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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放假参与校外打架,班主任老师有责任吗?看学校的处理意见

 芳草屋845 2018-01-08

今天有位朋友在后台给我发私信:

老师好,我是您的忠实读者,也是一名初中老师。有个问题想向您请教:如果班上的学生放假参与校外打架,身为班主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否遇上了类似的麻烦,他并没有向我详述经过。那么,我也就只能结合身边案例跟大家一起简单探讨。

从他的表述中可知,学生参与打架,一是放假时间,二是发生在校外,应该说,班主任是没有责任的。

但是,在现实操作层面,却往往是另一种情形。请看下面某学校发布的校园通报:

学生放假参与校外打架,班主任老师有责任吗?看学校的处理意见

这位通报中的班主任老师,正是摊上了相同的事。据了解,当时该班主任对学校的处理意见表示了异议。但是,学校认为,此事件有损学校声誉,学校依据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无不妥。

其实,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中小学较为常见,但学校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却值得斟酌。

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班主任的服务对象是家长,工作对象是学生。学生未进入校园之前,家长是监护人;学生进入校园后,监护权即转移至班主任。

因此,学生放假时间参与校外打架,应该承担责任的是家长,而不是班主任老师。

但在当今社会,公众喜欢混淆他人的社会属性与职业属性,用职业给人贴标签,并以此对对方进行道德绑架。

比如,下班后的公务员在高档场所自己花钱消费,脱下警服的警察旁观犯罪现场,离开学校的教师无视学生进入网吧等等,人们往往觉得无法接受甚至强烈谴责。


事实上,任何人只要离开服务岗位,其身份就转变为自然人,享有与他人同样的社会权利,承担同样的社会义务。当然,某些特殊职业,其服务岗位贯穿整个服务生涯的任何时刻任何地点,则不在其列。比如掌握了相当社会资源的高级官员。

你可以要求酒店服务生对你彬彬有礼,也能接受他下班后视你如同路人。为什么就不能容忍上班时认真履职、下班后只想安静做自己的老师呢?

我这样说,也许会有很多人反对。认为如果所有人都这么做,这个社会未免太过冷漠,甚至会乱套。

其实不然,如果每个人都能严格区分自己的社会属性与职业属性,在岗位时,认真履职,离开岗位时,切割分明。个个各司其职,人人各得其所。那么,这个社会才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局面。

而职责边界模糊、情理过分干涉法理,才是社会混乱的根源。

学生放假参与校外打架,班主任老师有责任吗?看学校的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学生生放假时参与校外打架,班主任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如果学校强行处罚班主任,班主任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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