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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假如春天能够留住

 齐一摄现美 2017-09-24


何  江

哈佛大学博士,麻省理工博士后。


    一    

2016年5月25日,哈佛园内,哈佛经典文学系的Richard Tarrant教授领着我、Joshua Campbell、Anne Power来到哈佛Memorial Church旁的演讲台。Joshua和Anne是哈佛2016届的大四学生,我是应届毕业的博士生。我们三人将要在第二天的哈佛毕业典礼上,作为学生代表致辞。


演讲台下,成排的白色座椅已经一一排好,不少游客坐在椅上,闲拍着哈佛四处的校景。


我拿着写好的演讲稿,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心想,要是明天忘词了,在三万多听众面前,该是多么尴尬。Tarrant教授笑着说,他已经指导了十多届毕业生做演讲致辞,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忘词的人。我笑了笑,跟他说:“我要是忘词了,是否创造了哈佛的一个新记录?”


哈佛的毕业典礼演讲从17世纪便开始了,建校初始,学校多以培训牧师为主,演讲的学生经常以希腊语、希伯来语、拉丁语等古老的语种做演讲。随着时间推移,只有拉丁语演讲保留了下来,再加上英语演讲,它们成了毕业典礼的一道重要程序。


何江风趣地展示自己被“毒蜘蛛”咬伤后痊愈的手


毕业典礼上演讲代表的筛选也是颇为严格的。4月26日,我知道自己被选上,作为硕士和博士群体的发言代表。在往年的毕业典礼演讲中,并没有出现过中国人的面孔,因此我在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既兴奋也惊讶。很快,我被选上的消息在校友圈里传开,中国科大的新闻部联系上了我,发布了新闻。新闻一发,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未曾料到,对于农村学子读哈佛这样一件事情,在国内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有时会感到疑惑,因为我并未觉得自己与常人比,有何独特之处,硬是要搜寻出一点可说的,我想或许是曾经那些苦难的经历,让我很早便明白了,自己要把握命运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吧。


要厘清这段经历很难。不过,正像鼓励我将这些经历写出来的哈佛历史系尼尔弗格森教授所提到的,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从湖南的一个小山村,到县城,到省城,再到美国波士顿,涵盖了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这短短的经历,要以历史学家的角度看来,或许可算作是前工业时代到现代社会的大踏步。二十几载,其实也可以说是恍如隔世。


    二    

1988年的大年初一,我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停钟村。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我和弟弟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干农活了。当时的父母亲,并不能预见他们的儿子将来是否有出息,他们有点隐隐担心,要是将来两个儿子找不到工作,要怎么过日子。乡下人常说,学会了种田,就一辈子不愁自己的饭碗。因为这个缘由,父母亲对教我们种水稻这件事,很是上心。


我们四五岁的时候,就被带到田里跟着大人干农活,这在当时的村里很常见。我们一家四口人,将近分了八亩水田。八亩水田约莫能产五六千斤稻谷,上缴农业税后,剩下的便是我们家一年的收成。这些谷子大部分是给人和牲畜吃的,偶尔剩下了,父亲便会把谷子卖掉,好换点钱补贴家用。再加上养猪挣上的一两千块钱,便是我们家在九十年代主要的年收入。


那个时候,父亲最大的梦想便是成为村里的“万元户”。那时银行还没在乡村流行起来,父亲说,如果他有一万块钱,他会一张张地把钱藏在箱子的夹层里。父亲这么一说,让我和弟弟对家里所有的木箱产生了兴趣。我们常幻想,趁父母不在家时,从木箱里偷点钱出来买糖吃——不过,幻想终归只是幻想。直到2000年之后,父亲才实现“万元户”的梦想。


我五岁时,父亲在母亲的鼓动下成了渔民。每年冬天,他会随村里其他渔民到湖北或是江西,开始长达三个月的捕鱼生活。那是父亲少有的出省工作机会,也是他经常向人吹嘘的打工经历。每年年关将至的时候,他就会背着一袋子充满鱼腥味的衣服、棉被和一些淡水湖鱼,出现在村口。他也会给我们带回一些小礼物,好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


