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视线廊道” 视线通廊的形成 建立视线通廊的前提是存在或拟建立良好的“视点”与“景点”关系,城市中存在或准备建设具有良好景观效果的场所称其为“景点”,观察和望景点的场所为“视点”。 为了使视点与景点之间(或景点与景点之间)建立良好的对视关系,在城市中建立“视线通廊”。 视线通廊保证了两点之间不进行超过视线要求高度的建设以实现良好的视觉沟通。所以我们把人们通过一定的视线空间来观察城市景观的道路称之为视线通廊。 表现形式: (1)利用自然存在的开敞空间,如两个自然高点之间或沿河道、大的水面形成视线通廊; (2)人工建设的开敞空间,如城市中的街道、广场、绿地等形成视线通廊。 2、视线通廊相关的一些概念 通风廊道: 通风廊应以大型空旷地带连成,例如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贯穿高楼大厦密集的城市结构。 通风廊应沿盛行风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持或引导其他天然气流,包括海洋、陆地和山谷的风,吹向已发展地区。 一般而言,建筑群高度的分级有助改变风向,避免空气滞留不动。在适当的情况下,区内建筑群的高度应朝着盛行风的方向逐级降低,以促进空气流动。 视廊核心区: 视廊宽度的指标量化根据眺望目标物的高度(H) 进行划分,以眺望目标物为中心,以与眺望目标物相同的高度(H) 为半径画圆,形成核心可视区,视点与核心可视区相切形成的区域即为视廊核心区; 视廊协调区: 以眺望目标物的4倍高度(4H) 为半径画圆,形成协调可视区,视点与协调可视区相切形成的区域即为视廊协调区。 背景协议区: 从眺望点所看到的对象物背景的所在区域。距离背景的深度依所各眺望景观有所不同,一般设定为2.5 km-4 km。 设定背景协议区的目的在于,避免在地标景观后建造类似屏风一样的建筑,维持地标本身所构成的天际线。 该区域也无严格的高度控制,但对超越高度厥值的开发予以限制,并通过协议进行引导。 保护城市天际线轮廓线需对背景协议区的建筑高度做出最大和最小高度的限定, 这需要更大范围的城市区域来制定建筑高度的控制级别,具体的点对点、点对线和点对面的景观控制应该属于城市整体的控制体系,由此来保证视线通透。 3、设计要点及控制要素 1、观山透湖。保留和增建沟通山、城、水的观景廊,让行人可以从市区远眺湖水的优美景致,也可以从湖水地区看到市区的繁荣景象和城市生态带连绵的山脊线。 2、避免形成“墙壁效应”,视线通廊沿线应提供视觉调剂空间,使丰富的自然景观能充分渗透到城市中来。 3、强调视廊的对景设计,沿线塑造富有韵律的城市界面。 4、除自然景观、重要道路以外,建筑高度分区要统一纳入城市视觉景观系统,塑造完整的视线走廊。 4、基于城市不同要素的类型 1、以道路为依托的视线走廊 道路是最能体现城市特色的媒介。以道路作为视线通廊,可借助山峰、标志性建筑等为对景,并且应该有足够的宽度,保证视线的通透性。 2、以建筑高度分区为依托的视线走廊 将各视点、视域的建筑高度控制进行叠加,取低的控制高度,从而确定出该视线通廊内允许建筑高度。视线通廊的整体环境意向以小体量、低多层建筑为主。 3、以自然景观为依托的视线走廊 生态走廊的主要意义在于导入江风、山风,促进气体循环,如果处理得当,生态走廊也可起到自然景观走廊的作用。 5、典范类型 类型1 市级别的重要廊道:建筑不额外后退,但控制建筑高度,在视线廊道范围内形成梯级开发。 类型2 城市级别的廊道:建筑额外退让50 M(强制性)建议结合组团绿地,不额外控制建筑高度。 类型3 当街坊宽度大于180m时,建议街坊内部至少预留一条视廊,且不小于25 m(非强化性) 来源:云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