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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久拖不发?仲裁不够诉讼来凑!

 昵称40522588 2017-10-25 发布于山东

【案件详情】

童某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计划停止经营,曾在5月份发出《关于公司内部清算解散重组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上载明,公司欠童某工资总额24500元,月平均工资3500元。之后,此网络科技公司一直没有支付童某这笔工资。次年7月,童某因一直没有拿回自己的工资,就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事进行仲裁。仲裁委在9月份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童某只有通过更强硬的法律途径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便委托律师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双方观点】

原告童某:公司之前发过一份《通知》,上面写明了这笔工资是公司欠我的,但拖到现在有半年了还是没有付我这七个月的工资。找仲裁委申请仲裁也没有受理,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我这笔工资,还要给我经济补偿。

被告涉事网络科技公司:我公司并非不付这笔钱,在做完公司清算之后,的确经济状况比较恶劣,所以没有及时支付童某这笔钱。我公司愿付这笔工资,但补偿无从说起。

【律师观点】

▲仲裁委不予受理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计算起点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网络公司应当给童某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醒:

①申请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超过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不受理;

②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亦得不到法律支持;

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遭遇相关情况的时候可以多加留意。

【判决结果】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24500元,经济补偿10500元,拖欠工资补偿6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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