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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契文之:阶级社会

 优优的爸 2018-08-04


&图/燕山骑


沉默的契文之:子篇 阶级社会


1950年,我国考古工作队在安阳武官村发掘出一座商代大墓。

该墓面积340平方米,容积1615立方米,“品”字形墓葬结构,考古发掘出土完整马骨28件;发掘跪式陪藏1人,陪葬马夫2人;椁室东侧陪葬男性17人,西侧陪葬女性24人;椁室底部腰坑陪葬持戈侍卫1人;墓室填土层发掘人头34颗,共计人殉79名。

血淋淋的惨相经历三千年岁月,仍无法抹去当年的恐怖和野蛮。殷商,我国承上启下的奴隶制社会黄金时期,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都体现了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阶级社会。

体现在记录和反映当时社会风貌的文字上,更是清晰得让人几乎看到了阶级社会的血脉和骨肉。

在阶级社会,帝王是至高无上的,平民和奴隶是低贱的,即使从文字上也有极为明显的区分。在甲骨文发掘的一百余年来,甲骨文字不断地被破译,有着身份悬殊的称谓、职位和行为表意的甲骨文字把当时的阶级社会刻画得淋漓尽致。

一个社会,构成的单元就是一个个人的个体,无论男人,女人,帝王,平民,统统可指。

甲骨文的“人”字便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见子/图01),和我们现在使用的“人”字概念和涵义基本无二,没有什么变化。

然而,作为社会民众一员的“民”字,就会让人浮想联翩(见子/图02)。该文字的突出特征是上边大眼睛下边瘦身形,稍有过面对大众机会的人都深有体会,看群众的第一感觉全是“眼睛”。

遥想华夏民族之初,人们无衣无食,必须结成氏族、部落共同劳作方能抵御洪水猛兽和各种灾难,聚在一起、听从首领号令的民众,必定是衣衫褴褛、身材干瘦、眼睛雪亮、期盼生存的一群人。这便是一个个的“民”。

帝的形象自然就不一样了,甲骨文的“帝”(见子/图03),头戴冠冕,身披大氅,威风凛凛的形象不言而喻。

在殷商时期,帝和王是有区别的,帝的称号要么是卓有成绩的贤王,如黄帝;要么是后继者对已逝去的前王的尊称,一般在位的都叫做王(见子/图04),如纣王;甲骨文“王”的概念,大概是一个站在高台之上的“头戴斗笠”的指挥民众生产的领头人物,如大禹治水砖画像所呈现出来的形象就是如此。

构成殷商社会的单元绝大多数是奴隶,他们没有财产,没有自由,只是工具而已,也许当时便有“集中营”式的奴隶们生活的地方,在即便不劳作的休息期间,也是要被奴隶主“反剪”双手的,以防其逃跑和反抗。

甲骨文的“奴”字生动记录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见子/图05)。而没有被反剪双手的,却是另一个专指的名词:女(见子/图06)。

一般来讲,甲骨文大都是左右对称,就是左右掉个过儿来写也是一个字一个意,而这个“奴”和“女”字分别表示不同意思,都是各有专指。



王之下当属大小侯爵、官员、大臣。

侯是王的宗族(见子/图07),也有广屋大厦,但他们却不见得有王的其他特权;官和宦(见子/图08、09)在当时已有了区分,官是政府任命的,宦是奴隶主的家臣。他们都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官可以独立起居,有房产;宦则有单独的办公室。

“宦”字的宝盖下面就是一个臣字(臣字见子/图10),这个臣显然区别于整日食不果腹的民了,已是大腹便便、绶带在腰、满脑肥肠了。

官员的视察工作是光临某地的大事情,所以“临”字造得十分排场(见子/图11),但见:仪仗列列,彩旗飘飘,官员上首稳坐,接受下属跪拜,其形象被刻画得入骨入髓。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第一个阶级社会便是奴隶制社会,阶级产生的根源便是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土地上生产的物资,占有的人便富足(富字见子/图12),不能占有的人便会贫穷(穷字见子/图13)。

