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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发话,医生可兼职!

 冬竹456 2017-10-03

医生多点执业喊了这么久,可大家都持观望态度,医院不执行,谁敢做?但这种观望的日子即将结束,因为好政策来了!辽宁放话,公立医院医生可兼职!


自打多点执业的政策诞生以来,各种声音层出不穷,许多医生和社会办医机构都跃跃欲试,可是真正实行的却寥寥无几,落实效果有些雷声大雨点小。


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医院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意放手,担心医生出去执业会带走一部分患者资源。而在地方上缺少明确的政策,医院又不肯放医生,所以多点执业基本都还只是停留在文件层面。


这次,辽宁出手了。


9月26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面明确提出“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兼职制度。”下面我们具体说说:


公立医院医生可兼职 到基层开办诊所


《意见》提出,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在社会办医疗机构稳定执业的兼职医务人员,合同(协议)期内可代表该机构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人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


地方政府有了相应的政策,并且有合同傍身,医院就不能以其他借口不放人了,医生多点执业在医院这个层面被彻底放开。


允许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辽宁省将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院管理公司、医疗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培育上水平、规模化的医疗集团。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另外,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机构要展开多方面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各市要出台具体措施,积极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可将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鼓励其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学科建设、疑难危重患者转诊等合作。


积极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政策优势,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作方式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


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同等待遇


辽宁省将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


积极支持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医疗服务新业态,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这与国家政策是相一致的,有了“同等待遇”这个保证,社会办医就可在公卫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分一份羹,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会在竞争中有进一步提升。


总之,多点执业的最后一道关卡——医院渠道被打开,想在外大显身手的医生终于有了政策保障,可以出去干一番事业了。

文章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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