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病程的早期发现并进行干预是当下的一个主要研究目标,其目的是实质性改善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的结果。通过对可能具有精神病风险的年轻人进行长达20多年的研究,研究人员旨在探索疾病发作前进行干预的可能性,并希望能“先发制人”改善结果。该研究集中在三个领域:鉴定临床高危人群的标准,鉴定临床高危人群的策略,以及针对临床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
前精神病或“前驱期”疾病的定义是指从一个人的前兆精神状态和功能水平发展为精神病特征出现的时期。对临床高危风险的理解:1)首先来自长期观察发现,80%到9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出现一个前驱期,其特征是思维、感觉和行为方面的问题不断加重;2)其次,从流行病学的证据来看,它是一般人群精神病症状的连续统一体。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会表现出“前驱症状”,随后会患上精神疾病。因此,早期干预的先决条件是对前驱状态的准确检测。
目前已有发展为精神病风险的明确标准,这些标准确定了3个综合征亚组,分别为:(1)轻微阳性症状综合征(attenuated positive symptom syndrome,APSS),其过去一年的思想、思维或知觉出现非精神病性紊乱或恶化,这是迄今为止观察到的最常见综合征;(2)短暂间歇性精神病性综合征(briefintermittent psychotic symptom syndrome,BIPS),存在1个或多个阈值阳性的精神病症状(异常的思维、疑心、自大和混乱沟通),但这些症状持续时间较短,无法满足精神病诊断标准,以及(3)遗传风险和恶化综合征(geneticrisk and deterioration,GRD),其满足功能衰退和遗传风险两个条件,即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又有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的家族史。 2017年,加拿大精神病学协会(CPA)发布了精神病临床高风险个体的治疗指南,指南主要目的是为临床高风险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提供指导意见,工作组主要是根据EPA精神障碍临床高危状态的早期干预及2014年NICE精神疾病高危患者的治疗和管理的指导,提出了9项建议。临床高危标准可通过前驱期综合征结构性访谈(structured interview for prodromal syndromes,SIPS)或危险精神状态综合评估(comprehensiveassessment of at risk mental states,CAARMS)进行评定。 建议1
NICE(Strong) 如果一个人很痛苦,可能会出现社会功能衰退伴随:a)短暂或轻微的精神病症状或其他可能导致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的经历或行为;或b)一级亲属中有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性人格特质的,则需参考他/她的综合评估,并立刻寻求专业的精神卫生服务或精神病治疗服务实施早期干预,因为这名患者可能有罹患精神疾病的风险。 建议2
NICE(Strong) 精神病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家评估高危精神症状。
在临床实践中,需要对高危症状进行评估(如采用CAARMS或SIPS)并识别可能需要治疗的共病问题。在确诊为临床高危状态的患者中,约有73%的患者也满足comorbidaxis I diagnosis。抑郁症是最常见的精神障碍。目前有一个个性化的风险计算器可以提高临床高危人群的预测率,可使用SIPS评估并诊断。
建议3 NICE(Strong, grade low to moderate)! 向有/无家庭干预的个人提供认知行为治疗(CBT)。
EPA指南总结了临床高危人群的的心理干预。在迄今发表的9项研究中,大多数人都使用了CBT。而至今为止,只有一项研究包含家庭随机对照试验。 建议4
NICE(Strong)
根据NICE指南向目前需要帮助的个人(焦虑、抑郁、出现的人格问题或药物滥用)提供建议。
临床高危人群的共病现象十分常见,包括抑郁(占40%),焦虑及物质滥用。这些病症应该用标准的治疗方法来治疗。包括物质使用障碍在内的共病发作,似乎不会增加发展为精神疾病的风险,但通过治疗可以缓解患者的痛苦,并能改善患者的生理功能。 建议5
EPA(Grade D)
提供干预措施以防止功能性缺陷(社会、教育或职业)的发展或持续。
功能性障碍,指的是出现的功能衰退和/或认知障碍,其通常在精神疾病发作前就已经存在并会持续恶化。也有证据显示功能性障碍可转化为精神疾病。这些发现支持对功能的评估,并可通过心理社会干预(如社会技能培训等)解决个人的具体问题。 建议6 EPA(Grade A) 心理干预,特别是CBT,以及药理学干预可以预防或至少推迟成人临床高危人群的首发精神疾病。
EPA指南结合7项RCTs的结果,调查了心理和/或药理干预,包括916名参与者。结果显示,在6个月的时间内,与对照组相比,干预措施显著降低了64%的首发精神病的转化风险。在12个月的随访中,干预措施使转化的风险降低了56%。 建议7
EPA(Grade D) 这些治疗方法应该由精神病学家、临床心理学家或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来监测。
这项研究以循证治疗为基础,分析了临床高危人群的干预有效性。 建议8
DPA(Grade D)
在成人临床高危人群中,分级干预模式应至少先使用严格的治疗方案(例如CBT)作为第一选择。当心理干预无效后,伴随严重的进展性的轻微精神病症状,应辅助低剂量的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一定程度的症状稳定。在疾病预防方面,不推荐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在早期和轻微的特定精神障碍中,提倡采用阶段性干预模式。在精神障碍早期,建议选择更简单、低侵入性的治疗方案,例如,对处于临床高危但尚不满足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个体,心理干预应作为一线治疗方案,如果症状未缓解或正在加重,则升级为药物干预。 建议9
NICE(Strong) 如果治疗后,患者仍存在精神症状,功能受损或处于痛苦中,但仍不能明确诊断为精神疾病,则需使用结构化和有效的评估工具定期监测患者症状的变化,至少持续3年。监测频率和持续时间应根据:1)症状的严重程度和频率;2)损伤程度和/或痛苦程度;3)家庭破裂或担忧程度。
如果某一个体要求退出干预服务,则提供后续预约,并提供未来的自荐服务。同时,要求其本人的家庭医生继续监测他/她的精神状态变化。
有的患者可能不接受任何治疗,尤其当症状很轻微,无痛苦或难以察觉时。一项长达2.5年的纵向随访研究发现,71%的参与者并没有向精神疾病过度。对该群体来说,经过一年时间,轻微的阳性和阴性症状评分均有显著改善。在随访期间,相对于非精神疾病对照组,该组的社会功能和角色功能明显较差。 图片来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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