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期的婚书在订婚时期就签署了,就有法律保护,古时的婚书起源于唐朝,有正书与别书之说。正书一般客套话比较多,男方家的请求通婚书和女方家的答婚书一起称为正书,而别书的内容就是真实记录男女双方的情况。 毁婚的事不论是现在还是古代都有发生,凌濛初《拍案惊奇》中就讲述了一个毁婚的故事,金朝奉把女 儿许配给秀才韩师愈之后,又嫌弃韩师愈太穷,于是毁约。韩师愈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向郡太守求理。郡太守凭借韩师愈提供的额婚书查得,金朝奉聘礼已收,证据确凿,于是将金家女儿判给了韩师愈。 只是与现在不同的是,古代的婚书对男方有利。 唐朝的有关法律就明文规定:女方仅仅毁婚没有许配他人,政府杖责女方六十大板,依然维护原来婚约;女方如果毁婚且答应许配他人,则要杖责女方一百大板;如果女方毁婚且已经成婚了,则要服一年半的劳役。 对于男方毁婚,只需要向政府说明,放弃聘礼就可以,这样只能算是经济惩罚。 附带古代结婚流程:提亲-定亲-成亲-看嫁资-坐花轿-开面-上轿-拜堂-贺郎酒-成亲后 如果喜欢我的内容,请关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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