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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告别》四

 Triumph 2017-11-14
本书讨论死亡的现代经验:作为会老、会死的高级动物是怎么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的?医学如何改变了死亡体验却又无法改变死亡的牌局?我们关于生命有限性的观念产生了怎样的迷茫?我做了10年的外科医生, 如今也人到中年,我发现不论是我还是我的病人,都觉得当前的状态难以忍受。但我也困惑,答案应该是什么,甚至是否可能有任何充分的答案,这些都还不清楚。然而,作家和科学家的双重体验让我相信,只要揭开面纱,抵近观察,就可以把这团“乱麻”厘清。   
无须同临终老人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患者相处太长时间,你就可以本能地意识到,医学经常辜负其本应帮助的人们。我们把生命的余日交给治疗,结果为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好处,让这些治疗搅乱了我们的头脑、削弱了我们的身体;我们在各种机构,比如疗养院和监护室,度过最后的时光,刻板的、无形的惯例使我们同生活中真正要紧的东西相隔绝。我们一直犹犹豫豫,不肯诚实地面对衰老和垂死的窘境,本应获得的安宁缓和医疗与许多人擦肩而过,过度的技术干预反而增加了对逝者和亲属的伤害,剥夺了他们最需要的临终关怀。人们无法回避一个问题:应该如何优雅地跨越生命的终点?对此,大多数人缺少清晰的观念,而只是把命运交由医学、技术和陌生人来掌控。       
抚旧追新,无限感慨中我决计写下这本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死亡可能是一个敏感而忌讳的话题。作为医生,我深知生命是一条单行线,一步一步走向衰弱和死亡,生老病死的进程不可逆;但对于大众来说,有人会感到惊骇。无论怎样小心翼翼地措词,仍有很多人觉得这个话题太残酷,可能会让人们联想到这个社会准备舍弃病人和老人。其实,恰恰是因为我们的文化拒绝接受生命周期的限定性,以及衰老与死亡的不可避免性,我们的末期病人和老人才会成为无效治疗和精神照顾缺失的牺牲品。好在我们的社会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个待解的问题,我们正在为生命的末期关怀开辟安宁缓和医疗(临终关怀)的新路径。到那一天,生的愉悦与死的坦然都将成为生命圆满的标志。           
在我的早年生活中,从来没有目睹过严重疾病或者老年生活的种种难处。我的双亲都是医生,身体健康、强壮。他们从印度移民到美国,住在俄亥俄州的雅典(一个面积不大的大学城),在那里养育了我和妹妹。我的祖父母还在印度,并不与我们在一起生活。与我有交集的老人是一位女士,跟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我上中学时她曾教过我弹钢琴。后来她病了,不久就搬走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因此,老年生活的境遇完全不在我的感知范围以内。   
在大学期间,我开始和凯瑟琳约会,她成了我的女友。1985年的圣诞节,我受邀去她家玩。她家住在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市。我认识了她的祖母爱丽丝·霍布森。老太太当时77岁。印象中,她热情、思想独立,从不刻意掩饰她的年龄。她一头自然的白发,梳成贝蒂·戴维斯风格的发型:直发,梳向头的一侧。她的手上缀满了老年斑,皮肤皱皱巴巴的。她穿着简约但熨烫得整整齐齐的衬衫和裙子,嘴唇上抹了一点点口红,鞋跟远远超过了旁人想象的高度。       
我后来和凯瑟琳结婚了。我了解到,爱丽丝奶奶生长在宾夕法尼亚州一个以鲜花和蘑菇养殖闻名的乡镇。她的父亲是花农,在面积达数十亩的温室里培植康乃馨、万寿菊、大丽花。爱丽丝和她的兄弟姐妹是她家的第一批大学生。在特拉华大学读书期间,爱丽丝结识了土木工程系学生里奇·霍布森。由于碰上了大萧条,他们直到大学毕业6年后才有能力结婚成家。早先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们经常搬家。后来他们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的吉姆成了我的岳父。里奇供职于陆军工程兵团,是大型水坝和桥梁建设方面的专家。10年后,他得到升迁,在华盛顿特区郊外的司令部工作,并一直工作到退休。他们把家安在阿灵顿,买了一辆车,到处游玩,同时,换了一所更大的房子,送两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上了大学。做这些事,他们都是用自己积攒的钱,无须贷款。   