富足的人,粮食除了够吃之外还有大量的剩余,可以用瓦缸来储藏或者用来酿酒(酒字见子/图14);贫穷的人没有粮食吃,家里几“口”人只有“来去无牵挂”的光身子(身字见子/图15)。

有贫富就有贵贱(贵、贱二字见子/图16、17),拥有土地,并能用双手来耕耘便很难能可贵了(土、手见子/图18、19);不名一文的人便是贱民,对“贱”字的创意也很值得玩味。



我们知道,古代作战敌我双方大都是方阵对抗,手持戈矛的甲士很整齐的站成行列,一列士兵相对于整个团队来说很单薄,像纸笺一样“薄”(甲骨文“笺”同“戋”,原意就是指一队排列整齐的持戈兵士。

戋字见子/图20),“薄”可以引申为“单”或“少”,那么对于财富占有很少的,即一名不文的人来说就是“贱”(钱、货币至少在商代就是经过政府加工过的海贝,“贝”字见子/图21)。

殷商时期,早已是男子当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应该是很低下、卑微的,比如“卑”字(见子/图22)就是一个为主子打扇的小女奴,她的身份甚至卑微的连性别也没有了,只体现到所打的扇和一只手;

如果一个女子能有幸成为主子的小妾,那么她是很幸运的,因为她身份已高过了女奴,头发可以有造型地挽起来,亦或是可以戴上专用的帽子,所以甲骨文的“妾”字已显然区别于一般的女性(妾字见子/图23),并且她们还可以使役奴仆:婢女。

甲骨文的“婢”(见子/图24)字便是一位“妾”的身边,立着一名专为其“打扇”的女奴;



但是妾也不是坐享清福的,她只是地位稍高的仆人,她是专门“近距离”伺候男主人或女主人的奴仆,我们能通过甲骨文“接”字可见一斑。“接”字(见子/图25)的字面意思就是伸手接过、保管主子顺手递过来的任何东西。

如果一个女子,可以有幸成为主子的正室之妻(妻字见子/图26),那么她的身份就大不一样了,她可以追随时尚,任意变换让人产生美感的发型,并拥有专门为她侍弄头发的奴隶。

在殷商时期,或许比那时更早的年代,人们对“美”的认识不是抽象的,而是十分具体的。

也许当时的先人们,认为一个人头上装饰高耸弯曲的羽毛或类似的头饰是很“美”的形象,甲骨文的美字十分传神的传递了这一信息(美字见子/图27)。作为一名身为人妇的“妻”,把头发装点的很美的样子是这个奴隶社会少有的女人身份的荣耀。

妻和妾的地位至少在殷商时期就有了极大的差距,就是到了清朝、民国其悬殊的地位从来就没有变过。

《红楼梦》中侍奉宝玉的一等女仆袭人、晴雯,其终极的人生目标就是给宝玉当名小妾,她们与黛玉、宝钗显然是两个阶层的世界,想做宝玉的妻子估计梦都没有梦过;阴阳怪气、心机沉重的赵姨娘及其儿子贾环更充分说明妾及妾生子的卑贱和凄凉。

但无论主子也好,妻也好,妾也好,她们都有可以使役的奴仆,可以随手打骂下人,甲骨文“役”字就是手上拿着棍棒亦或是锤子驱使别人劳作的形象(役字见子/图28)。

真正的奴仆(仆字见子/图29)在殷商时期应当是给主子端屎端尿的奴隶,也许他们本身就是犯了罪的奴隶。他们身披枷锁(字中人物头上“辛”字意为刑具),手捧奋箕(字中人物手上“箕”字),也许里面是满满的粪便,身后还有一条动物似的尾巴(尾字见子/图30)。

这样的打扮,到底是用来证明她们的身份如同畜生一样还是另有什么特指,真的令人费解。

而最令人费解的是,创造此字的先人对如此身份低下的奴才,何以煞费苦心地应用如此繁琐的笔画?历史的重重迷雾也许是最好的回答。

人类,从群居共同劳作、无贵无贱的氏族部落,过度为阶层分明、贫富悬殊的阶级社会,再到以劳动为荣耀追求的共产主义的大同世界,是社会制度从终点又回到起点,但期间不断丰富和深化的内涵,却一步步指引着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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