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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追赶超越“月通报季点评”实施方案

 feiya0823 2017-10-16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追赶超越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追赶超越“月通报季点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实现“追赶超越”为目标,以推进“五个扎实”为要求,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可评可比可衡量”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切实通过考核传导压力、推动发展,提升干部“追赶超越”精气神,开创全县“追赶超越”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1.镇(街):主要考核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域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由县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文旅局、经发局、经合局、住建局、文明办等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并实施考核(见附件1)。

2.县直部门:每月主要考核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纳税户数及税额变化(国税、地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园区发展、招商引资、辖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市考重点指标,由县考核办根据市考核办反馈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主要考核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工作(见附件1)和市考重点指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见附件2)。重点工作由县经发局、经合局、扶贫办(农办)、文旅局等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并实施考核。市考重点指标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分别由县考核办、统计局根据省市反馈情况进行通报。

三、方式方法

(一)月通报

通报时间:次月中下旬。

通报办法:以县考核委员会文件的方式进行通报,并下发至各有关部门,分送县考核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各分管副县长。同时,将通报结果在合阳县人民政府网、合阳“追赶超越”动态予以公示。

预警督办:县考核办对承担市考指标未达序时进度且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县直责任部门,下发预警督办函,并跟踪督办、通报进展。

月通报结果作为季度点评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季点评

1.季度考核 采取职能部门考核和专项观摩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季点评的重要依据。

(1)职能部门考核:镇(街)、县直部门的重点工作考核结果,分别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提供,并形成季度点评材料。

(2)观摩考核由市对县专项观摩和县对镇(街)、县直部门专项观摩组成。市对县专项观摩,由承担现场点的责任部门具体实施,所在镇(街)全力配合,县考核办衔接考核结果;县对镇(街)、部门专项观摩,由各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县考核办组织观摩测评,并汇总结果。

承担重点工作考核的责任部门将季度考核结果和点评材料,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经县级分管领导签字后,分别报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同时,各镇(街)、县直各部门每季度各推荐上报一名追赶超越标兵,并将先进事迹材料,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县考核办。

2.点评会议

点评时间:全县“追赶超越”1、2、3季度点评会议,在下季度第一个月下旬召开。

点评内容:主要对市考重点指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重点工作、专项观摩等方面根据季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点评。各类通报点评材料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评比结果、存在问题、推进措施。点评坚持问题导向,并具体到每个单位、每项指标,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点评办法:会议由县委副书记主持,材料由县委办提供。会议议程:一是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通报并点评市考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及专项观摩考核结果,相关材料由县考核办提供;二是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通报并点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和镇(街)、县直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材料由县统计局提供,重点工作点评材料由各责任部门提供,县政府办汇总并形成综合点评材料;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相关材料由县委办、县政府办提供。

四、奖惩办法

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一季一考核、一季一点评“追赶超越”情况的基本依据,是平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退,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季度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被单位推荐上报确定为追赶超越标兵,其本人事迹先进,工作成绩突出,在干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市考指标和市对县专项观摩排名全市前三位的、重点工作考核排名各类别第一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具体参照《合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执行。

对市考指标和市对县专项观摩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退位幅度较大的单位,予以警示;重点工作考核排名各类别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市考指标排名全市末位或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连续两个季度退位的、重点工作考核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各类别末位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对县专项观摩排名全市末位的,承担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市考指标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全市后三位的、重点工作考核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各类别末位的,单位年终考核直接评为一般等次;市考指标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全市末位的,依照《合阳县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规定,对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五、组织实施

1、全县“月通报季点评”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负责,县考核办牵头,经发局、统计局等责任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做好“月通报季点评”的统筹协调、材料汇总、会务组织等工作。

2、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追赶超越“月通报季点评”工作,务必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同志具体负责,加强与县考核办的沟通、联络。

3、县考核办要针对通报点评的滞后指标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并在“追赶超越”工作动态中及时通报,促其整改、推进工作,奋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附件:1.2017年度重点工作季度考核安排

     2.2017年度重点指标季度考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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