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我县范围内有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免于记分处罚。 1、机动车违停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3441); 2、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 处理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于2017年10月9日至31日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到盱眙县二环路与嘉喜大道交叉路口(原古桑派出所)处理。 目前车主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违章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 现在数据联网,在违章地跟车牌归属地都是可以处理异地违章的。但建议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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