我六岁那年,我们家老房子的厨房和猪圈在一场大雪中倒塌了。我当时并不懂事,只觉得砸死的那几头猪,在雪地上鲜血淋淋的场景,很是恶心。我站在曾经的猪圈口,抓着地上的碎土块,朝附近想舔猪血的野狗掷了出去。野狗被打退,我便“咯咯咯”地笑着,好像家中的变故,与我没有多少关系。


何江的父母在家门口合影 


父母亲站在毁坏的房子前,忧心忡忡。房子倒塌后,他们在雪地里把厨房的东西挖出来,一点点挪到还未倒的另一半房间,然后在附近的山里砍来一些树,支撑住未倒的那面摇摇欲坠的土墙。那年的冬天在我印象中显得格外的冷,也格外的长。夜里,冷风吹进破墙,我便会问父亲,天气什么时候回暖,我的手脚什么时候不再冰凉。


开春后,父亲决定建新房。因为家里没多少积蓄,建房子的材料大都需要自己亲手准备。父亲先在附近的山头挖红泥,和上水,放在木质模具里做成一块块泥砖。泥砖晾干了,父亲把它们一层层叠起来,放进临时搭建的砖窑。他在红砖缝隙里填满了碎煤,糊上泥巴,用炭火烧烤了足足二十天,泥砖才变成红砖。红砖出窑后,父亲再到附近山头,买回了好几车石灰。石灰并不能直接作为涂料,需要纯化后才可以用。所幸父亲对这个工艺也很是熟悉。


他先给石灰浇水,使它们受热膨胀炸开,作为“发石”。石头碎了后,他再把它们抛入挂在水池上的过滤铁丝网,进行“滤石”。过滤后的粉末和水充分发生化学反应,才能成为用作涂料的氢氧化钙,是为“沉石”。当然,我对这些化学反应不熟悉,只觉得往石头上浇水,石头就发热膨胀,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一点一点,修建新家的材料逐渐准备齐全了,然后是盖房子,搬新家。


在孩子的世界里,一切都发生得如此简单自然,就好像睡了一个长觉,睡觉之前,我们还住在冰冷的土砖房里,睡醒后,便搬进了宽敞的红砖屋。新房刚盖好的那段日子,父母脸上总是堆满了笑容。


    三    

我四岁起,便进了村里的小学——倒不是因为我天赋异禀,而是四岁那年,父亲觉得我妨碍他们做农活,便说服老师让我进了学前班。村里规定入学的年龄是六岁或七岁,我年龄太小,老师担心我跟不上班级进度,而拒绝了我的入学请求。


可父亲觉得只要我能在班里坐得住就行,并不要求我在课上学到什么东西。我倒也听父亲的话,进了学校,便一直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坐着。这一坐,让老师觉得我比那些大孩子容易教,我于是也就成了村里入学最早的学生。


我在村里小学读书的时间很短,只有一年。一年后的暑假,一场大雨淋垮了好几间教室,学校从此就解散了。我于是不得不在升读一年级的时候,转学到邻村的学校——竹山小学。学校离家有好几里路,要穿过长长的田埂和好几个小山头。


孩子们无论年纪大小,都是自己走路上学,我每天要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才到得了学校,要是碰到雨雪天气,花的时间便更多。冬天里天黑得早,亮得晚。有时候早晨我还要摸黑上学,被山林里的虫鸟声吓坏,再联想一些听到的鬼怪故事,好几次,在上学路上,我被吓得大哭。


上学路上也不一定都是心酸事,有些经历还挺好玩。山涧里,经常有一些小朋友们在抓鱼或抓螃蟹。或者,在水稻田里,有些小孩因为在学校里踩了其他人一脚,而在路上约架。又或者,几个玩得好的伙伴,跑到山里抓鸟雀。


那个时候生态没被破坏,村子附近有许多野生动物,比如兔子、麻雀、黄鼠狼、鼹鼠等等。手快的孩子经常能在上学路上抓到一两只,带到学校里炫耀,弄得其他同学的心里直痒痒。


我弟弟那个时候痴迷养蚕,多的时候养过几千条,养肥了,他便把蚕带到学校,兜卖给那些不会养蚕但又想养小宠物的同学。直到现在,我仍记得弟弟养在卧室的那些白蚕啃食桑叶的“窸窣”声。


