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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有哪些功能?

 釆摘大能手 2017-11-02
家族信托的功能
  家族信托是一种有效的财富传承方式,是高净值人士首选的一种管理家族资产的重要载体,是以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更重要的是提供财富转移、遗产规划、税务策划、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服务。
  家族信托有哪些功能?不妨来听中融信托家族办公室结合案例来给大家详细解释吧。
  特别说明:家族信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关系,其功能实现的前提是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需结合客户个案进行具体分析,以下仅为一般性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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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个人资产保护
  对于很多高端客户而言,婚前已经积累相当的金融资产,那这部分高端客户在结婚之前是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对自己婚前的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隔离保护的,进而规避因婚姻风险造成个人财产外流的局面,那家族信托是如何实现这一功能的?这一功能又会给高端客户带来哪些好处?让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一
  在1980年开始,传媒大亨默多克逐步设立信托基金控制了新闻集团约40%拥有投票权的股票,信托控制人和受益人为自己及前四个子女。
  1999年,默多克和邓文迪闪电结婚,2013年,默多克以“关系已经无可挽救的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申请,但更为重要的是,本次婚姻的结束邓文迪仅分走了默多克少量的财产,两个女儿仍为信托基金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信托收益。
  >>>>案例启示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高端客户在结婚前将自己的个人资产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放入到家族信托的资金将不再属于客户的个人资产,而是由信托公司名义持有,信托公司要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即便客户日后婚姻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客户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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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保护
  许多家族企业业主在经营企业的时候,都会发生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混同的现象,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个人资产也会成为债权人追偿的对象,这不但使自己辛辛苦苦一手创办的企业全部付之东流,也可能会因此而搭上自己多年来积攒的个人资产(动产和不动产)。面对家族企业的这一现象,看家族信托是如何化解危机的呢?
  案例二
  赵先生和秦女士是一家吊车租赁公司的股东,且赵先生和秦女士是夫妻关系。在一次吊车操作过程中,因吊车上定滑轮的绳索断裂,公司的员工小叶意外砸伤,租赁公司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但公司账户内资金尚不足支付本次赔偿,由于该租赁公司账户与股东的个人账户界限不清,从银行存款记录看,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之间经常有往来款项,即便是公司账户资产尚不足支付小叶的意外伤残,但作为股东的夫妻二人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的案例情况,我们得知企业主其实在经营企业时并未意识到资产混同所带来的麻烦,针对这一部分高净值客户,我们建议企业主为个人资产早做打算。
  根据《信托法》第十五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的规定,可以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分开,企业资产用于企业平时的资金流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于个人资产,可选择设立家族信托,使信托资产不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即便是日后企业经营不善,不会影响到家族信托内的资金,同时也可以利用家族信托里的资产东山再起,或是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过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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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代生活保障,长期关怀
  高净值客户保护和传承财富的意义,是为了圆满他对家人的爱心和责任感,是为了激励自己的后代,辈辈杰出并且永远感恩怀念自己。将自己一生积攒下来的财富在合理的时间交给自己的后代,激励自己后代的同时又将规避财富流失的风险,那如何能更好的做到这一点呢?一起走进“戴安娜王妃”的家族信托,看她是如何实现爱与责任的传承!
