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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数论的人生哲学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0-19

数论认为人生的本质是苦,或偶亦有乐,但是由于:
(1)在乐中恒有苦故,盖俗人以为欲望满足是乐,但这种满足又会使欲望更加强烈,从而 使感官和心灵永远得不到安宁;而这炽烈的欲望如得不到满足,又会导致失望和痛苦;(2)乐恒为苦所胜,苦强盛而乐劣弱故;(3)苦恒与乐相俱故;乐为苦因故,即使初看起来是乐的东西,也包含有苦果。故有乐必有苦。三德组成的世间,本质是苦。而一般的俗人沉溺于轮回苦海,习惯成自然,反倒不以为苦。但智者就不一样,据说他们对苦极其敏感,《瑜伽论》说他们就像人的眼球一样,对于毛发的轻微触及也不能忍受。故只有智者才会迫切追求解脱。虽则求乐、灭苦是人生之两大目的,但求道者深知于生死苦海中实无所乐,故唯以灭苦为究竟目的。
苦有三种,即依内苦;依外苦;依天苦。(1)根据《真谛疏》的解 释,所谓依内苦(adhyatmam)是“相应于” (adi)我自身(atmani)之 苦,包括身苦和心苦,分别指生理、心理方面的疾病、痛苦(2)依外 苦(adhibhQtam)是“相应于”(adi)外在五大世间(bhQtam,即被创造 的东西)之苦,即由外在自然力量所导致之苦,它可依它所从中产生的因 缘分为多种,如由世人、兽、鸟、蛇蝎及无生命之物导致之苦;(3)依天苦(adhidaivam)是“相应于” (adi)天(daivam)之苦,即由天体、诸 神、夜叉、罗刹等所导致之苦,如寒热风雨雷霆等®。《数论经注》说有 二十一苦,即色身、六知根、六境、六种觉谛、苦、乐®。身是苦,为苦 依处故。诸根、境界、觉谛的观念是苦,为苦作用因故。乐亦是苦,恒生 苦果故。
故《金七十论》云:
三苦所逼故欲知灭此因 见无用不然不定不极故®

三苦所逼,故欲知灭苦之因。或曰除身苦有医方等,除心苦有美人、 娱乐、美食等,除外苦有政治学等,除天苦有祭祀学等但《数论颂》 接着说,世间诸苦非娱乐、财富,以及医学和祭祀等世俗手段可以解决, 因为后者对苦的消除只是暂时的、不确定的(不定),而且不究竟(不极)。除了这两种过失,吠陀还增加了三种过失:浊、退失、优劣。甚至死亡也不能把我们从灾难中豁免,因为灵魂死后还要轮回、再生。这是 因为苦本身是世间的产物,因此世间的东西不能作为它的对治,本质不相 违故。所以要彻底、永远地消除苦难,只有通过生起明辨之正智,使自我 离世间一切而独存才能实现,而此正智,只有通过听闻、思择二十五谛的原理,方可生起。
晚期数论学论苦的本质,采用了其认识论的映像概念,因而明确指出 苦乐等其实属于觉谏,只以映像方式存在于自我中。如实则苦不属于我, 而是居于内根之中,是觉谛中的罗阇成分转变产生的。苦与系缚不是我自相,否则解脱为不可能,圣教之论解脱乃成无用亦非如胜论等所说 是自我(由时、空、身、自性、业等外在条件而)后得,如此则自我即 使脱离联结,亦不可能恢复其本来状态了®。
不仅如此,自我与苦甚至还不存在实在的联结,因而我并不能真正经 验(受用)到苦本身;我所受用的,其实是觉谛中的苦投映于自我的映像。如《数论经注》说:“与苦的联结或食,是以映像的方式存在于自 我。”苦乐等,作为业力之果或食,唯以此种方式才能被受用。“因为受用意味着接受乐等,而接受就是转变为对象的形象。但这种转变,如觉诗 转变为对象,对于'寐于窟的心识’(kotastha-cki)来说是不可能的。”⑧
因此我们就能理解数论关于产生苦的原因的两种似乎不一致的说法。

一种是认为苦的原因是愚昧、贪、法、非法®,这种说法来自古典数论, 应认为这里指是觉谙中的实在的苦,此苦由愚昧、贪、法、非法的因缘真 实产生,但只属觉谛,不属自我;
另一种说法认为苦的根源是无明辨,这 是晚期数论的发明®,但这所谓苦与前一种所说己不同,它指的不是实在的苦,而是对苦的受用。而数论所谓灭苦,目标是要灭除后一种。“与苦 的联结或食,是以映像的方式存在于自我;只有在这种意义上的灭苦才是 自我的目标。故灭实在之苦,如拔刺,倒不是自我追求的最终目标。最终 目标是灭除对苦的受用。”在这种意义上,灭苦的根本途径是以明辨断 灭无辨,于是自我与苦乐可以彻底失去联结,从而得到清净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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