农村小学的课程设置并不丰富,无非是语文、数学、自然和思想品德之类,语文、数学是重中之重。大家一般都讲方言,语文老师也是用方言教学,只有在朗诵课文时,才会偶尔秀几句湖南地区独有的“塑料普通话”。


小学时,我有过好几个数学老师,但印象最深的一位,在邻村还做着屠夫。他家里经营一家杂货店,他每天早晨要早起到养猪人家杀一头猪,然后再把那些切碎的肉送回杂货店卖。他经常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学校,自行车的后座沾满了猪油和猪血,有时候早上没来得及回家,便把杀猪的屠刀也带到学校。我们由此很怕这位数学老师,老觉得那些被他叫进办公室的学生,会被屠刀千刀万剐。


进学校的头几年,我的成绩并不算太好,可能是因为我年龄太小,跟不上进度。不过,我那时也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因为村里没多少人念过高中,很少有人能切身告诉我们,读书如何改变命运。村里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个高中文凭便显得高人一等,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拿一个高中文凭。


因为乡村教育条件有限,我那时能读到的课外书有限。除了学校发的课本,我几乎没有其他课外书。家里经济困难,父母有时都舍不得买文具,课外读物对我而言就更是奢望了。


父母对我和弟弟的教育虽然支持,可他们也并不确定,我们兄弟俩能否通过读书翻身。放学或者放假在家,他们仍会要求我们干好农活,好在将来找不到出路时,能把家里的田地耕种好。



小学毕业后,我们又要转学到另一个村子去读初中,当然离家也更远了,有十几里的路程,走路要花两三个小时。为了缩短上学时间,我不得不学会骑自行车。家里那时没有钱给我买高度合适的自行车,我只能骑父亲当年结婚时买的二八式自行车。我个头小,站着才比自行车高一个脑袋,于是只能用脚跨进自行车的三角区域侧着骑,行的又是崎岖的山路,其难度可想而知。


要是冬天路被冻住了,一不小心,便会滑倒在路上。我曾无数次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学校,该死的路,可就是舍不得咒骂我那不合适的自行车。


不过,山里骑自行车也会有好玩的事情。我记得有一个清晨,骑过某个山头的时候,一只野兔从路边的草丛窜了出来,正好冲到了自行车的轮子下,被撞晕了。我却乐了,因为家里的餐桌上又会出现一道美妙的野味了。以后的日子里,在同一个山头,我常会有意识地放慢自行车的速度,盼着另一只兔子撞到轮子上。可我至今也没能碰到那天的好运气。


初三结束,我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学校离家将近有四十里的路,我不得不寄宿在学校。


我也是第一次走出乡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城乡的差距。对类似我这样背景的农村学生来说,进城读高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学习,而是生活上的不适应,因为我们对城镇生活没什么具体概念。简单说,冲水厕所该怎么用,一开始很多农村学生就不清楚。农家子弟想要融入城市子弟的圈子,也比较困难,因为大家的成长环境相差太大。


举个例子,乡下孩子不太会追星,大家听过的歌星磁带,看过的电视剧也少,更别说电影了。还有个人的打扮。乡下小孩的衣服破了,补一补还可以穿,也没觉得有什么。但到县城里,城里的同学穿着各种时髦衣服,农村的同学很容易就会产生自卑感。语言也能分隔乡下和城里的学生。虽说宁乡地区的方言大体一致,但口音仍有差别,乡下人说话似乎是带了一层土气,要是不小心说了几句乡下的脏话,更是被人笑掉大牙。我那时在同学中间总表现得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了什么话,或是做错了什么事,被人暗地里嘲笑。


