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二中老三届同学会章程 (2017年8月26日通过) 第一条: 本会的性质是: 由二中老三届同学自愿结成的群众团体组织,成立于2017年7月19日。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 怀感恩,增学谊,享康乐,丰富晚年精神文化生活。为推进永泰经济社会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献计献策。 第三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或热心支持本会活动的,经本会登记,即可成为本会会员。本会鼓励尚未入会的老三届同学踊跃入会。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本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 第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本会领导机构;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和理事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 (本会推选郑尔旺为会长;卓丽生、林其强、张春娟为副会长;林秀珠、陈安民为秘书长;张翠菊、张春娟(兼)为财务总管。) 第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每年召集两次集体活动(上半年五一前后,下半年十一前后),除此还可自行组合小型活动;欢迎并鼓励携带伴侶参加活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协商确定,也可通过旅行社组织到省内外或国外旅行。 本会日常议事以“二中老三届”微信群为主要渠道。 第九条: 本会活动经费实行AA制。 (张翠菊、张春娟负责各次活动的食宿安排、经费筹集及其结算。) 第十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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