  案例三
  有着“英伦玫瑰”美誉的戴安娜王妃是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奇女子。年仅36岁的她因突如其来的车祸而香消玉损,留下两个未成年人的孩子: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此外,还有1200多万英镑的遗产。
  戴安娜在世时,便将自己的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并进行专业管理,并设定了两个领取安排:
  第一,孩子在25岁以后,每个孩子每年能支配一半的财产收益,年满30岁以后,可以获得一半的财产本金;
  第二,当儿子结婚时,戴妃所留下的珍贵珠宝首饰平分给两个未来的儿媳。
  2011年,当威廉王子与凯特王妃举行婚礼时,佩戴的正是王子母亲留下的珠宝。
  >>>>案例启示
  戴安娜王妃的这两个安排就是一个家族的财富传承,就是一位母亲给孩子的保护,是爱与责任的传递,即便是王子早年就失去了母亲,但家庭传承是如此的厚重,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都可以感受到母亲对自己的关怀与祝福,这些便是家族传承底蕴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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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子女婚姻风险引发的资产外流
  一般情形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协议,父母赠送给已婚子女的资产,法律是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父母百年后如没有留下明确约定的,已婚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在法律上也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四
  吴先生和王女士在两家人的撮合下,准备走进婚姻的殿堂。而后登记结婚时,吴父给了两对新人1000万,作为新婚祝福。
  一年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打算结束这段婚姻,对于两人财产的分割,两人发生争执,法院做出如下的判决,婚后吴先生投资公司所得的收益和分红、吴父奖励的1000万及增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给王女士一半。
  >>>>解决方案
  吴父也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的方式表达对儿子的祝福,1000万元成为信托财产(不在属于委托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吴先生作为受益人,其该受益权只属于吴先生本人所有,并对信托利益分配等作出特别约定。
  由家族信托在吴先生结婚、生育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分配一定的祝福金,既防范了婚姻风险带来的财富损失,又使得吴先生在人生的重要时刻都感受到吴父满满的爱。因此,许多高净值客户都应当充分提前筹划家族的资产保护,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使财富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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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代传承,基业永续
  很多高净值客户在选定适合继承人的时候,希望将自己的家族财富传承给更有能力的人,将自己的家族发扬光大,与此同时,也希望可以照顾到其他的家人,但又不希望家人之间互相知晓,对于这一部分客户的诉求,让我们了解一下家族信托是如何实现的。
  案例五
  张先生一直对孙子青睐有加,因为他继承了自己在商业上的天赋。为此,他希望能专门留一笔其他人都无权动用的资金给到孙子,用于孙子未来创业的启动基金。
  同时,作为父亲,张先生为花钱无节制的儿子的未来生活也很担忧,也想为儿子留一笔让他无法挥霍、却能满足他的基本生活水平的资金。但始终未找到解决的办法,张先生害怕一旦资金全部给到儿子,可能无法实现他上述的愿望。那怎么来解决张先生的担心呢,看看家族信托是如何帮他解决难题的?
  >>>>解决方案
  张先生可以将自己资产的一部分设立家族信托,委托人为自己,将儿子和孙子都设置为信托的受益人,孙子年满30岁以后,首次创业可以申领到一定的启动资金,对儿子的设置则是,每年领取一定的资金来照顾儿子的日常生活,直到儿子身故。这样的安排既满足他对孙子的特殊期望,也避免了因儿子过度挥霍对未来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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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遗嘱继承复杂的程序
  一份详细的遗嘱并不必然等同于完美的财富传承方案,且该传承发生在被继承人身故后,由于被继承人失去对家族的控制力,往往导致后代争产。
  遗嘱在继承的时候,其最为普遍性的问题是继承权公证,它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配合前往公证处进行办理,需要每一位继承人录音、录像、签字同意遗产分割方案,直到领取继承权公证书后,才能进行遗产过户。
  案例六
  于先生早年白手起家成立了自己的医药公司,生意做的红火,十几年间也攒下了不少的财富。
  但刚过50岁的他被查出是癌症晚期,为了自己身故后还能够照顾到自己的家人,他立下遗嘱:自己身故后,全部资产的100万由前妻所生的大女儿继承,其余的所有财产都由现任的妻子继承并合理支配,本着对妻子的信任,希望她能够为自己80岁的父亲养老、给小儿子无微不至的照顾、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提供帮助。而后将遗嘱进行了公证,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无所顾虑。
  一年后于先生过世,当依照遗嘱开始进行财产分割时,由于只有100万是属于大女儿的,其余的所有资产都未做明确分配,全部由现任妻子继承支配,而她也并未按照委托人的意志给予于先生家人生活上的照顾。先是赶走了80岁的父亲,而后一直拖欠100万的继承款,之后就是将房产陆续变现……
  >>>>解决方案
  针对于先生这样的高净值客户,常年忙于奔波,无暇顾及传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无法预测。
  其实,于先生可以将自己的全部资产设立家族信托,并且将自己想要照顾到的家人都设定为信托的受益人,根据《信托法》中的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根据于先生的意愿行使权利,代替他照顾家人,并且除于先生本人外其他人无权更改信托计划。
  信托引发的资产转移发生在于先生生前,于先生有充分时间促成家族成员接受该安排,且其生前可以随时调整安排不妥之处,减少家庭矛盾。家族信托实现的传承效果远远要好于上述他所立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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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法定继承引发的法律纠纷
  当父母将资产传承给子女时,若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将导致资产严重外流。有相当多的企业家,在把家族企业传承给下一代的时候,并未意识到当下一代发生婚变或意外身故时,会导致自己辛苦打拼下来的资产被“外姓人”分割的风险。
