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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内企业FT账户的几点好处

 昵称48870285 2017-10-30
算原创也算新闻吧, 自己公司开立FT账户时考虑的几点好处

一, 支持人民币结算
     在部分限定行业, 在对20多个国家进行付款时, 对方愿意接受的话, 可以以人民币直接支付

二, 低成本融资
    可以用香港公司的贷款打到国内公司进行使用。当然了,原则上来说只能在自贸区内使用,但是银行是和我们说实务操作中这个一个是监管比较松,另一个是进来之后也就不好监管了. 比如说在香港融到的港币,汇到临时账户,然后自动结算成人民币进行使用.

三,双向资金池
   我们暂时还没用到, 说是可以和其他账户结成关联关系, 达到资金池的效果.

四,境内投资者可以对外跨境投资的通道
    个人好像在自贸区内交社保的话也可以从这个进行操作

新闻部分

I、自贸区基本知识普及:

注册地:
可以在外高桥保税区、物流园区、机场综合保税区和洋山综合保税区,也即在所谓的三港四区的28.7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申请注册。

2、自贸区企业开立账户:

如果要享受自贸区金融政策,在开立基本户后,只要开一个账户,就是FTE或FTN,但是也可以开立原有的境内四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但这四类账户项下的资金使用须按非自贸区的金融政策执行。

FTE、FTU、FTN账户简介

3、开自由贸易账户是不是只能去自贸区的银行?

FTN账户需到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开立,如果是FTE账户,可以到上海地区内通过央行系统验收的所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开立。

4、同名户资金可以随便划转么?

“央行30条”里写到经常贸易项下、偿还贷款、实业投资可划转。第一点经常项下,贸易解决了;第二点偿还贷款,融资解决了;第三点实业投资,投资解决了。同一企业主体的自贸试验区账户与它的基本户、一般户等传统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是要视同跨境业务管理的。便利是相对的,流动也是相对的。

5. FT账户的汇划规则?

(1)FT账户与境外账户、NRA、其他FT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
(2)FT账户与境内一般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应以人民币进行,并视同跨境处理,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落地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
(3)FT账户与同户名的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限于: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自身名下且存续期超过6个月的上海市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新建投资、并购投资和增资等实业投资等,银行应对上述资金划转进行真实性审核。



II、《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框架)

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
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4、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III、《央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充分利用两个市场的价格不对称性,享受FT*的便利”

FT账户是个全新的东西。它相当于咱们新开了一家全新的银行,然后这家银行可以给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和现在完全不同的东西和服务。
对一家企业来说,有FT账户和没有FT账户相比,有什么好处?
首先,这个账户是个基础工程,它带来的改变涉及方方面面,最明显的是方便。以前企业做个跨境投资交易要根据交易的性质开设一般账户、xx账户等等,而今后,对有资格开设FT账户的企业来说,做这些事情都只通过且只需通过一个账户——FT账户。而且,政策上也有“优惠”,譬如,用FT账户从区内向境外投资,相关手续都将大大便利。
第二,企业有了FT账户后,存款利率没什么变化,但可以通过它更方便地获得更便宜的境外贷款。
第三,因为有了FT账户,使得原先很多享受不了相关服务的非居民企业现在都可以享受到相关服务了。因为原先只有少数几家牌照有离岸业务,但按照之前央行出的规定,至少上海地区的银行都可以开立FT账户,给相关企业提供服务。
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应用的汇率是区内的汇率,既不同于境内区外的汇率,也和境外汇率不尽相同。未来有可能在自贸区形成(在岸和离岸之外的)第三个汇率,因为市场有不对称性,企业就可以有更多选择。
IV、《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集合了电商和进出口的双重优势,对大宗商品行业来说,有利于企业在线做交易的同时,享受到了自贸区在税收、金融和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即在采购成本上减少了支出,也缓解了大宗商品企业的资金链紧张问题。而由于自贸区的现货平台需集合“交易、托管、清算、仓储”等诸多因素,更是节省了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成本,进而提升行业整体利润水平。



V、《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

【人民币跨境借款:取得低成本融资的捷径】
区内企业可向境外金融机构、集团母公司、关联公司等借用人民币资金,但借用的人民币资金须存放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内,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区内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不包括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经营性融资)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中国不再是跨国企业现金流管理中的孤岛】
吸引跨国经营企业的全球或地区总部,允许同属一个集团内的境内外母子公司、分、子公司之间依托试验区的金融服务建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开展人民币资金的双向归集业务,企业的投资效率得到提高,资金成本大幅下降。同样地,对于中国走出去的企业来说,开展集团内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管理业务,可以使他们更为便利地运用境内母公司的资金实力,支持境外投资企业的经营,避免新设的境外企业在当地融资难的困境;同时,全球各地分、子机构在经营中出现临时性富裕资金时,能够归集到集团总部进行管理,这也可以大大提高集团资金的规模效应,增强企业的财务运筹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经常项下的跨境收付采用:可并笔或轧差】
企业可以在集团内或者在供应链上,对经常项下的跨境收付采用并笔或轧差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对同一收/付款对手方,企业可以通过与对方事先约定的方式,集中办理资金的跨境收付,无需再逐笔逐单地办理收付,这样就可以帮助企业大大地节约财务费用,对资金管理进行更好地统筹。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与跨境资金池双向管理的差异在于,前者是依据真实经济交易而需要发生的资金收付,后者则是集团内成员机构间资金余缺的临时性调剂。
【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推动海外电商推出更多人民币计价商品】
跨境电子商务所产生的结算需求属于经常项下结算。这项新政策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境内中小企业借电商平台以人民币计价销售境内产品和服务,避免汇率风险;推动境外电子商务机构更多地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其面向中国的商品,可以为中国的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VI、《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包括在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和试验区外、上海市内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上海市以外地区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分公司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以上支付机构均需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



VII、《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简政放权,实现负面清单的管理”

“五大政策创新”:

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
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五大特点”:松绑外汇管制
第一,自贸区优先于区外,体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区正式启动的趋向。
第二,大幅度的简化外汇管理的审批流程,还率先在全国实行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赋予企业结汇选择权,规避汇率风险。
第三,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外汇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各项试点的政策,大幅度放宽试点企业的条件。
第四,取消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级审批,允许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收取外币资金,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贷款手续。
第五,在风险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统计检测的分析预警, 二是,强化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核查。



《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政策汇总》
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经批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中国银行不仅能提供账户管理、货币兑换、境内外汇划、预付款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还能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保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包括融资,账款管理,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买断企业应收帐款,提供利率保值,使企业达到加速资金周转和优化财务指标的目的,打造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



《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1、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就是把传统的“一票一报”改成“多票一报”,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就是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取消随附单证的要求,必要的时候,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随附单证。

2、统一备案清单是把自贸区内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备案清单申报要素由原来的最高40项统一简化成了30项,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自贸区一体化运作。

3、内销选择性征税让企业自主选择内销货物按进口料件还是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这将吸引更多生产企业入区,有利于企业扩大内销。

4、集中汇总纳税是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征税,从而实现货物的高效通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5、“单一窗口”试点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和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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