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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虚报盗窃数额构成犯罪吗?

 悠然见清泉 2017-10-12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报案虚报盗窃数额构成犯罪吗?


  问:前不久,我家发生了失窃,被偷接近一千元。对此,我母亲非常生气,因为小偷竟然是我初中同学。他来我家,好吃好喝地招待,却没想到趁我们不注意时把我母亲衣服里的钱偷走了。随后,我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发泄,惩治对方,于是就把被盗的数额说成一万一千元,现公安机关已对我同学进行讯问和刑事拘留。请问,我母亲虚报盗窃数额是否构成犯罪?


大庆 陈先生


  答:从情理上,你母亲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你同学毕竟是太过分了,可以说对方存在着严重的过错。


  然而,你母亲为让对方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便通过虚报盗窃数额,企图使他人本不应构成犯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并且已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你同学现也已被刑事拘留。对于你母亲的这种行为,完全符合诬告陷害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所谓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即使构成犯罪,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后果,要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罪行,要积极真诚悔过,要争取自首、立功,要积极去实施补救措施,取得对方谅解,争取宽大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在量刑方面给予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使刑罚量达到降到最小,从而争取到早日回归到社会。因此,建议你母亲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自愿认罪,争取宽大处理。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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