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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SHZXJ 2017-11-04
最近因为一个新加坡和台湾的研究文章新发现很多植物药中含有的马兜铃酸可能与肝癌密切相关,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多负责任的科普网站都做了很详尽的分析。但还有不少人认为:是药三分毒啊,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该用还是得用吧。

马兜铃酸为何应该呼吁全面禁用,而不是拿“是药三分毒”这句话来辩护呢?

1. 马兜铃酸的有效性证据极端缺乏。虽然很多国家,尤其亚洲国家的人服用含马兜铃酸的药物很多,但能证明该类药物有真正临床疗效的证据几乎没有。某个人吃了某药病就好了,这样的个人经验是无法成为证据的。一是因为个案没有代表意义;二是你不知道痊愈是归功于吃药还是自愈;三是因为安慰剂效应。既然疗效不明,而又已知有致癌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弊远大于利,那当然要避免了。如果有一天有强证据证明马兜铃酸类药物有远远超越可能致癌风险的药物效果,那时候可以再考虑是否应该使用。但在那之前,为了安全起见,应该禁用。

2. 马兜铃酸的毒性非常强。目前已知的人体数据和动物实验的数据都证实或者高度怀疑马兜铃酸不但会导致肾功能衰竭,输尿管癌,膀胱癌,甚至可能导致肝癌,胆管癌。动物实验显示哪怕很小的剂量也能迅速损伤肾功能,而且一旦接触,出现的基因突变是不可逆的。国际癌症署将马兜铃酸列为最强致癌物,原因就在这里。利弊权衡之下,显然应该禁用。是药三分毒这句话不能用在马兜铃酸身上。因为它不是三分毒,可能是10分毒,而那1分有效性都没有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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