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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义位的界说

 因不思议而恒常 2017-09-24

第二章 义位的结构(结合的规律性)论

词汇语义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把词汇层面的无数意义之单位,概括为少数几个基本的语义类别(语义系统、{语义单位})——{义素、语素义(素义)、词义(义位)、义丛(词组义)},并且,研究它们内部(微观)的结构(成分及其结合规律)以及它们在语义体系(系统、语义场)里的宏观的结合的关系(主要的结合规律)和结合的位置(次要的结合规律)。

第一节 义位的界限判定(界定)的论说

2.1.0 义位的大中小三种视角下的概念

1908年,瑞典语言学家诺伦,首先提出义位(sememe)。1926年,布龙菲尔德,说“一个最小的形式就是morpheme,它的意义就是sememe”,并把它作为结构语言学的一个意义单位。1049年以后,美国奈达,沿用布氏的义位,并认为是“一组语义上相关的义素”或“诸义素的总和(集合)”(伍铁平1979)。此后,对“义位”有大中小三种视角的概念:(1)指一个词的所有义项(高名凯1963);(2)指一个词的一个义项;(3)指一个义项的语义成分(semantic component),因此,sememee,也常译成“义素”。然而,布龙菲尔德,常用noeme表示义素,用glosseme表示义位。义位的组合体,就是义丛(cluster),相当于词组(包括短语)的意义。

义位指示一个且仅一个义项,是中观概念(介于宏观和微观这两种视角之间的概念),是通说,以从众为宜。因此,我们在这个前提下,讨论义位的多视角的多种界定。

 

2.1.1 义位在直观之视角下的定义:义位相当于义项。

词的一个义项(词项的语义、词义)在词典里被阐释(解析)的状态(义位之符号),是同一个范畴(语法层次、词之语法级别)里的词甲与词乙等若干词之间的语法组合关系(语法结构)。并且,一个单义词,只有一个义位,多义词,有多个义位。因此,非自由(黏着、构词)的语素的语义(语素义),在字词典里,算是语素的一个或多个义项,但是,不能称为义位(词的一个或多个义项、自由语素义和合成词义)。例如,在《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里,语素“家”所列出的十二个义项,其中多半(语素“家”的前缀义、构词语素义之一),不是义位;还有语素“家”的后缀义(构词语素义之二),也是义项,不是义位。

相比之下,义位的客观性,突出(明显),详细说,一个词的义位数目,客观地存在于语言之中;然而,义项的主观性,更突出,词典编者,可以根据词典的宗旨和规模,删掉、合并或细分一个词(包括自由语素)的义项。例如,70年代以前的《新华字典》,只给出语素“家”的五个义项。其中第一个义项(家庭和所住的地方),等于(相当于、细分成)《现汉》的前两个义项,也等于两个义位。然而《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都给语素“家”列出27个义项。

 

2.1.2 义位在操作(或功能、语用)性之视角下的的定义:义位是语义系统里的最小的、自由(单用)的单位。

义位(词义)的自由,是指它借助(依附)音节(单音词的语音成分)或音节群(多音词的语音成分),在语句里,能独立运用(单用或单说)。并且,语义系统里,各种语言的语义系统不同,古今的语义系统不同,普方的语义系统不同。因此,非自由(构词)的语素义或义素,虽然是最小的语义单位,但是,在语用角度上,不是自由的;义丛,虽然是自由的,但是,在语义角度上,不是最小的。例如,同一个语素“家”,所对应的古代汉语语素“家”的义位(安家、定居)和现代汉语语素“家”的义位(住所),都能独立运用,但是,同一个义项“住所”,所对应的现代汉语语素“家”、“居”、“宅”、“邸”和“第”,不一定都含有义位,详细说,其中,只有“家”是自由语素,其他都是非自由语素,而且(注意),非自由语素“邸”和“第”,各自都只有一个义项(分别特指高级官员的住所和官僚贵族的住所)。

 

