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扶风县人民政府

 feiya0823 2017-10-16

       扶风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指标、市考县目标任务和季度考核点评指标定期对接、情况反馈、约谈问责工作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夯实责任、找准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助推全县追赶超越,特制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指标、市考县目标任务和季度考核点评指标定期对接、情况反馈、约谈问责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承担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市考县目标任务和全市季度考核点评指标的县级部门(单位)。
定期对接工作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汇报,定期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准确掌握相关指标进展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第二条  对接工作主要汇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成效以及经验做法,了解掌握承担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指标、市考县目标任务和全市季度考核点评指标在平原县及全市的排名情况。
    第三条  相关部门要成立对接工作组,单位主要领导为对接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业务负责同志配合,具体做好与上对接日常工作。
    第四条  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省市考核点评办法,明确指标及分值权重。每月中旬专题研究省考、市考和全市季度考核点评指标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掌握情况,议定赶超措施。
    第五条  业务负责同志至少每月要与上级部门对接一次;分管领导至少每两个月与上级部门对接一次,主要领导至少每季度在全市季度考核点评大会召开前与上级部门对接一次;分管县级领导至少每半年对接一次。
    第六条  在工作对接中要积极宣传我县取得成绩和好的做法,同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展示工作新变化、新成绩。
情况反馈工作制度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对接后,要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议定措施,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第八条  每月对接后,责任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承担任务的县级部门(单位)通报任务进展情况以及省市排名情况;每季度对接后,责任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对接情况,重点汇报存在问题、与其他县区差距、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以书面形式将对接工作情况报送县考核办、协调办。
    第九条  每季度对接结束后,责任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对接情况,组织召开专项工作分析推进会,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议定整改措施,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邀请县级分管领导进行分析点评。
    第十条  对接结束后,责任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深入指标落后的相关部门,进行“一对一”式的反馈指导,分析研究其位次和短板,共同议定赶超措施,力争迎头赶上。
    第十一条  指标落后的相关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整改方案,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县发改局、考核办、协调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发改局、县考核办将对指标后退、未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督查。
约谈问责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为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根据工作对接、情况反馈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每季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指标后退的;
    2.市考县目标任务被市上预警通报的;
    3.与上级部门不进行工作对接或对接不力,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
    4.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
    5.在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中,考核指标得分排名全市末位或连续2次排名全市后3位的;
    6.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市考县目标任务和全市季度考核点评指标完成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县发改局提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的约谈意见。县考核办提出市考县目标任务的约谈意见。县协调办提出季度考核点评指标的约谈意见。
   第十五条  省考指标后退1—5位或排名35位以后、市考指标被蓝色预警或全市季度考核点评指标位于全市末位或连续2次位于全市后3位的由县级分管领导约谈;省考指标后退6—10位或排名40位以后、市考指标被橙色预警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省考指标后退11位以上或排名45位以后、市考指标被黄色预警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
    第十六条  约谈对象要在约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就落实约谈意见或要求形成书面报告,送约谈领导和县发改局、考核办、协调办。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要在报告中说明情况。
    第十七条  对一年内约谈两次以上的责任单位,由县发改局、考核办、协调办联合提出意见,经县追赶超越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监察局启动效能监察;对一年内约谈两次以上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