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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 干部“无为”必“让位”

 太行森林 2017-10-11

为进一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今年5月,深泽县制定出台了《深泽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考核问责办法》,将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激励惩戒紧密结合起来,使全县各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干事、争先进位意识日渐增强。

一、明晰内容,从严问责。

县委规定:当领导干部出现以下情形时,组织上要进行“五必谈”↓↓↓

一是完不成省市考核指标任务,小组排位最后的必谈;


二是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为一般、较差档次的必谈;

三是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群众公认度低,确实有问题的必谈;


四是全县工作述职评议中,小组排位最后一名的,党政正职必谈;

五是工作不力,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必谈。


届时,县委主要领导或组织部主要领导将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诫勉谈话的,予以组织调整。

二、严格程序,分类问责。

问责视情形分为提醒、诫勉、组织调整和降免职务四种。

提醒对象为乡科级党政正职的,报常委组织部长审批,并作为谈话人;提醒对象为乡科级副职的,报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审批,并作为谈话人。

诫勉对象为乡科级党政正职的,一般由县委书记作为谈话人,也可由常委组织部长作为谈话人;诫勉对象为乡科级副职的,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作为谈话人。

受到诫勉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诫勉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并向县委提出解除诫勉或者进一步处理的建议。

同时,县考核办建立干部考核问责档案,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记录、诫勉谈话记录等资料记入考核问责档案,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惩戒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保障,严在日常。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积极性,该县还实行了“月报告、季通报”制度。规定: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日常工作月报告》报县考核办。

报告内容有四项:当月安排部署了哪些重点工作;参加省、市、县各级会议、培训等情况;亮点工作、市以上领导批示以及受表彰情况;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工作等。

县考核办将全县各乡科级干部月报告情况记入干部实绩档案,对月报告内容以深入一线、现场查看方式进行核实,并以《考核专刊》形式,将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彰先策后,加压鼓劲。

考核问责机制实施以来,在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中,因分包的1号公园拆迁工作滞后,9个单位一把手被县委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并当场签订了“军令状”。

(摘自:石家庄组工通讯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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