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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与利益

 蔡生源广进 2017-10-06

   道德,即一种品质。利益,通俗的来说就是好处。我所理解的道德可划分三类,一:人与动物;二:人与人;三:人与金钱。

   <一>人与动物 很多人可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交通发达的美国,由于产业的发达,这也为当地的狗带来了影响,经常会撞伤,擦伤,甚者死亡。当时有位好心的老人尽自己所能的救治了那些存活的小狗。不幸的一天是老人出了车祸生亡了,那些曾经被他救治过的小狗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围着他的身体,迟迟不能离去,直到他被运走了,小狗们仍不舍的跟着他。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道德存于人与动物间,况人与人乎?

   <二>人与人 做好事的例子,我们没少听吧。远的雷锋不说大家也都懂,不是现在还有人做好事不留名的,只留下一句话:请叫我‘’雷锋‘’么。近的就有杨善洲、刘盛兰、段爱平等人,他们的事例我们暂且不说。不过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将自己的给予他人。而今仅仅只是简单的帮助他人一下,如扶老人,帮忙把伤者送医院,这种不需要我们掏任何实物就可以去做的事情,现在人们要再三考虑是否给予援助,直到最后大多数人拒绝援助。是因为‘’老太婆讹人事件‘’、‘’小悦悦事件‘’的 影响吗?还是说人们本身就冷漠了,不过以此为借口罢了?现在大多数人都称在自己能力范围的都回给予帮助,若真如他们所说的,他们也大可以把己有的捐赠合法的慈善机构,很多人都这样说,干的人不多吧。对于‘’老子都没有吃的还帮助别人?‘’这句话也错,全在自己取舍,尽管如此,你困难了,他人也可以帮助你嘛,因而你也不必操之过急。

   <三>人与金钱 假使讹人是一笔经济交易的话,那也有它存在的必然意义,从平衡的角度开讲,援助方损失道德和金钱>讹方获利金钱,虽然常理来说这种基本不会发生。即‘’被迫发生事件‘’,那是也不过是以讹方首先出卖道德为代价而换取的平衡。如果政府颁布法令:对做好事的人给予金钱奖励,对讹人者给予惩罚。即道德嘉奖=政府支出 道德受损=政府收入。不过传统道德真的要如同外国那样以金币衡量吗?

   对于我们常年呆在学校的大学生,尽管时间消磨掉了我们往昔的锐气,但道德心不能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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