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已经公布,对医护人员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和操作流程作出详细介绍。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 1.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简介 在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满足未来实施电子化注册、实现电子证照管理需要为目标,围绕现有系统升级和新功能开发等开展研究,补充数据库内容,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1个人端系统分为医师个人端系统和护士个人端系统。 1.1.1医师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医师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师执业信息查询、医师考核信息查询、医师个人信息维护。 1.1.2护士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护士业务联网申请、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护士个人信息维护。 1.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为: 1.2.1医师账号激活、医师业务联网确认、医师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考核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修改信息确认。 1.2.2护士账号激活、护士业务联网确认、护士业务审批情况查询、本机构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护士修改信息确认。 1.2.3医疗机构业务联网申请、医疗机构业务审批情况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维护、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看。 1.3卫生计生委端主要功能为: 1.3.1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2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3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各项业务的办理。 1.3.4医疗机构账号的分发与管理。 1.3.5信息查询与统计分析。 1.4社会公示端主要功能为: 按相关规定公示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信息以及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信息。 2.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2.1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疗机构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填写拟办理的业务申请,保存并提交至相关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端可以在审批列表中查看并审批提交的业务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信息,将依据政务公开的规定,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开。总体流程图示如下: 图2-1
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模块包括医疗机构、卫生计生委、社会公开三个部分。 2.1.1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医疗机构端账户获取 医疗机构的用户名及密码由辖区内的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生成并分发。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携带相关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授权委托书;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分发人员现场核实后,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发送到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手机中,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凭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医疗机构端。医疗机构端登录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址),下载医疗机构端软件及使用说明,进行业务申请及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端账户获取及业务办理图示如下: 图2-1-1
(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 ①业务申请 由卫生计生委端录入设置信息后医疗机构可以从设置连带信息进行执业登记申请。 已经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可以进行变更、校验、停业、解除停业、注销等申请。 ②查询修改 可以修改电话、传真等信息,并可以查看历史业务信息。 ③人员信息维护 提供本机构医师信息,本机构护士信息,本机构其他人员信息,本机构诊疗科目与医师执业范围对照等功能。 ④信息验证 可以进行医师资格信息验证,医师执业注册信息验证,护士执业注册信息验证,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等功能。 ⑤系统功能 可以修改登录密码等功能。 (3)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各项申请业务流程图
图2-1-2
2.1.2卫生计生委端的功能 卫生计生委端登录后,可进行各项业务的审批:除了保留直接在卫生计生委端完成的注册、变更、注销等多种业务外,卫生计生委端还可以审批由医疗机构端提交的业务申请,审批通过后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端发放的电子化注册识别码,只有获得国家赋予的电子化注册识别码才能完成后续相关业务。 2.1.3信息公开功能及图示 (1)信息公开功能 医疗机构登记信息可在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开。 (2)信息公开图示 经审批通过的机构登记信息,在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开。如图2-1-4所示: 图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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