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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问题

 海鸥北极星 2017-11-07
1、公司向股东借款,单位应该给股东开借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 2、借款有利息,要签订借款协议(合同),协议(合同)中写明借款年利率,到期时,按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3、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因此,你单位与股东签订的借款合同不交印花税。
其他回答:
可以作为往来款,直接给股东开收据, 也可以做借款协议,以借款形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抵掉借款利息部分的所得税,但借款金额超过实收资本的50%部分,不能在税前列支,且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鉴于你借款金额不大,这样做的意义也不大,所以建议直接做往来简单.也就免了印花税.

额度没有限制的! 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可以进财务费用,超过要作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了。 但要代扣20%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是: 借:现金 贷:短期借款--**个人借款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利息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个人借款可否做实收资本:

1、可以作为实收资本,也可以只作为借款 2、如果这借款是要还的,建议作为借款,不要作为实收资本。 因为作为实收资本,一个要进行工商登记,一个是不可以抽逃的,既然要归还,那就作为“其他应付款”,按借款来核算好了,如果作为实收资本的,就表示不可以归还,归还的话就是虚假验资了。 另外,所谓“不要超过注册资本50%”这标准是“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如果借款人借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其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观点,这是企业向企业的借款,不包括向个人股东的借款。 如果单向个人股东借款,其限制条件是“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几个关键词:
1.企业之间借款(无论是否有偿),均按"贷款服务"纳增值税。
2.企业与银行之间借款合同交印花税。
3.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不交印花税。
4.企业从个人哪里借款,超一年视同销售服务,按利润分红纳20%个人所得税。
5.自然人对外借款不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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