经过将近一年的适应期,我慢慢地改变了自己的习惯,我观察同学们怎么穿戴,怎么讲话,我努力学习标准普通话的发音,好改掉自己土气的口音。所幸,一切都在慢慢改观。


或许是因为我在乡下读书少的原因,到了县城,我对所有和文字相关的东西都很敏感,一有时间我便会钻进书堆里。高一的时候,为了提高英语成绩,我买了一本《乱世佳人》的英文版。我懂的单词并不太多,但这并不妨碍我读英文原著的决心。碰到不懂的词,我会查词典注音释义,写在书的边角。到最后,整本书的空白页几乎写满了标注。


老师经常会以我为例,跟其他同学讲“笨鸟先飞”的道理。要是有同学问我英文怎么学的,我也会告诉他,我是只笨鸟,不得已花了些笨办法学会飞罢了。我的高中成绩一直很好,经常考到全校第一名,让很多和我背景不同的人很是惊讶。


我是2005年参加的高考,那一年,湖南有好几十万的考生,我考到全省三百名左右,然后顺利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高考前的日子,我的老师常会向我们说,高考是我们人生的分水岭,要想有个好前程,我们必须奋斗冲刺。我们也给自己定了目标,铆足了劲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何江荣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最高荣誉——郭沫若奖学金 

 (图片转自 搜狐教育)


2005年秋天,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踏入一个省会城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安徽合肥,从湖南长沙没有直达的火车。我从江西鹰潭转车,乘坐一辆绿皮火车花了十几个小时才到合肥。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十几年来,我只在书上见识过长江的浩荡,第一次目睹长江的时候,我真正被那股奔流不尽的气势所震撼。我想,人或许只有走出了原有的视野空间,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才会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多少东西我们未曾见过,未曾听过。我十分庆幸,我走出了我的小世界。


在大学里,我读的是生物。生物专业在当时非常热门,每个学校都宣传生物相关的行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我高中时分在理科班,文科也一直挺好,我当时想着生物介于文理之间,没准适合我,便在报考志愿时填了生物。


学生物还有个好处,要是我父母在乡下病了,我的一些生物医学知识没准可以帮助他们。乡村医疗条件虽说比我出生那会儿改善了很多,可很多农民还是看不起病,用乡村土办法治病的事情仍多有发生。比如,用蜘蛛来吮吸蜈蚣毒,用火疗治理蜘蛛咬伤……这些在生物专业的人看来,显得格外的落后。


我也是进了大学后,才逐渐地了解很多西方医学知识。我有机会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细胞怎么分裂,也学习了生物分子在细胞、机体内的相互作用,免疫系统如何对抗病原体入侵,不同的疾病如何在人体内发生发展……


我一直觉得,乡下的成长经历让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而这好奇心在我成长的不同阶段,帮助我克服了很多困难,也让我在一个新环境里迅速成长。


记得刚入大学的时候,我需要学习一门C++的计算机编程语言,而在那时,我对电脑不了解,连“电脑界面”这个名词是什么意思都听不明白,学习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我从补习使用键盘开始。大一的寒假,我从同学那借来了键盘,通过玩打字游戏来学习如何打字。


除了专业知识,我对专业外的领域也充满了好奇,诗词歌赋并不是必修课,只是作为选修课来学。一有机会,我便会到这些选修课上去旁听,好补足我在文学方面的缺陷。那个时候起,我便开始喜好中国古典文学,《红楼梦》读了又读,《全唐诗》更是背了很多首。这些嗜好和我专业似乎没什么关联,我只是觉得好玩,也算是排解理科学习时的苦闷。好在这些文学上的兴趣在我将来的成长过程中,逐渐体现出了它们的价值:不仅是在待人接物上,我感觉自己肚子里多了点墨水;更重要的,书中很多故事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不断明白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想成为怎样的人。


大学四年里,我有了一个蜕变式的成长,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对未来也有了更多憧憬。小时候,我的梦想只是走出乡村,进入城市。我对城市没有一个具象的概念,也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于是,“进城”对我而言,只是一个空泛的梦想。猛然实现了,我却显得那样的彷徨。也恰好是这份彷徨,在大学里给了我机会探索,寻找自己想做的事情。


2009年,我大学毕业,并拿到了学校本科生最高的荣誉——郭沫若奖学金。同时,我也收到了哈佛大学生物系的录取通知书。不出意外地,我成了村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也是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小孩。乡下人对国外的印象并不明晰,哈佛是个什么学校也不一定弄得清楚。不过,大家听到何家有小孩要出国留学后,都感到特别新奇。


