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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检察院办理第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昵称47927630 2017-10-11

   民主与法制社青岛10月11日讯(记者 戴朋文 满行军 通讯员 张阳阳)近日,即墨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亲自将司法救助金送到未成年被害人张某家中,给其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是该院办理的第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马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14岁的大女儿和9岁的小女儿行驶过程中,被田某面包车撞倒在地。事故致马某死亡,两女儿肝、脾脏破裂,锁骨骨折。

   未检检察官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死者马某在四年前患有乳腺癌病,在治疗期间家庭已欠债务,死者配偶张某为照顾重伤的二女儿,无法外出工作,被迫切断了经济来源,两个女儿的治疗费用又给这个家庭增加了更为沉重的负担,肇事方又无力赔偿被害人。鉴于以上情况,办案人根据未检职能,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短短三天的时间里完成审查、调查核实、提请审批、救助金发放等工作,并亲自将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手中。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促进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重要内涵。据了解,该院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紧密联系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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