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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真境昭微》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1-02

他的力著《真境昭微》®是对“存在的统一”苏菲教义理论 的一部途释性著作,他在序言中曾说明,该著述是诸神秘主 义圣徒的体悟经验的结果,他只是予以阐述,把他人的体悟 经验形诸文字,而他自己未曾有过如此经验。
他解释该教义学说从“存在”的字义说起,存在有时用做 一般概念并未有其对应的客观实在,只是在心理上把它同事 物的质联系在一起。从存在的这种意义而论,一些批评家反 对伊本·阿剌比的有关安拉是绝对的存在的理论,他们辩论说,没有客观实在的抽象存在不能称之为外在实在的源泉。 贾米为捍卫伊本·阿剌比的理论,争辩说存在还有另一种意 义。当泛神论者使用“存在”(wujDd)—词时,所指的存在是一 自主自足的存在,并且是其它事物存在的根基。事实上,除安 拉外,无物存在,所有的客观存在者皆是安拉的样态,但是, 若通过理性对这一真理的证实,就没有通过神秘主义的经验 或直觉那样有效,绝对的存在亦称之为安拉,是一切存在者 的源泉,并超越于一切多样性。“他”超验于一切显象,是可知的。
纯粹的、单一的本质是无任何规定性的,超越于名称、属 性、关系的差异之上,只有这种本质降至显象时,诸如属性、 知识、光乃至存在才显现出来。本质超越于一切规定性,但是只有以人的、有限的理性的目光视安拉时,安拉才被看成是具 有属性的。
贾米因袭伊本·阿剌比,驳斥艾什尔里派有关安拉的属 性的理论。依据该理论,属性存在于安拉之中,并与安拉永存 共在,可又既不等同于安拉,又不异于安拉。贾米在其《真境昭 微》中对此问题作了这样解释:属性在思想上异于其本质,但 在事实上、实际上,同一于其本质。安拉以其属性知识而为智 者,以其属性能力而为至能者,以其属性意欲而为行为者,等 等。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属性从其内容来看,是彼此差异的,同 样,也有别于其本质,不过,从本质中无多元性存在这一意义 而言,所有这些属性又同一于其本质。
终极实在,即安拉,是万物存在的根基,“他”是一,所以多 样性不可能对“他”有任何影响。但是,当“他”在形式与样态的 多样性中显示自己时,表现为多。无论如何,一与多之间的区 别仍然只是主观上的。安拉与世界是同一实在的两个侧面。宇 宙是安拉的外在表现,安拉是宇宙的内在实在。显象之前,世 界就是安拉,显象之后,安拉等同于世界。事实上,实在是 “一”,安拉与世界之所以被看成两个方面,只是以人的视角观 看所得效果所致。
宇宙万有的本性与绝对的关系,犹如伊本·阿剌比称之为现象(也u’iiri)与本质的关系。这些现象自身既非存在,亦非 实在,只不过是对“独一”的形容。这些寓于绝对之中的现象如 同实体中的固有的质;或者有如一整数的几分之几的分数,原 本潜在于一整数之中,从这一角度视之,一般理解的创造意义 就有些文不对题了。神学意义上的创造,并非是造物主的蕴藏 的潜能的现实化,而是个体的、事物的产生,他们的存在虽然 来自于同一源流,却都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自我决定性和独立 性。贾米认为,造物主与被造物是同一实在的两面。
据贾米,这种主观规定性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知识阶段,存在者以原型理念或意象形式寓于安拉的知识中;第二阶段为物质世界阶段,主观规定性获得了属性和外在存在的特质。简而言之,在外在世界中,除“一”这一实在外,无任何其 它,“一”以各种现象和属性的姿态表现为多。
作为本质的实体超越于所有的知识之上,无论启示还是 理性,都不能帮助任何人理解它,也没有任何一神秘主义圣徒 曾声言体悟过它。“一”的第一阶段的降临是“统一” (a^d^yah),无任何现象,亦无关系。当“统一”为所有现象所 限定时,便是“一”(al - wa^idiyyah),此时为第二阶段,实体由于显象而特征化,在此阶段,“他”表现为存在的属性、造物主 和维持者,因生命、知识、意欲而特征化。恰恰在此阶段,存在者作为“他”的知识对象第一次出现于安拉的意识之中,但是, 他们还不是“一”中的多样性。第三阶段,亦即最后阶段,这些 安拉知识的意象披上了存在的外衣,采取了多样性。它们各按不同程度展现安拉的美名和属性,但是,只有如先知般的完人才能全面反映所有安拉的美名和属性,尽管有这些显现以及 “一”之分裂为多样性,“统一”仍然未受到损害,也并未在其本 质和属性中引起任何变化,如同阳光同时照耀着清洁的和不 清洁的,但这无损于阳光的纯洁。
的确,“一”本质渗人到所有的存在者,可是,存在者中 “一”本质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每一事物与其中的“一”本质相等 同。这当中因每一事件的接受能力的差异致使有等级、程度的 不同。毫无疑问,安拉与世界是同一“实体”的两个侧面,纵然 如此,安拉是安拉,世界是世界。存在的每一等级是依其地位 而决定的。
在理论方面,贾米承袭一般泛神论传统,宣扬全面的决定 论。安拉作为宇宙万有的本质,是世界的内在方面;所有一切 常常归诸人的行为,事实上,应当归诸“实体”。可是人若是如 此这般被决定了的,那么应当怎样解释恶呢?贾米这里亦在遵 循伊本.阿剌比。他说:的确,人的所有一切行为都是安拉的 行为,纵然如此,把恶归诸安拉对人们来说仍然是不合适的, 因为存在”作为“存在”,是绝对的善以,恶没有正面的内 容;它是缺少某种应当有的东西的。譬如,寒冷,自身并无所谓 恶,但一涉及到寒冷不宜植物的生长、成熟,就变成为恶了。
贾米还认为,人的终极目的不应仅仅是寂灭(farm’),即 意识的泯灭,而应当是寂灭的寂灭(fanQ’ - ifarm’),即想获得 寂灭境界的意识的泯灭,进入这种境界,个人不仅丧失自我的 知觉,甚至连这种“丧失自我的知觉”的知觉亦将丧失。照此说 来,虔诚、宗教、信仰神秘主义者的体悟经验亦都成为毫无意 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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