    四    

我还想谈谈母亲对我的影响。


在母亲十岁的时候,舅舅决定和村里的渔民一起到外省打鱼。他需要置办一张渔网。可他不知道怎么织网,家里又没钱买渔网,织网的重担便落到了外婆、母亲和小姨身上。母亲于是退了学,专门在家学习织网。


她学得很快,不到一年,便成了村里织网最快的姑娘。见到母亲学会了这门手艺,外婆索性建议母亲靠织网来给家里赚钱。


母亲往后的日子便与渔网连在了一起,到嫁给我父亲之后,也仍是如此。


当母亲回忆少女时代的时候,她总会告诉我说,她最开心的时候是村里下暴雨的日子。因为一下暴雨,外公外婆便要出去清理房子周围的水沟,而村里其他大人也都因为下雨躲在家里,没有人会在外头走动。这个时候,母亲便会从织网的工作中抽身出去,冒着大雨和舅舅在村上的果园里等雨水打落的果实。村里的水果是公家的,平常不允许私人采摘,但被风雨打落的果子可以拾捡。


母亲守在树底,等着枝丫上那些摇摇欲坠的果子掉落。果子落下的那一刻,也许母亲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的墙上挂满了渔网和渔线。生意好的时候,渔网堆满了我们家的空地,母亲不得不把那些织好的网堆到床上。她和父亲有时就直接睡在新织的渔网里。


母亲织网的时候,每天都有个小目标:不论她织的是什么网,她都希望能织出一万个网眼。不同类型的渔网,做工、耗时都不同,但都是以网眼计数来算工钱的。一万个网眼织出来将近是四块钱。母亲便在心里盘算着,要是她每天能赚四块钱,一个月便是120块,一年会有1500多块。这个数字对当时的母亲来说,几乎是一笔诱人的财富了,为了这个目标,她多苦多累都感到有劲头。


为了完成目标,母亲不得不专注于工作,有时连孩子都没太多心思照顾。她把我和弟弟放在身边,任由我们在新织的渔网里打滚、睡觉、拽线球,或是咬线团,只要我们不哭就好。太阳从东边的窗口照进,又在西边的门缝里拖着余晖沉下山坡。她就那么坐在织网架旁,一天里除了吃饭,几乎不怎么起身活动。天黑了,她会点上蜡烛,直到燃尽最后一滴油,才会揉揉酸痛的眼睛,准备收工。


在最忙的日子里,她的动作变得机械化,以至能在黑暗中以同等的速度织网。父亲说,有时候半夜醒来,他仍会看到熟睡的母亲在半夜里不停地晃动着手,好像一个劲地在打结织网。


我一定是从母亲那儿学会了“坚韧”这个词。当我向母亲抱怨学校里作业太多的时候,她会告诉我,她是怎样学会织渔网的。


“我学织网的时候差不多是小学四年级。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很好,好几次期末考试,在学校里都得了第一名。”母亲说,“我语文非常好,作文写得好,但那个时候家里没条件提供书和文具,让我练习写作。一旦我问你外婆要钱买铅笔时,她就哄着我,如果我能够帮她织一张渔网,就给我买一支铅笔。”


“儿子啊,你是不是也想帮我织张渔网?或者去帮你爸把那些地坪里的谷子晒干?要是你不想做作业,就来帮我们,反正我们也缺人手。到时候,你就会知道,读书是多么轻松的事了。”


就这样,我和弟弟许多个童年的夜晚,就是在母亲的渴盼和要求下度过的。我常常想,在那些漫长的夜晚里,母亲织了多少渔网结?又燃尽了多少根蜡烛呢?屋外夜空的星星俨然换了位置,母亲抱起趴睡在桌子上的两个儿子,把他们轻轻放到床上。


母亲对书的偏爱,令我印象特别深刻。我小学毕业那年,父母间发生了一次口角。那天,母亲少见地动怒了。原来,父亲自作主张,把我的小学课本以两块钱一斤的价钱,卖给了收废品的,母亲知道了很是愤怒,她无法容忍父亲把书当废品的行为。


