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办理客户的产权证,让这位客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首套房证明,缴纳契税。这位客户说,我这不是首套房了,还需要开首套房证明吗?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购买的是住宅商品房,不论是第几套,都需要开具证明,以前叫首套房证明,现在更确切的叫无房证明。因为首套房的契税,90平以下的1%,90平以上的1.5%。而第二套房,是2%,三套房才是3%。所以哪怕你是第二套房、第三套房也是要开具证明,地税部门以此作为证据收取契税。 这位客户最终开来了首套房证明是,名下无房产登记,他说他在当地以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为何开出的还是首套房呢?原来他的那套房子只签了合同,但是没有办证,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没有登记记录,所以哪套房子先办证,谁就是首套房,即使是先买的房子后办证,办证时缴纳的契税也属于第二套房了。 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办证,虽然在不动产中心查不到,但是在房管部门是能查询得到的。所以说,第一套房签了合同备了案,再买第二套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的,尤其在新的形势下,认房又认贷,银行系统跟房管系统相呼应,目前,大部分城市已经把房管系统的数据传送到不动产中心,所以那些签了购房合同,不办证,企图再买房享受首套房政策的购房者,已经不能如愿了。 还有许多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因为各种不良原因,购房合同被法院起诉查封了,这叫预查封,这种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是查询不到的,需要到市房管局查询购房合同,所以这种房子买卖,你不要以为不动产中心查询没有问题,就放心买了。所以说,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买卖,都是有极大的风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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