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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晓嫦9058 2017-10-06


全国总工会

反腐同时应推进职工正常福利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文件附后

有些单位以反腐的名义,反掉了职工的合规福利,实不应该,是严重错误的!属于我们自己的合规权利,尽管大胆去争取!

「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全文附后),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全总工会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

「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哪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

《补充通知》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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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开支,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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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纪委节日提醒(三):职工福利可以发,但工会费使用不能太任性,因为后果严重

但是工会经费使用不可任性

切勿触碰党纪红线

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除了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外,更多的是来自单位拨缴、补助或上级工会转拨、补助的经费等。因此,工会经费的性质具有公共财产属性,当然属于“公款”的范畴。

为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其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原则、范围、严格使用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除此之外,有关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又散见于《工会法》、全国总工会、财政部等单独或联合发文的通知、规定、复函等之中。除了国家层面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在翻看这些工会规定的时候,不难发现党纪党规对工会规定的影响:

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为例,在文头旗帜鲜明地指出发文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这既是党的领导的体现,同时也反映出工会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党内规定的具体化。

以案说纪

——兼论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的几种情形

典型案例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

案例一:2015年6月,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廉洁成都”通报了一起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的案例——某县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工会主席祝××因违规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该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吴×也被诫勉谈话。

据了解,2015年“五一”期间,某县委党校以工会会员2015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和生日慰问的名义,购买发放了购物卡,一次性发放,每人1500元。同时,还以补发工会会员2014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品和生日慰问品的名义一次性发放了购物卡。

那么,他们用工会经费给会员发放购物卡,违反了什么规定?工会经费应该怎样给员工发福利呢?

《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对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支出的范围,进行了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式的限定。

正面清单: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例如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全总的《通知》标准进行了细化:“少量”的标准是指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基层工会对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负面清单: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俗称“八个不准”,

其中之一——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其中之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对照上述规定,案例中工会主席祝某的行为,错在哪里?

■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

哪儿不对:八个不准之一——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一次性发放1500元/人

哪儿不对:逢年过节(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全年总额要控制在1000元内

■以补发节假日和生日慰问名义

哪儿不对:八个不准之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或许,这一工会主席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是为单位职工谋福利。但是,在当前这种“反腐、反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高压政策下,稍微越过任何一条“高压线”,都会被烧得遍体鳞伤,等待越线者的只有党纪国法的处分。

提请注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也要被问责。

☆党规党纪依据:

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了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进行问责。

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纪法衔接条款)

案例一:四川省成都市某县教育局工会主席陈××(党员,2012年4月至今任某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教育工会主席)利用担任县教育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指示工会财务人员以“公务餐费”名义,将个人私人聚餐费用2700元在单位工会财务报销,予以侵吞。

2016年7月22日,经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获取的2700元。

案例中工会主席陈某的行为,错在哪里?

《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八个不准之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陈××利用职务之便将因私花费“变花样”藏入公务报销之中,这样的变相公款吃喝行为,本质上反映的是个人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淡薄。正因为不敬畏纪律,才敢踩踏制度红线、冲破规矩的约束。陈××最终受到了纪律惩罚,这警告我们,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念好纪律的“紧箍咒”、绷紧规矩的“一根弦”,做到严格自律、公私分明,该自掏腰包的,决不让公家报销一分钱,莫因贪小而为之,始终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

☆党纪处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几种常见违纪情形:

(1)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进行节日慰问等。根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除生日慰问可以发放蛋糕券和组织观看电影的电影观摩券外对职工的节日慰问的方式是实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行为违反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理。

(2)用工会经费报销(列支)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这里要视具体情况来定。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在工会列支年度家属慰问金,有的单位在工会经费列支老干部慰问金或慰问物品,有的单位用工会经费垫付食堂费用等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工会会计制度》(财政部印发,财会[2009]7号)等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除《工会法》规定的资金来源外,其他公有资金转入工会账户的可以认定为“小金库”,但政府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规定程序的补助除外。

一是有上述行为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其他违法行为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是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来定性处理。又有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法条链接:设立“小金库”和适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党纪处分条例》若干规定的解释(2007年7月24日 中纪发[2009]20号)。

(4)发放各类奖励、补助、慰问等不履行程序和手续.这个问题在巡查中也有发现。根据工会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发放各类奖励、补助、慰问等,要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明确发放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执行……发放时,应附详细清单,审批手续齐全、签收到位”。而有的单位工会往往会有购买发放慰问物品无清单明细的情况,这显然也是属于违规违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情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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