这件事情让我有点哭笑不得。不过,即便是到今天,每每看到有人不珍惜图书的行为,我都会想起父母当年的口角。


在童年求学的那段日子里,我经常因为家里困窘,隔三岔五地短缺文具。我不敢向父亲多提,只能问母亲。她总能变着法子给我找到新文具。要是我的本子写完了,她便会用橡皮擦掉我铅笔写过的本子,让我重新再用。擦不掉的,她会让我当草稿本用。又或者,她偶尔到镇里去买东西,会扛回来一叠旧报纸,让我在报纸边角的空白处练字或做算术。她还能把一样简单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譬如洗脸的脸盆,可以用来腌制撒了盐的鲜鱼,收集杀猪时的猪血,存放要喝的井水,用作澡盆在夏天里冲澡,甚至盛放自炼的猪油。


印象中,母亲身上似乎有着一种神奇的变废为宝的能力。


    五    

当我要去美国留学时,母亲显得非常兴奋。我是村里第一个走出国门留学的人,她觉得脸上很有光彩。我还清楚地记得离家前的那些场景。


那天,她帮我检查旅行箱,保证我带齐所有该带的物件。


“儿子,你带针和线了吗?我在你包里没看着啊?”


“没有。妈,带针线干吗?”


“你衣服要是在那边坏了,好自己补一补呗。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够不带过去呢?”


“我的衣服不会随便扯坏的,妈,你就别瞎操心了。况且在美国我不会自己补衣服,要是同学知道了,那多没面子。”


“面子面子,你就知道这些虚东西!要是衣服掉扣子了,随手补补又不花时间,哪会有人笑话你。带着吧,肯定用得上。”


“好吧,你塞进去,但你放了也没用,我不会用的。”


母亲从衣橱里拿出了几团棉线,黑色的,绿色的,红色的,白色的,一团团地分别别上一个细针,包好后放进了我的行李包。


“儿子,你包里的布鞋呢?昨晚我给你看包的时候还在,怎么现在不在了?”


“我早上拿了出来。我的包已经装满东西了,再装就要超重。”我把布鞋从床底翻出来,不耐烦地解释着。行李包中其实还能装不少东西,只是我不想要这几双土气的布鞋。


“一双鞋能添多少重量,儿子,把鞋放进去,都放进去。我是今年春天的时候新做的,棉花也是最新的,肯定保暖,你带过去穿着一定舒服。”


“那就放一双吧,我到美国不会穿布鞋。”


“还有,你要不要带点吃的?你在大学里常抱怨食堂吃得不好,没家里做的味道正宗。是不是该带点?我特地到田里捕了不少黄鳝泥鳅,用陈年的木头锯出的木屑熏好了。你闻闻,都有一股很香的木材味道。要不要放些进去?哦,对了,还有家里的剁辣椒。你最爱吃的,在美国不一定有,也带几瓶吧。”


“妈,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飞机上不允许带吃的,尤其是肉,过海关的时候查得严。”


“那些烘干的长豆角、黄瓜皮、白辣椒、蕨菜总没问题吧,都塞点,免得没带过去你又后悔。”

……


离开的那天,一大早我们吃完早餐,围坐在一起,聊起一些家常,可是话刚起了个头,却又撂了下来。于是,一家人决定干坐着,等村里进城的汽车。母亲似乎有什么想和我说,但又欲言又止。她再次拉开我旅行箱的拉链,简单地查看了一下,又合上了,然后走进厨房,倒出一杯温水,递给了我。我摇了摇头,告诉她我已经喝饱了水。“你就不用瞎忙活了,干吗不坐着?”言语里,我其实在抱怨。于是,母亲把水放下,望着窗外晨光照耀下的村落。



村里的汽车站很简单,只是在路边上竖了一块牌子,牌子的旁边是条很深的水渠,初秋时候,由于上一季水田的泥巴渗入,现在已经灌满了泥土。菱角在这个季节恰好成熟,深绿的菱角叶上沾着早晨的露水,在清晨的微弱光线下,看起来十分漂亮。一家人在家里等得不耐烦了,便提着行李到了汽车站旁。几个乡亲背着锄头在田埂上除草,看着我们一家人都提着行李,就顺便问问谁要远行。


