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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枢机构

 虛怀若谷 2017-10-24

 内    
    内阁是内廷殿阁的意思。它是皇帝以下的政权中心,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官署。清代内阁虽然沿袭明代制度,但两者又不尽相同。内阁常务工作是:宣布皇帝的诏令,草拟和传达皇帝的上谕;处理奏章;凡遇隆重典礼和祭祀等活动,由内阁筹办和主持仪式;组织编写书籍和收贮档籍。
    主要官员有:大学士,三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三阁(体仁阁、文渊阁、东阁)满族、汉族各二人,皆正一品。大学士照例要冠以殿阁的名称,如保和殿大学士(乾隆以后不再使用)、体仁阁大学士等。这只是一种荣誉性质的虚衔,没有实际意义。大学士的职责名义上是辅助皇帝,处理机要事务,实际常务则是替皇帝起草诏书,处理奏章;编写史、志等书,充任会试考官等。大学士位尊职微,始终是清朝仕途中最华贵的官职和文臣的最高荣称。
    协办大学士,满族、汉族各一人,从一品,不加殿阁衔。他们大多是六部中某部的尚书,可直称为眸部尚书,是大学士的副官和助手。
    内阁学士满族六人,汉族四人,例兼礼部侍郎衔,从二品,主掌传达诏命和奏章及对政事发表意见。
    侍读学士,满族四人,蒙古族、汉族各二人,从四品,管理奏章并进行翻译,但不侍读,也不由文学之士担任。
    侍读,满族十人,蒙族、汉军、汉族各二人,正六品,专掌校对奏章,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典籍,满族、汉、汉族各二人,正七品是典籍厅的长官,收藏图书,出纳文件。
    内阁中书,定额满族七十人,蒙族十六人,汉族三十人,又称中书舍人。办理奏章翻译和各项手续,为皇帝草拟命令等。另有贴书中书,满族四十人,蒙族六人,皆七品,管作文、记事、翻译、缮写等事。
    笔帖式十人,由旗人担任,负责书写皇帝的命令。
    
    内阁主要结构有:典籍厅,分南、北两厅,南厅掌关防(对外行文用印)、收发、办理文稿等事;北厅管奏章和皇帝的办公事务。 满本房,负责校閲奏章的满文部分监管重要档案。 汉本房,负责把奏章译成满文。 蒙古房,主管蒙古、维吾尔、藏、外国公文的翻译。其它还有一些机构,兹不赘述。


军机处
    军机处是“办理军机处”的简称。其职掌可归纳为办文牍和备顾问二项,具体任务是帮助皇帝撰写谕旨和处理奏章;审核内阁、翰林院拟写的谕旨;商议大政和决议大狱;为皇帝准备处理政事的资料;参与官员任免和科举考试;奉派出京查办事件和陪同皇帝出巡、狩猎,作为扈从常侍,以备顾问。
    军机处仅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二职。军机大臣名额不定,由皇帝安排,初只三人,后増至四到八人,最多时达十一人。其任用由皇帝决定。开始时在大学士中,后来也在六部尚书和侍郎、院寺堂官中挑选,少数人是从军机章京中升任的。初任职者称为“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久之,改称“军机大臣上行走”。简称“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他们每天按皇帝的意旨拟写谕旨,承办各种政事。
    属官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或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里考取选用,或从中央机关抽调任用。其任务是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作皇帝和军机大臣的秘书。章京也是满、汉人员两班。每班八人,各设一领班,叫做“达拉密章京”。
    军机处下设机构有:内翻书房,设管理大臣,由满族军机大臣兼任,负责翻译谕旨、御论,册祝文章。另有提调、协办提调二人;收掌官、掌档官各四人,翻译四十人。 方略馆,设有总裁,由军机大臣兼任,负责编写方略。官员有提调和收掌,皆满、汉二人。
    军机处自成立后,逐步取代了议政大臣会议和内阁大权,是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


南书房
    康熙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南书房机构。在乾清宫西南,原是皇帝读书的地方。供职者称“南书房行走”,都是进士或翰林出身的中央官员,人数不定,除陪皇帝作诗写字外,还兼承帝意拟写谕旨,分布政令。实际上成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机要秘书班子。内阁之权被分去一部分,只办例行事务。南书房处在深宫之中,带有宫廷御用机构色彩,严禁他人擅入。到了雍正时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皇权,以果断迅速处理西北用兵的军务,在隆中门内设军机房,后改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军机处原先专办西北军务和处理政事,南书房在这方面的作用渐被取而代之了。


政务机构及其官职
    中央政务机构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理藩院和八旗都统衙门,除遵照皇帝谕旨办事外,主要依据《大清会典》、《会典事例》、《六部则例》等成规处理公务。
    一、六部
    清政府“部”一级的重要机关,分掌全国政务。六部长官都要轮流定期进见皇帝,陈奏本部事务,参议国政,具有国务大臣性质。
      1,吏部
    主管文职官员的挑选、考察、任免、升降、调动和封勋等事务。但只能管理中、下级官吏,因为高级官员是由军机处秉承皇帝意旨任免的,加之督抚也可委派地方中、下级官员,吏部的权力就很有限了。
    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副长官为左、右侍郎,皆正二品,是尚书的佐官。属官有:堂主事,有正六品。笔帖式等。
    吏部辖四司:文选清吏司,管官员班秩、升迁、改调之事,司的主管为郎中,正四品。副主管是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办理各项文牍杂务。
    2,户部    
    是国家财务行政的最高机构。它所辖的有户租税籍、土地、农垦、货币、租税、漕运、救荒、官吏俸饷等。它一方面是财务行政的监督机构。另方面又监管国库的开支,还带有民政的任务,并且直接负责 造币、运输、仓储等业务。
    设尚书,负责全国的财政收入。副官为左、右侍郎。下有堂主事,司务厅司务,缮本笔帖式、内仓监督等官,品级与吏部相同。以下各部同。
    3,礼部
    名义上掌管国家典礼、学校、科举事务,其实只管典礼之事,没有礼教之权。主官为尚书。副职为左、右侍郎。下有四清吏司。
    4,兵部名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实际权力有限,只管绿营兵籍和武官升转的事,没有统御之权。
    兵部辖四个清吏司。
    5,刑部
    管理全国刑法案件,每年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于夏季及八月间审办各省所刑名案件,主要是大案、要案,称“秋审”。在刑部按省区分司,共十七个清吏司和一个督捕司。
    6,工部
    主管全国水土工程。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司:主管工程修缮,包括坛庙、官府、城垣、营房等。虞衡司:主管山泽采捕、陶冶器用,修造权衡武备之事。屯田司:管理屯田事宜。节慎库:掌库藏出纳。
    二、理藩院衙门
    它是六部以外的部级机构,其编制与六部相同,是由“蒙古衙门”演变而来。因当时称少数民族地区为藩部,故处理藩部事务的衙门就叫理藩院。专管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和四川等地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
    设尚书,主持全面工作。副官是左、右侍郎。所辖有六个清吏司。
    三、八旗都统衙门
    专管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的旗务。满洲八旗以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以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军。正红旗、镶红旗、镶白旗、正蓝旗和镶蓝旗为下五旗,由各旗旗主所掌握。八旗听命于皇帝,兵部和督、抚都无征调,八旗官员权全用旗人,不用汉人。

岁寒斋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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