2.1.3 义位在属性(内涵或外因)之视角下的定义:义位是最基本的语义单位。

义位,是被语言共同体(多数人)用语音单位所记录的、能认识世界的、最基本的语义单位。详细说,语言共同体,是指一定历史阶段的一个民族的广大社会成员,他们总有无数的语言方面的共识——常识、多数人所承认的知识。语音单位,此处指音位(音节或音节群)之符号,是反映(承载)语义符号的基本单位,而且,是进入意识范围(内在且已知)的音响形象——音象。认识世界(心理活动世界、思维世界),包括各民族、各时代、各地域、各行业的语言主体(社团、社会团体、染净心识世界、思维的主体),把宏微物质世界、精神思想世界和语言符号世界等客体(思维的对象),切分(判断、分类)出多少大小(深度外延和广度外延、思维的产物)、理解(分析、发现)出深浅难易(种属概念的内涵、思维的产物)、提取(比较、选择)出差异特征(区别性、标志、外因、思维的产物)。比起义素、素义、义丛、句义,义位(词义)是最基本的——最容易被语言共同体的常识所认同(承认、允许、约定)的、自然的、较小的语义单位。义位具有概括(标记)个体(外在的具体的对象)的性能,例如,自由语素“家”的义位符号,不仅仅指示某个家之对象,而是概括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家的、共有的、最易识别(认识、理解)的群体(对象的集合、物象)。

 

2.1.4 义位在分析性之视角下的定义:义位是义素的综合体(集合体兼组合体)。

现代语义学里的解释语义学和生成语义学等学派认为,义位是一组语义成分(义素)的集合,是义素的综合体。下文有详细讨论,此处暂不说解。

 

2.1.5 义位在系统性之视角下的定义:中观概念的义位,含有:语义系统(广度外延、大观概念的义位)里的抽象常体(内涵、关系性、能标记物性或物象的语义符号——义值之义位本体)。

中观概念的义位,是言语(话语)层面里,围绕一个中心(语义方面的关系性、义值)的一些(若干)具体意义(元素、能标记物性或物象的、以义值为语义中心的、在语言语境里的语义变异体、具体的语义意义或抽象的语法意义)和实际意义(元素、能标记物性或物象的、以义值为语义中心的、在言语语境里的语义变异体、实际的语用意义)(兹古斯塔1971)在语义系统(集合、大观概念的义位、语义场合)里的抽象常体。

例如,词“房子”的抽象意义(义值),是:有墙、顶、门、窗的、供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的建筑物(《现汉》)。

“房子”的具体意义(义值在语言语境里的语义变异体),是:砖房、木房、土房、草房、瓦房、毡房、平房、楼房、营房、民房、厂房、库房、仓房、禅房、牢房、门房、茅房、耳房······。

从若干具体的意义(义值的语言变体)里,抽象(提取)出共有的意义(语义方面的关系性、义值本体)的成分(义素):(1)结构(基义)之要素——有墙、顶、门、窗的建筑物;(2)功用(陪义)之要素——供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

“房子”的实际意义(义值在言语语境里的语义变异体),是:A.“分到了四室一厅的房子”里的“房子”,所指的“楼房里的一些房间之元素”;B.“街道两侧都建了房子”里的“房子”,所指的“多种房子之集合”;C.“他家正在刷房子”里的“房子”,所指的“房子的墙、棚部分”;D.“远远望去,他家的房子很漂亮”里的“房子”,所指的“房子的外观之部分”。

在言语语境(语用语境之一、话语层面)里,先由各个(若干)语言语境里的义值变异体,聚合成小类的集合体(子集甲、具体类别),再由若干言语语境(跟语言语境互补的语境)里的义值变异体(互补变体),聚合成小类的语义的集合体(子集乙、实际类别、互补类别),后两个子集再聚合成一个大类的复合体(母集丙)。并且,若没有这个义值——中观概念的义位、最基本的语义单位——之抽象的常体,则人们无工具去互相沟通(交际、语用)。因此,大观概念的义位之母集,不仅是超越义值之常体(本体)和义值变体的超个体,而且,是超越具体类别和实际类别的超子集。

 

2.1.6 义位在结构(成分)性之视角下的定义:义位是由义值(基义义素和陪义义素的组合体)和义域所组合而成的。

义位是能够跟音位之语音符号(音象)结合的最小的、自由的语义单位(义素虽然是最小的语义单位,但是,非自由,因此,义素之语义符号,不能跟音位之语音符号,发生结合之行为),义位符号和音位符号,匹配(结合)成词位符号的内涵——音义结合体。而且,义位又是由义值和义域所组合而成的。下文将有专节讨论这个界定,此处暂不说解。

 

总之,以上六种定义,视角不同,揭示了义位的面貌、功能、属性、组成、系统、结构,有利于整体(全面)地理解(把握)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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