“我的大儿子。”母亲口吻里充满了自豪。她告诉农夫,她的儿子要去美国,那个只在电视新闻里听说过的国家。


“儿子,当年织渔网的时候,看着你和你弟在渔网里打滚玩得开心,以为你们以后会打鱼为生。可没想到,你读书读出了国门。”


很快地,一辆汽车拖着扬起的灰尘,驶入村中的公路。我朝汽车看了看,而母亲在此刻却将视线移到了我的身上。她想笑,毕竟这次远行能够给我一个更好的未来,而作为母亲,她应该为儿子的未来祝福。可是,母亲又意识到这驶来的汽车将把她儿子送到一个她不熟悉的地方。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见不到儿子,她又有点伤感。


母亲并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动情的离别赠言,她只在电视剧里看过,在现实中,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笨拙地握住我的手,尽管这个动作显得那么的不自然。我显然也感到了这份不自然,故意说要去提包,顺手甩开了她的手。母亲大概明白我的意思,于是,她也弯腰去帮我提包。


母亲和我就这样,相互提着本可以放在地上的包,静静地等着汽车到站。


“儿子,你还记得菱角是什么味道吗?现在正是采菱角的时候。”母亲指着水渠的菱角。


“当然记得呀。这是小时候我们经常吃的零食,怎会忘了呢?”我笑了笑,“我上次吃菱角的时候还是上大学之前,一转眼已经过去四年多了。”


“你想不想吃几个菱角?美国吃不到。”


我点了点头,但感觉来不及了。


“你等等我,我这就去弄几只来。”话音还没有落,母亲放下行李,朝附近的水渠边跑去。她趴到地上,想用手抓住靠近岸边的菱角叶,可她的手不够长,怎么也够不着。我看了便想阻止:“我下次回来再吃吧。”


母亲根本听不进我的话。


乘客已经陆续上了到站的汽车,我一个人站在车门边,看着母亲正努力拔菱角的背影,“妈,算了吧,我上车了。”


母亲急了,她站了起来,脱掉鞋子,抓住水渠旁边的草,一点点滑进了水渠。


“哗啦!”母亲踩进了水渠的深泥巴里。我听到响声,惊讶地回头,只见母亲在齐胸的泥巴水里走着,碰到水渠里长熟了的菱角便抓进手里,扯掉菱角叶,在水渠里洗了洗,便朝着岸上扔了过来。


“儿子,快捡几个大的赶紧上车去。这司机也真是性急,又在按喇叭了。别看我,朝我看干啥?我待会儿回家换身衣服就好了,你快点捡几个菱角,上车去。”


我满眼泪水地站在车旁,看着还在水渠中笑着的母亲。


我想告诉母亲自己是多么爱她,可是,乡里孩子很少会用“爱”这个字,即便是母子之间。我不知该和母亲说些什么,我捡起菱角,在裤脚擦掉了沾在菱角上的泥巴,用牙齿咬掉了硬壳,把菱角掰成两半,立即跑到母亲身边,递了一半给她,母亲站在水里接过去咬了一口,我站在岸上咬着带汁的另一半。

……


如今,我已离开家很多年。可每到春天,我总会想起老家土砖房子前的一片毛竹林。当南回的燕子在屋檐下筑巢的时候,竹笋外面包裹的那层棕皮已然从竹竿脱落。这层厚皮有着尼龙绳般的坚韧,但却又极其轻薄,乡下人把竹皮撕成小条,或是拧成绳子,或是织成草鞋,或是做成提钩挂晒冬天的腊肉。我和弟弟则会把竹皮做成小船,在船中间放上几粒米,放到村里水塘中,春风把小船吹到水塘中央时,引来水面的水鸟啄食。望着那一群水鸟一点点地把我们的船啄开,我们笑着叫着,只希望春天停留的时间更久一些。


注:本文刊发于《新课程评论》2017/08(总第14期)「 弦歌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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