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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影响工资、奖金吗?

 治墨之剑 2017-09-18

问1:村集体资金是不是公款?

飞哥答:村集体资金是公款。公款与私款相对而言。国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款均属于公款,如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刑法第九十一条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在我国,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刑法是基本法,效力都非常高,党内法规都尊崇宪法和刑法。

问2:九三学社的民主党派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属于行政监察对象?

飞哥答:民主党派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在行政机关从事公务,则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如果在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从事公务,则暂时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

问3:诫勉谈话影响工资、奖金吗?

飞哥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诫勉谈话适用于轻微违纪问题。从现有规定上看,诫勉谈话对诫勉对象的工资不产生影响,但是对奖金,是否产生影响,不同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如有单位规定,受到诫勉谈话的当年,不得评先为优秀,至少诫勉对象无法获得优秀奖,从这个意义上将,某些情况下,诫勉谈话可能会影响奖金,这需要看诫勉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问4:立案后,给予诫免谈话依据是什么?

飞哥答: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25条第1款的规定,立案通常是经过初步核实,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但是,实践中,也存在立案后,由于具备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 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致立案后免予党纪处分,免予党纪处分书面结论作出后,可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如《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21条第1款第2项规定:“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问5:被判刑的党员在未开除党籍之前,能不能参加支部换届选举?

飞哥答:不能参加支部换届选举。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的规定,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如果党员被判处刑罚,纪挺法前,内在要求纪检机关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3条的规定,抓紧时间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问6:巡视组是否有权初核?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17条规定了巡视组可以采取的工作方式,这些方式与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初核阶段可以采取的手段与措施,如与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存在诸多相似或重合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巡视组履行纪检机关执纪审查中的初核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巡视组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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