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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聚焦】福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瞄准“3个100%”目标~破解乡镇执纪困局

 行者无疆8c3m05 2017-09-19


福建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3个100%”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1-8月,全省乡镇纪委共立案8498件,同比上升240.74%。”这是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微腐败”交出的成绩单。


  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乡镇纪委立案数翻番,并且大部分乡镇已有自办案件,这得益于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方面提出的“3个100%”目标。


  所谓“3个100%”,即乡镇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乡镇纪委年内100%有自办案件。


  今年3月25日,在全省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正式提出了“3个100%”目标,要求全省各地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之后,市县两级党委抓好工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在乡镇纪委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设备配置、业务培训、自办案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专职纪检干部配备100%”,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三转”不到位的现象,旨在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解决“不能监督”的问题。目前,全省1102个乡镇纪委共配备专职干部2875名,每个乡镇均有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


  “业务培训100%”,针对乡镇纪委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的情况,旨在提高履职能力,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212期,培训乡镇专职纪检干部7819人次,乡镇专职纪检干部每人平均参训2.7次。


  “年内自办案件100%”,针对基层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力度小的现状,旨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解决“不想监督”的问题。1-8月,全省乡镇纪委共立案8498件,其中自办案件3942件,98.46%的乡镇纪委已有自办案件。


  伴随着“3个100%”目标的逐步实现,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惠农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得到了有力惩治。从“种他人田”到“耕自己的地”,从“单枪匹马”到“集团作战”,从“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乡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悄然转变。


  “‘3个100%’切中基层纪检组织存在的薄弱点,有效破解不能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提升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水平,有助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福建省农村廉洁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建平表示。(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杨雅荣)



福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瞄准“3个100%”目标

破解乡镇执纪困局


  刘大爷爽朗地笑了。


  前些日子,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纪委干部到先锋村入户访查时,村民刘大爷就村委会新大楼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镇纪委深入调查后,发现村党支部一名副书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予以党纪立案。


  “以往,反映问题得去上访,现在纪委干部经常下来了解情况,我们有话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说了。”有话有地方说,有问题在家门口就能反映,这让刘大爷感到暖心。像刘大爷一样,在福建省各地,许多基层群众感受到了这种变化,以及从中折射出的一股新风。


  从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这种变化源于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在全省推行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3个100%”目标,给乡镇纪委带来深刻变化


  2016年底,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有的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个别还存在“三转”不到位的情况,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于是,刘学新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如果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怎么能够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一方面,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很薄弱;另一方面,基层一线监督执纪任务却十分繁重。据统计,2016年福建省纪委收到的检控类信访举报件中,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的信件占比约七成。这些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大多数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


  经过深入思考和统筹谋划,今年3月,福建省纪委从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和工作目标三个层面,提出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3个100%”目标:乡镇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乡镇纪委年内100%有自办案件。


  “半年来的实践证明,‘3个100%’这个目标是切实可行的。目前,我省前两个指标已全面完成,98.46%的乡镇已有自办案件,年底前可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随着“3个100%”的全面推行,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状态正发生深刻的变化。


  8月下旬,地处福建省最南端的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纪委书记刘瑞平正带着巡察组人员,进村开展巡察。今年42岁的刘瑞平是一名“老纪检”,2011年以来,他先后在3个乡镇担任纪委书记,对深化“三转”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所带来的变化深有感触:“以前,要么身兼多职,要么单枪匹马,抓监督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他所在的乡镇已提前实现“3个100%”目标,镇纪委配备了3名专职纪检干部,5名纪委委员均参加业务培训,已立案7件,其中自办案件3件。“现在干纪检工作,浑身是劲,底气足了!”


  从“不务正业”到“专职专责”,从“单枪匹马”到“团队作战”,在福建,乡镇纪委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变化。


  形成基层监督合力


  “以往,镇纪委只有一两个人,还经常被抽调参与其他工作,连核查一封信访件都干不了。”长泰县岩溪镇纪委书记薛阿民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唯一的一台旧电脑动不动就‘死机’,想找干部谈话,连个规范的谈话室都没有。”


  如今,许多类似的问题迎刃而解。漳州市结合“3个100%”目标,启动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有专职干部、有专业培训、有专门场所、有专用设备、有专项经费“五个专有”的标准,补齐乡镇纪委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短板。


  三明市结合落实“3个100%”的要求,对乡镇纪委干部提名、干部考核、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台账清单等方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把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予以单独核定,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纪委均配备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并专设一间谈话室。


  “我们督促指导各地认真执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注重选配政治坚定、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福建省纪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道。


  在闽西龙岩,记者了解到,该市134个乡镇已配备专职纪检干部328名,其中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各配备2名,人口超过3万人的乡镇各配备3名。该市针对换届后乡镇纪检干部新手多、年轻化等特点,采取集中培训、跟班锻炼、指导帮扶等方式,有效破解乡镇纪检干部“本领恐慌”的问题。


  为推动乡镇纪检组织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福建各地在规范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分工和履职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业务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压力传导。邵武市纪委对11个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逐一约谈相关乡镇纪委书记,要求搞清楚确实是没有问题还是有问题没发现,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压力传导和督促指导,目前该市已实现各乡镇均有自办案件的目标。


  福建各地还积极探索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一线延伸。晋江市共设立390个村级纪检工作室、3个村级纪委,配备942名村级纪检员,实现了村级纪检组织全覆盖。武夷山市115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村级纪检员,今年以来村级纪检员共参与村级事务议事会804次,化解群众信访问题29个。


  在“一线监督”中发挥作用


  “大伯,您知道是哪位干部挂钩联系您吗?您领到多少补助款?怎么发的?”8月29日,安溪县虎邱镇纪委书记王志勇带领纪委干部入户访查,在贫困户王金良家中详细了解情况。


  5月以来,福建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启动“一线监督”,部署开展入户访查工作。乡镇纪委干部配备到位后,成为“一线监督”的主力军。纪检干部主动下访,走村入户,与基层群众面对面访谈交流,在福建各地已成为常态。


  “人死了,怎么还在领补贴金?”永安市槐南镇纪委干部在大垅村入户访查时,打算走访年逾百岁的老人罗某,却发现这位老人前些年已去世,但还在领取高龄津贴和慰问款。循着这条线索,镇纪委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发现近五年全镇多发补贴款62141元,对镇老龄委、镇民政办、镇残联等单位3名相关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


  结合乡镇组织建设,各地积极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机制,通过分片协作、联合执纪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形成集中战斗力。建瓯市将18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成立片区工作室,整合基层纪检干部力量,今年以来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多次交叉互查和专项督查。


  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瞄准“3个100%”目标的同时,各乡镇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筑牢第一道防线。


  “在扶贫资金专项督查中,镇纪委发现你们村有5万元扶贫开发资金还压在户头,这与精准扶贫的要求是相违背的……”7月11日,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纪委书记钟华杰对秋竹村两名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三都镇建立“半月谈”制度,每月集中两次对镇村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已开展谈话提醒16次,涉及党员干部39人。


  经过半年的努力,福建省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批“微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查处。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38件,处理27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8人,组织处理1119人,移送司法机关309人。(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孛大钟 许金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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