  案例七
  五十多岁的老唐因身体不好,他决定将自己的企业传承给已结婚生子的小唐,继承父亲勤奋敬业精神的小唐并未辜负父亲的期望,几年光景将家族企业规模越做越大。
  天有不测风云,小唐在一次出差时,中途发生车祸不治身亡。由于小唐是意外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所以现有的家产都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老唐传承给儿子的资产,应当属于小唐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有50%是归属于儿媳妇的,剩下的50%才作为小唐的遗产来进行法定继承,以此计算,整个资产的25%由老唐夫妇继承,剩下的75%统统都归小唐妻子管理,操劳一生心血打拼下的家产全部落入外人手中。
  >>>>解决方案
  故事中的老唐可以在将资产传承给小唐之前,使用部分资产设立一份信托,信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指定小唐本人或其儿子、孙子作为受益人,“外姓人”不作为受益人,传承方向和比例都以合同为准则来实现。即使未来有人发生意外,根据《信托法》第十五条“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等相关规定,由于设立信托的资产不属于法定继承之遗产范围,也不会发生大部分资产因法定继承而外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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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未成年监护人道德风险
  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行使好监护权就尤为重要。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属于亲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案例八
  高先生与高太太因经常聚少离多,时常吵架,感情走向了破裂的边缘。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两人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人各出500万作为女儿日后的抚养费,但这1000万元的监管权交给谁呢? 两人各有各的想法和担心,始终没有结果。如果孩子的抚养费由高太太监管,监管期间如果高太太使用这部分资金去做股票投资,日后一旦发生亏损,法律的保护手段也是很弱的。
  >>>>解决方案
  正在此时,两人得知信托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代为管理这笔资金,并运用丰富的财富管理经验,将受托资金进行组合配置,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减少或者避免因委托人自己管理不善而引发的财产损失。与此同时,受托公司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给女儿未来生活、学业、婚育等方面的照顾和关爱,也解决了两人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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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金融资产代持风险
  很多高端客户因资产代持的隐秘性和灵活性,故将其作为一种财富管理手段来实现债务保护。在资产代持实操中,代持对象的选择大多是自己信任的亲属,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其实资产代持也是一把双刃剑,好用的同时风险也极高,因代持而产生的财产纠纷也是不计其数。家族信托在实现债务保护功能的同时,亦可以避免发生财产纠纷,那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家族信托是怎样实现这些功能的呢?
  案例九
  王女士是一家连锁酒店的大股东,与丈夫离婚多年,自己独自抚养女儿。目前企业的运作状态良好,但王女士也时常担心怕企业万一某一天经营不善或是自己发生意外,女儿的未来将如何被照顾?如果将自己的资金给到自己的父母,由父母来代持自己的资产是否可行?自己还有两个哥哥,父母会不会把钱用在自己的哥哥身上?王女士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解决方案
  我们建议王女士可以用自己的部分资金设立家族信托,设置女儿为本信任的受益人。根据《信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这部分资金将独立存在于信托公司,并开设独立账户管理,不作为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即便发生信托公司解散、撤销、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清算财产。信托公司还将依照王女士的意愿行使权利。即便日后企业经营不善发生债务或是因自己发生意外无法照看,这部分资金可以给女儿一生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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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贵养老规划
  养老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未来会发生怎样的意外,我们不可预测。这并不是说只要存够了一定的资金,我们就说养老无忧了,对养老来说,需要的是长期、稳定、安全的现金流,而存款只能作为养老的辅助资产,这种刚性需求的现金流,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得以实现,下面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一下家族信托对养老有哪些帮助吧!
  案例十
  王总夫妻二人是某上市公司的股东,育有一儿一女,夫妻感情和睦。但王总一直对自己积累的财富如何传承给自己的子女这件事情上,始终没有结果。
  首先,王总担心如果把财富一次性的给到子女,子女会不会养成肆意挥霍的恶习,子女都已结婚,这部分财产会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王总担心自己和妻子的养老问题,孩子们都忙于奔波,还要照顾自己的小家,哪里还有余力照顾父母呢?
  >>>>
  解决方案
  那针对王总的这一系列疑惑,家族信托给出如下建议:王总通过和妻子协商同意后,将全部的夫妻共同资产放到家族信托,同时夫妻二人可以成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定期获得信托利益分配,从而形成长期稳定的现金流,解决了自己的养老问题。
  夫妻二人身故后,信托公司将按照两人生前的意愿继续行使信托权利,照顾自己的后代,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后代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信托利益仅向指定的受益人分配,同时解决了养老、资产保护、照顾后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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