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越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至今,越城未检人始终坚持“理性、规范、专业”的未检工作理念,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2016年以来,越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翻篇归零再出发,通过积极探索“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等,继续推动该院未检工作专业化与规范化发展,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 2016未检成长记录 探索“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 2016年5月以来,越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积极探索 “一站式”询问被性侵害未成年人办案模式,通过“一站式”询问、专业化办理、人性化援助,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一年来,已有20余人次适用“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取得良好成效,越城区检察院也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试点单位。 “一站式”询问 越城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绍兴市心理学会,出台了《关于开展性侵害儿童犯罪案件“一站式”询问被害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办案中落实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并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通过派员参与询问被害人等方式,规范侦查行为、引导侦查取证。 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越城区检察院建成了独立的“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专门场所——护苗工作室。工作室布局合理、风格温馨,能有效缓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紧张心情。 专业化办理 未检科6名干警平均有4年以上公诉工作经历,具备较丰富办案经验,另有1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人性化援助 越城区检察院与绍兴市心理学会联合建立了被性侵害未成年人专业心理援助项目,及时对被性侵害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干预和疏导。 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越城区检察院邀请绍兴文理学院心理学教授对该名未成年被害人展开心理干预,并对其家长进行同步心理辅导,帮助该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对此,《检察日报》以“我女儿脸上终于‘阴转多云’”为题进行了综合报道。 在开展心理辅导的同时,越城区检察院及时跟进司法救助,为贫困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申请刑事司法救助,从经济上给予关怀和帮助。 承办全省未成年人 检察试点工作部署会 2016年8月1日至2日,越城区检察院承办了全省未成年人检察试点工作部署会。作为“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试点院之一,越城区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规范开展不捕、不诉工作 不捕告诫 2016年2月16日,越城区检察院未检科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禹某某作出有罪不捕的决定,2月18日,禹某某至该院办案工作区的宣告室接受第一次告诫、教育,未检科干警向其送达《取保候审告诫书》,告诫其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应遵守的权利义务。 这是该院未检科针对不捕、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推行的告诫机制,旨在使其了解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其被取保后重新犯罪。 帮教考察 该院未检科与越城区团区委会签了不起诉帮教考察办法,要求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校生在不起诉宣布后7日内前往团区委报到,通过参加公益劳动、讲座等途径,对他们进行考察帮教。 旁听庭审 为弥补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校生没有经历完整诉讼程序所缺失的对法律的敬畏,2016年5月31日上午,未检科组织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赴越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了三起盗窃案件的法庭审理。并与他们座谈,开展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成立法制教育基地 2016年9月21日,越城区检察院与绍兴一中初中部建立全市首家检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 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市人大代表提交了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的提案。 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宣讲团 该院未检科还组建了青少年犯罪预防宣讲团,通过开展法制课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在绍兴一中初中部、绍兴市第二中学、绍兴市北海小学、陆游小学、敬敷小学等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共17次。 《青少年犯罪案例选编》 2016年上半年,该院未检科以近年来该院办理的真实案件为基础,自行编写了《青少年犯罪案例选编》。 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10月25日,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越城区检察院作为获得表彰的三家基层院之一,被省检察院授予“对全省未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称号。 2017我们再行动… 越城区检察院未检科 荣誉代表着过去,2017年,我们将继续秉持“理性、规范、专业”的未检工作理念,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创未检工作新局面! 66分钟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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