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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翻墙

 张班级管理 2017-09-19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乐山市旅游学校 王兰英 学生翻围墙,是学生的责任,他的行为有意回避和超越了学校的管理范围。当然,我们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要到位,围墙没有破损造成容易外出的缺口。 
 请您尝试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学校和班主任教育是否到位?二是学校和班主任管理是否到位?三是学校和班主任服务是否到位?答案清楚了,责任就明确了。 
@职教论道论坛王黎军 同意。如果是校外集体活动,学校和带队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学校和带队老师教育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了就没有责任。比如,学生活动期间生病,一不是活动引起,二紧急送医,就不用承担责任。 
@九职梁 @山东王立杰 @副秘书长唐海松 晚回家不跟随大部队不是被抢劫的理由,也不是班主任要承担责任的理由。赞成王老师和唐老师的意见。真正的抢劫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是学生之间的欺凌,学校、班主任可以处理。如果是真正的抢劫,家长让班主任找回对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不是班主任)可出面与被害人、公安机关沟通,争取协商处理,把该生留在学校教育。这种情况,只要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一般能同意!
当然,学校也可不“求情”! ,并且承担责任属于无理要求。 
1、自行等朋友,并非学技、老师安排,与班主任无关。
2、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学校无责。
3、抢劫是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副秘书长唐海松 实际情况比唐老师想得更复杂些。班主任从不想自己找麻烦,是麻烦自己找上门。情况是家长说原本放学了,学生们大家一起走应该没有事,但是偏偏他儿子与另一班的同学没跟大队,延时回家(等朋友值日清洁完)结果出事。家长第一反应要求班主任找回失车,并担负责任。你说,班主任该怎么做? 
 如果涉及“抢劫”,那属于刑事案件,班主任能躲多远躲多远,别自己惹事找麻烦!况且,刑事案件,班主任也无权插手!
 现在是综合冶理,联动护校,学校200内发生抢劫,要看是否真正的抢劫,还是本校学生欺负所为。真正抢劫要汇报领导,联合社会相应部门冶理,毕竟距离学校近。要是本校学生所为,班主任可以处理一下。 
为了家庭与学校的关系,这个问题,安抚学生和家长,但家长还是不依不饶,你可以建议家长起诉,据法律,最多学校也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而且是无责),前提是先追究抢劫者刑事责任,后要求学校赔偿。大多数法庭不会判决学校赔偿。 
@山东王立杰 请教一下,以下情况如何处理?曾有一案例,学生在放学途中被抢买的自行车,发生地就在学校附近200内范围,家长问责班主任。/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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