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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了这句话,《道德经》你就读懂了80%!

 夜半钟声到客船 2017-11-04

读懂了这句话,《道德经》你就读懂了80%!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道德经》开篇第一句话。这句话,可以说是老子对《道德经》作出的一个终极注解。如果读不懂这句话,那么也很难去读懂《道德经》。

我们常说“眼见为实”,其实眼见也并非是实。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光线下会呈现出不同的形象,那么到底哪个形象才是真实?

有句话叫“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光线和声音一样,都只是一种媒介,用以传递真实世界的信息。但是经过它们传递而呈现出来的音声形象,却并非就是这真实世界的真实模样。

语言和文字,也同样只是一种媒介。所以我们用语言描述出来的“道”,并不是那个真正的“道”本身,这就是“道可道,非常道”。

同样的世界,在人的眼中和动物的眼中各不相同,那么谁的眼中才是真实的世界?我眼中的“你”,和“你”眼中的自己,也不相同,那么谁才算了解真正的“你”?

因此,我们对天地万物进行认知,给予它们的命名和定义,也并不能与它们本身相等同。这就是“名可名,非常名。”

读懂了这句话,《道德经》你就读懂了80%!

语言的表达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常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我相信老子在面对这无名无形的大道之时,他的心中也一定有这样的感慨。

但他还是留下了五千言,并且在开篇就提醒众人:我说出来的道,并不是那个真正的道,要想得道,你就必须亲自发现它。

因为道,本无形无象而无名。如果强为之名,这个勉强的名,就只是以我们所能认知到的,道的某一方面特征为依据,比如大,远,反。然而这所有落于具体的名,都不能概括得了道的真正内涵。

比如,我们可以用“有”,来概括有形有质的东西,可以用“无”,来概括无形无质的东西。但是对于道来说,“有”和“无”同出于道,只是名字不一样而已,所以它们都不足以用来概括道。

道很大,大到无以复加,但同时又很小,再细微的地方都有它;道很远,远至八荒六合,但同时又很近,近至我们每个人。

也就是说,道非“有”非“无”,非大非小,非远非近,而且又“其上不皦,其下不昧”,既不光明,也不昏暗。这样的事物,我们要怎样去用一个“名”来概括它呢?

读懂了这句话,《道德经》你就读懂了80%!

有这样一个笑话: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人定义为“双足的无毛动物”,于是另外一个哲学家狄奥根尼就把一只鸡的羽毛全部拔光,拎到讲桌上说:“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人。”

柏拉图无言以对,只好另作补充,把人的定义修改为:“人是没有羽毛的,有扁平指甲的两脚动物。”然而这样的定义,能算得上是对人的完美诠释吗?

“人”只是一个名词,用以指代像我们一样的生物。我们都知道人,所以一说“人”这个名词,马上就能调用自己意识里对人的认知,自行把“人”这个概念补充完整。

但是,如果他是在描述一种我们谁也不知道的生物呢?此时名字就不再具有指代性,而只能通过语言描述来建立对这种生物的认知。

不过很显然,我们并不能凭借柏拉图的描述来建立对人这种生物的正确认知。“没有羽毛的,有扁平指甲的两脚动物”,一百个人用这个定义能想象出一百种各不相同的生物。

同样,老子写了五千文来描述道,我们能否通过他的描述来建立对道的正确认知呢?很难。通过他的描述所认知的“道”与实际存在的“道”可能天差地远,就像那只无毛鸡和人一样。

因为语言,并不能构建事物本身,并不能制造真实本身。故而“知者不言”、“善者不辩”、“大辩若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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