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9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8)因用人单位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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