之国,何止方百里?朱熹之释未谛。

《小雅·北山:“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看起来天下皆属君,实则不然,周之初有向上气象,但好日子不长,周厉王被国人赶跑,幽王时犬戎攻破镐京,幽王被杀,周室被迫东迁。此时诸侯已成尾大不掉之势,王廷时时看诸侯脸色行事。降及春秋,五霸代兴,王权旁落,霸主则擎尊王攘夷旗号,自捞利益。到得战国,七雄并峙,自制冠冕,纷纷称王,周王早已被人撂至一边,成为政治空壳,遑论万乘千乘。

《周礼》不误,误在朱熹。朱熹处南宋偏安之时,眼之所见江南一隅,江南地狭人稠,故朱以之推西周公卿食采仅百里。

阎引《汉书·百官公卿表》:“夏、殷亡闻焉,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舜之于尧,伊尹于汤,周公、召公于周,是也。或说司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为三公。四岳谓四方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故略表举大分,以通古今,备温故知新之义云。”

夏、殷无闻,杞、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非夏、殷无官。周官则备也,郁郁文哉,吾从周。然职官之设,因时损益,并非一成不变。阎以原罪而推定《书·周官》抄《百官表》,不足辩。

阎引引西汉邴吉事,《汉书·邴吉传》:“吉又尝出,逢清道群斗者,死伤横道,吉过之不问,掾史独怪之。吉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驻,使骑吏问:‘逐牛行几里矣?’掾史独谓丞相前后失问,或以讥吉,吉曰:‘民斗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职所当禁备逐捕……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问也。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时气失节,恐有所伤害也。三公典调和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

《百官公卿表》既称“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如此,三公在汉,不过皇帝资询,是为资政,无实职。阎亦称“古者三公多系兼官,惟六卿是实职。然则邴吉任丞相,无论在古在汉,皆实职,故邴吉不是三公。其称“三公典调和阴阳”,以三公自任也,自勉也。阎引《公卿表》及邴吉事,尤以“三公典调和阴阳”影射《周官》“燮理阴阳”缘此。而称“伪作《周官》者不通西汉时三公,而妄以太师、太傅、太保当之,曰‘惟兹三公,燮理阴阳。’”“又安得以晚出书旁采《汉表》,而忘其所自出与?”

忘其所自出者阎若璩也,西汉三公非阎所谓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者,而是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汉书·王莽传》上:莽为大司马,复以莽为太傅,干四辅之事,号曰安汉公。策曰:“‘汉危无嗣,而公定之;四辅之职,三公之任,而公干之;群僚众位,而公宰之;功德茂著,宗庙以安,盖白雉之瑞,周成象焉。故赐嘉号曰安汉公,辅翼于帝,期于致平,毋违朕意。’莽……云愿须百姓家给,然后加赏。群公复争,太后诏曰:‘公自期百姓家给,是以听之。其令公奉、舍人赏赐皆倍故。百姓家给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闻。’”

阎素以古文《书》为魏晋间人伪作,魏晋间人,早阎千余年读《汉书》,其中王肃历仕汉、魏,生在其时,身为京官,焉能不知汉之官制?即如东汉,唐·杜佑《通典》:“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王等何为而忘其所出?阎则真不知其所出,而以邴吉为三公,妄议耳!阎知何者为清之三公乎?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乃常用语,何须读《汉书》而后得?阎以此认定古文伪,陋见!

以上议,见阎既不熟读《汉书》,亦不知汉之三公何名,妄指《周官》从《汉书·百官公卿表》来,指鹿为马也!

阎以“百揆非官名,盖其以揆度百事为职任,必欲认以为名,则非。何以验之?后文契作司徒,司徒其官名也,敷五教则其职。”若如阎议,则其官何名?他职官皆有名?此职官焉能无名?阎以官名后必指其主何事,如司徒其官名也,敷五教则其职。若然,百揆亦有职也,其职者百事也。有据否,有。《舜典》开篇即称,“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百揆时叙者,料理百事也,时时向尧提出建议,上达民情宦情,下揆百情百事,今之所谓阁揆者也。即阎亦承认,其为丞相也,其时无丞相之称。四门如四岳,职守也,如后之城守。四门穆穆者,行人往来,宾主揖让,和睦辑熙,无奸宄混迹其间。

阎谓:“苟以为官名,则五典、四门、大麓,一例字面,岂有一官名在内乎?”怪哉阎问!前已议四门与四岳同为官名。一例字面,不必尽官名,不必尽非官名,四门为城守,大麓为荒野,义岂尽同?以清朝为例,纳阎于内阁,阎为上官也,纳阎于鼎镬呢?能一例看待?

阎释“宅百揆”:“余曰宅者居也,言使之居揆度百事之任耳。”“揆度百事之任”者,何官何名?以“揆度百事之任”名耶?以“百揆”名耶?“百度”名耶?不管部长名耶?遁词知其所穷也。既为职任,必得有名。宅者居也,宅内阁者居内阁也,阎不会释为“搬到内阁里住家罢”?宅百揆即任百揆,岂有他哉!

他皆枝蔓,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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