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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中国古代一直合法存在奴隶

 好了明理 2017-10-01

作者:小A

历史教课书说,商鞅变法促使秦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这种学说令众人产生了一个误会,似乎在秦王扫六合之后,中国就不存在奴隶这类人了。

可事实上,商鞅变法不仅仅没有让中国的奴隶消失,而且从秦汉,乃至唐宋,直到到明清,奴隶一直合法存在,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奴婢。有人总为了种种可笑的原因,极力否认“奴婢”就是奴隶,然而事实上二者毫无区别。

东汉典籍《太平经》记载:“奴婢者,衰世所生,象草木之弱服者,常居下流,因不伸也,奴婢常居下,故不伸也,故象草木。”说明奴婢地位非常低下,如同草木一般,一辈子只能听命于主人,服从于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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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往往是在战争被掳掠的人,性称之为性称之为。少数罪犯也会变成奴婢。无论是秦汉还是后世,奴婢都如同商品一般任人出售转卖

法律上,奴婢也没有任何权利

在自主权上,以宋代为例,雇主都可以完全占有“女使”的身体。所谓“女使”是宋代对婢的特殊称呼,意为“用来使唤的女奴”。

在婚姻方面,奴婢的地位随时代而变。唐朝的时候,女婢根本就不能和人结婚。唐律甚至直接规定:“妄与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两年”。可见在唐代,法律对奴婢的婚姻权完全反对。雇主都可以完全占有女奴的身体了,却不能索取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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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朝,婢的地位得到了提升。唐朝时期奴婢仅仅只是贱口,而不是良人。所谓“良人”和“贱口”是两个完全对等的概念。良人是高一等的,所有普通人都是良人;而贱口则相当于“贱民”,没有任何地位,与家产、杂畜和货物同处一列。

地位的提升,意味着雇主可以和奴婢结婚,但仅限女性奴婢。婚后的女奴在法律上和妾完全等同。不过要注意,妾的地位虽然不是很高,但总要强过长期被雇主霸占身体,而无任何回报。如此看来,奴婢就是奴隶

而在人权上,奴婢的地位则相当卑微,只能任雇主打骂,丝毫不可还手。

你可能不知道,中国古代一直合法存在奴隶

宋代法律的规定完全体现了奴婢的地位有多卑微。大理寺言:“按律,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一个奴婢无论有罪无罪,被杀死了根本不会当作正常的人命案来处理,最多也就是关一年牢。这点和奴隶有何区别

到了清代,奴婢和妾就完全等同。“妾告夫,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虽得实亦仗一百,徒三年。”这种完全压迫奴婢的法律,也堂而皇之地诉诸着奴婢就是奴隶这一事实。只要你敢状告你夫君的一家子,不管对错都要庭仗一百下。这种毫无道理可言的规矩,难道不是刻意压制奴婢的权利吗?这难道不能证明奴婢就是奴隶吗?

奴婢平日里承受主家的打骂,丝毫不能还手。一些人不理解为何不能还手,答案相当简单。后世的大清律例规定:“奴婢凡奴婢殴家长者,皆斩。”只要你敢反抗,就要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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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谓的最早的封建王朝秦开始,天下就没有停止蓄奴婢。到了汉朝,奴婢数量随着人口的增长,也开始暴增。据史料记载,朝廷官方蓄养的奴婢最多能达到三十万人。而数量更加庞大的私人奴婢数量则更加难以统计,几乎所有达官贵人都蓄有私奴婢。这样算来,私人蓄养的奴婢人数可能多达三百多万,数量可谓相当庞大。要知道,大多数时候,汉朝人口也就两千来万,奴婢人口竟然可以占到总人口数量的十分之一

到了民国,奴婢才从法律上被废止,中国五千年的奴隶史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后世所有的王朝,奴婢数量也居高不下。但凡一个国家总有那么一批毫无权利可言的人,久经积压,必然引起反抗。如果国家不引起重视,爆发民怨致使农民起义是相当自然的。不论任何时候,置这一群人而不顾,肯定会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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