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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胳膊卷入机器,老板和工头相互推诿,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寻求赔偿?

 昵称39856387 2017-10-01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农民打工本就难,

偏逢工地遇祸端,

医药账单累如山,

工头老板权当看不见!



父亲工伤卧床不起,

责任谁来承担?赔偿又当如何解决?


1


Q1

我父亲去年在一家水泥搅拌站上班,作为农民工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月13日晚,父亲一个人操作机器时候不慎滑倒,胳膊被卷入机器中,左臂肱骨骨折,肋骨四根骨折,左胳膊桡神经肌电图检测至今没有信号。面对严重伤情,包工头开始态度还好,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可是现在一点医药费不出 ,和老板之间相互推脱责任,我该如何是好?

A1:     

您好,针对您父亲的情况,建议您先跟公司协商处理,同时注意收集您父亲工作及受伤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协商不成,以下有两种救济方法:

(一)请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以此为标准进行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确认劳动关系后,您的父亲可据此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单位进行,也可以由个人进行。个人申请认定工伤,就需要先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双方(您父亲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证明您父亲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您可以向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作出肯定性答复后,向劳动鉴定部门申请进行伤残级别鉴定,并可以根据鉴定得出的伤残程度请求进行赔偿。

(二)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根据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提供劳务者受损害的,可以要求接受劳务者一方承担相应责任。您可以收集您父亲在工地受伤的相关证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您父亲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的赔偿请求。

最后,以上两种途径各有利弊,律师建议您结合您父亲的工作及受伤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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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是2017年本科毕业生,去年12月校招进入一家教育辅导机构,机构当时承诺底薪2000元,补贴1300元,每月工资底薪一共3300元,做六休一。今年开学因为毕业的事情共请假45天,结果被扣掉6780元的工资。不明白公司有什么样的制度,这个月要签正式合同了,但是我想离职。多扣的工资能拿回来么?怎么能尽快解决?

A2:  

您好,这要看您当初与这家教育机构如何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您认为教育机构这样扣工资不合理,您可以依法维权。

第一,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月工资为3300元,平均下来每天是110元(按照每月30天计算)。现您请假45天,扣除工资6780元,显然高于4950元(110×45=4950元)。律师认为,公司这样做不太合理,并且即使有合同约定或者是公司制度,也同样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故您可以依法维权。

第二,依法维权。1.协商。您可以找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2.调解。您还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4.诉讼。如果您将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律师建议您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尽快的帮您解决问题。


3

Q3

我们是去的5月份在中铁某局,某铁路段务工,因山体滑坡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一直到现在得不到赔偿,公司与保险公司一拖再拖,整个公司因工伤得不到赔偿的还有几十个人,个个都等得心急火燎,不晓得该要怎么办。

A3: 

您好,非常同情您们的遭遇。您们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如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们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建议您们结合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和实际损失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要求。您们可以通过与工人单位协商、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您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灾害无情人有情,祝您们的早日康复并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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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你好,我叔叔10年前在乡镇派出所上班,在一天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腿部严重受伤失去劳动能力,当时不懂,请问这种情况是工伤吗?现在可以让派出所赔偿吗?

A4: 

您好,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您叔叔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进行赔偿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无法确定您叔叔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您叔叔当时也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说您叔叔请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缺少相应的必要条件。

虽然您叔叔错失工伤认定的时机而无法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但您叔叔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提出民事赔偿,您叔叔也可以向派出所(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民事赔偿请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如果当时您叔叔没有提出相应要求或者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终止或中断的情况,现在提起诉讼明显超过诉讼时效。综合以上情况,建议您叔叔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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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在建筑工地上做架子工,木工老板在用塔吊吊建筑渣子时,渣子掉落打到我的肩膀上造成了粉粹性骨折,前期的治疗费都是我自己垫付的,这种情况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款》是怎么赔偿?请您给予帮助感激不尽。谢谢 。

A5:       

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农民工应被纳入工伤保险,所以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工伤待遇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祝您早日康复并依法得到合理赔偿。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王坤(河南郑州)


生活本就不易,工作几多波折。

普法之路漫漫,只为助您维权!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张子亮

(实习法务)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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