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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秋:前辈论形意拳与其他拳种之不同

 常松长功 2017-11-07

大国崛起 民风尚武  练武人的修行手札


  一、身稳气平


  每见习普通拳术者,辗转腾跃,时用足踢人,非不美观也。

  非不可谓为一种运动也,然不足以交手,何也?

  我劳人逸,我危人安也。


  夫两相交手时,两足犹巩不能稳立,宁有暇分其一足以踢人乎?

  苟踢而不中,其败也必矣,且二目瞿瞿静观敌之动以应可也,何为而腾跃以自劳乎?

  形意则无如此无益之举动。


  二、拳法简捷


  普通之拳术,其臂之动也,守为一着,攻为一着。

  若人攻我,则必先御之。

  形意则不然,攻即守,守即攻,一着而备二用。


  何以言之?

  曰,试论劈拳之拳式:

       设人以左拳攻我心口,无论其拳之高低如何,我但进步向其右旁,以右劈做劈拳之拳式,架住其臂,是我已自防矣; 同时我但如此前进,我臂即斜刺擦其臂而前。


  苟其手不敏,必中我拳矣,此“守即攻”之谓也。

  苟其手而敏,则必将我拳加起外推,然我于是即乘其架推之势而抽回我拳,同时将拳渐下下沉,沉后变拳为掌,骤成劈拳,前推其身,彼欲防备不及矣,何也?

  彼之架而推也,必用大力,势难一时收回,我则本借其力,而急欲攻之者也。

  我但作一圆圈,而彼已中我拳矣。

       我一臂攻之,而使其不暇自防,更无暇攻我,是不啻“攻即守”矣,形意拳术不诚灵便乎?

  或曰:“崩拳甚直,恐无如此妙用”。

  应之曰:“崩拳已有二用。”


  苟敌攻我之拳而高也,则我拳自其拳下斜入,作上挑之力。

  当我拳斜入时,我身必进至敌之旁,则彼之拳我已躲过。

  我今在其拳下作上挑之力,同时又不废前击,则彼拳即欲下压我拳,必已不及; 即及,亦不能竟压我拳,以我已预防也,而同时彼身已中我拳矣。


  苟敌攻我之拳而低也,则我拳自其拳上斜击,作下压之力。

  彼拳被我压下,则其臂之长不能及我身,而我拳自彼拳上擦过,已中其身矣。

  孰谓崩拳无二用乎?


  三、养气壮志

  此长处惟作内攻者始能得之,形意则内外攻兼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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