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之解读六大纪律内容

 海纳百川04f7sa 2017-10-29
[]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有很好的管理约束,下面是unjs小编分享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之解读六大纪律内容,供大家参考,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之解读六大纪律内容

  一、政治纪律

  逃往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开除党籍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纪行为: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

  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组织纪律

  领导干部参加老乡会将撤销党内职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

  三、工作纪律

  私存党组织纪律审查资料情节严重撤销党内职务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出走;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资料共享平台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之解读六大纪律内容》(http://m.unjs.com)。

  四、廉洁纪律

  占用公物超六个月情节较重给予警告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

  五、群众纪律

  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优亲厚友情节严重给予留党查看处分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六、生活纪律

  利用从属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将从重处分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