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讼阅读|亲历讲述:法律人如何快速习得新法并学以致用?

 江中鸟6933 2017-09-28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的更新与修改是无可避免的。例如,本月初刚刚施行的《公司法解释四》就引起了法律圈的热议,10月1日《民法总则》也将正式生效。当然,除了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讨论外,法律从业者更多的是要迅速地适应与学习新法,并学以致用。身为法律人的你,在面对这些新出台的法律规范时,你是如何快速学习掌握,并且把它应用到实务操作中的?你有哪些特别的技巧和方法

 

今晚我们聊聊:“法律人如何快速习得新法并学以致用?”

 

无讼观察员/吴瑜

 

方毅 上海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对于新知识,我一直秉持“学中用、用中学”的观点,对于新法学习也不例外。

 

一、了解条款,熟悉内容。我们要首先了解熟悉全部条款内容,知道它对哪几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作了相关规定,是实体性规定、程序性规定还是兼而有之,何时正式生效,是否对旧法进行废止等等。

 

二、比对新旧条款差异,探究立法本意。新法与旧法、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文稿相关条款进行差异性比对。条款表述的实质性变化及差异,是最需要留意和理解的,而这种差异性比对是进行理解学习最直观的一种方式。

 

三、专题学习,归纳输出。新法条款会有一些亮点、难点、疑点,新法通过时会有很多专家、学者对此解读和归纳。我们学习时,可以多了解各方的观点,找出难点、疑点,同时与既有法律条文规定进行链接,自我理解消化。根据内容相关性,从条文、法律解读、既有案例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和总结,不断修正和补充既有知识储备。

 

陈锦文 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业的生命在于学习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职业,但是真正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只有三种,那就是法律工作者、医生、老师。作为一名律师,坚持学习是提高执业技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但是学习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在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时间面前,如何快速学习新法并学以致用成为了律师提高执业技能的关键问题。


笔者认为,律师快速学习应该注重专业化学习。律师业务有很多种,所谓的“万金油”律师已经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律师市场,只有专业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专业化的律师只需要根据所从事的业务需求学习新法,这样就缩小了学习范围,而且由于专业化使得律师对其从事的业务领域了解程度较高,这也帮助律师在没有司法案例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理解新法。


另外,在面对《民法总则》这类基础性法律(所谓基础性法律,即所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掌握且经常使用的法律)的时候,笔者认为对比学习法是快速掌握此类法律的最佳方法。以新法对比旧法,将不同之处挑出来重点学习,既有利于快速掌握新法,又有助于理解立法本意,帮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更好地适用新法。

 

蔡深兴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1.提前关注。新法与新司法解释不是一个一夜诞生的事物,它们的制定经过了提案、议案、表决、公布的过程。在新法正式公布前,通常会有草案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虽然草案与最终版本定有不同,但如果律师提前关注,亦能清楚新法或司法解释的大致方向,待最终版本出台时,不至于完全陌生,学习新法、新司法解释也更有效率。


2.关注有关单位的答记者问。新法或新的司法解释出台,通常会有人大法工委、最高院就新法、新司法解释答记者问,通过问答内容,律师可以快速地了解新法、新司法解释的制定思路、着重调整的关系范围、创新亮点和重点内容等。


3.通过“法条案例化”的方式学习。实务中,律师常需要从基本事实中提炼出关键要素,定性行为性质,并找到对应法律依据。因此事实与法律依据之间的匹配能力对于律师而言非常重要。学习新法时,不妨反过来,阅读法条时,即时脑补出法条对应的案情,这样学习更容易理解,印象也远比通读一遍法条深刻。


4.另外,关注大咖对新法、新司法解释的解读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

 

罗超 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

 

学以致用一直都是我们的毕生追求


律师这个职业,有趣比枯燥多,成就感比疲惫感多。终身学习应该是所有法律人在实践中实实在在体会到的一个基本宗旨。


不断翻新的法律条文,在每一次法条的冲突和衔接中,考验的不仅有立法者的智慧,更有奔波在一线上的我们每一个律师,当然还有法官。我们接下来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在开庭前进行完善的准备,由于法条的更新和变化,可能会使得一个案件发生导向性的变化,我们究竟要在程序中将案件搞定,还是老老实实地打实体;案件的诉讼时效究竟应该是1年还是3年,对方的胜诉权究竟有没有丧失;公司决议是否可以认定无效......


但是,如何能在诉讼包括非诉案件中第一时间把握立法新规,我必须说绝对不能仅靠案件指引,否则是很容易在实务中败下阵来,在法律界分分钟被甩掉。我自己的方法是,在线上和线下同时订阅关于新规的法律类杂志,同时要时刻研究法理观点,从立法者的角度考虑修改的法理精神。这样,是保证自己能够即刻了解新动向,并认真浏览和学习。这样就能够在后续的案件中有一个敏感度,这样在具体的适用中可以“有目的”地进行深入研究。不要小看了平时的积累,因为法律工作有一个特别繁杂却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法律检索。如果没有头绪地搜索,势必会占用太多工作的时间,这样对于一个专业律师是很不划算的。


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就安心伏案“学习”吧,不然,怎么带领当事人打胜仗呢?

 

 董进 重庆静航律师事务所

 

法条学习 “三步法”

 

笔者执业以来,常困惑于为何不能自由的运用法条,在法庭上给予对方致命一击。旧法的学习和运用尚且如此,更无可奈何频繁颁布的新法。经过不断的实践,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种循序渐进的学习方法,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里的读不是指照本宣科,而是笔者实践出来的一边抄写法条一边用心去理解法条的字面含义。法律解释的第一方法就是文义解释,同时立法具有不能超出国民可预测性的性质。对于一部新颁布的法律,我们可以通过写和读,从法律推理上的一般理性人的通常理解角度去学习,去研究法条的本身。这是笔者学习的第一步。

 

通常在颁布一部新的法律后,会出台相应的配套书籍(例如《XX法的理解与适用》)。在前述通过反复的“读和写”之后,我们要立足于专业本身,结合自己的法律功底,充分运用出台的配套规定,细嚼慢咽,一条一条慢慢消化其深层次含义。笔者于此特别提醒:每部法律的第一章节需要引起特别重视,它的重要程度绝不亚于其后的分则。进行此阶段法条的学习后,必须达到掌握法院判案的不同观点,以便用于指导办案实践。这是笔者学习的第二步。

 

最后,再次从实践出发,任何请求权和抗辩权基础来源于具体的法条。但是,任何一个法条的背后一定有强大的理论支撑。每一起理论在学术上往往是存在不同的观点,律师作为法律工作的实践者,掌握各种不同的观点是必要的。如此以来,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即使明知案件败诉,即使无法引用具体的抗辩权基础,笔者认为律师也可以从不同的理论观点出发,提出相应的理论抗辩,而不至于坐以待毙。这是笔者学习的第三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