在一次去西雅图出差的途中,里奇突发心脏病。他原本有心绞痛的病史,胸痛偶尔发作时,他会服用硝酸甘油片应急,但这一次没有奏效——1965年的时候,医生们没多少绝招对付心脏病。在爱丽丝赶到医院之前里奇就死了,只有60岁。当时爱丽丝56岁。   
凭着陆军工程兵团的退休金,爱丽丝能够保住她在阿灵顿的房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一个人在格林城堡街的那所房子里生活了20年。我的岳父母吉姆和娜恩就住在附近,但是,爱丽丝完全独立生活。她自己修剪草坪,还会修理水管。她和她的朋友波莉一起上健身房。她喜欢缝纫和针织, 为每位家人缝衣服、织围巾,还制作红红绿绿的圣诞袜子,袜筒上绣着有纽扣鼻子的圣诞老人和家人们各自的名字。她组织了一群人,认购了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全年度表演的票。她的座驾是体积庞大的雪佛兰羚羊。为便于查看仪表盘,她在座椅上放了一块垫子。她做些跑腿打杂的事,探望家人,开车接送朋友,给那些比她病痛更多的人送饭。   
随着时光流逝,我不免会猜想,这样的生活她还能维持多久。她身材娇小,身高一米五几。虽然每次有人提起身高的问题,她都会发怒,但是,她一年比一年矮,体力也一年不如一年。我同她的孙女结婚的时候,爱丽丝喜笑颜开,把我拉到身边,告诉我婚礼让她多快乐,可惜严重的关节炎害得她不能与我共舞。但她仍然住在家里,独自打理生活。   
当我父亲见到她,了解到她一个人生活的境况时,吃惊不小。他是泌尿外科医生,见过很多老年病人,发现他们大多独自生活,为此,他总是感到不安。老人随着身体功能的逐渐退化,许多基本生活需求都需要旁人的帮助,这一天总会到来,他为此深感担忧。作为印度移民,他联想到自己有责任把老家的老人安顿到美国的家中,抽时间陪伴他们,照顾他们。父亲是1963年来纽约做住院医师的,他逐渐接纳了美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他放弃了素食主义,约会了后来成为我母亲的女朋友——同样来自印度的儿科住院医师。虽然同属于印度移民,但她跟父亲说着不同的语言。他后来娶了她,而没让我祖父为他安排婚姻,为此使得家人遭到非议。他还是一位狂热的网球迷,做过当地扶轮社的主席,私密的朋友间还喜欢讲一些黄段子。1976年的7月4日,是美国建国200周年的纪念日,也是他最惬意的一天。这一天,在雅典县展览会的正面看台,在几百个欢呼雀跃的人的注视下,他宣誓成为美国公民。但是,有一个美国人的习俗他没有接纳,那就是对待老人和病弱者的方式——让他们独自生活,或者把他们丢给一系列无名的设备,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日子同几乎只知道他们名字的医生、护士一起度过。这是同他的祖国印度最不相同的一点。           
田园牧歌式的老年生活   
以西方视角观之,我父亲的父亲所拥有的老年生活完全是田园牧歌式的。斯塔拉姆·葛文德是一个农民,住在距孟买约500千米的一个叫犹提的村庄。我们的祖先已经在这里耕作了几百年。记得差不多跟我认识爱丽丝的同时,我和父母及妹妹一起去探望他。那时,他已经一百多岁了,是我认识的最高寿的人。他拄着拐杖走路,像一棵麦秆似的佝偻着腰。他的耳朵很背, 得通过一根橡皮管对着他的耳朵高声大气地说话。他的体力有些不支,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时不时需要人扶助。但他是一个有尊严的老人,头戴裹得紧紧的白色头巾,身穿熨烫过的、多色菱形图案的开襟毛衣,鼻子上架着老式的、厚厚的、马尔科姆X式样的眼镜。任何时候家人都随侍在他身边, 随时准备帮助他。他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敬重,并非是因为他的年龄大了,而是人们需要在婚姻、土地纠纷、商业决策等方面请教他。他在家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吃饭的时候,我们都让他先吃。年轻人进入家门后,要向他鞠躬,并摸着他的脚祈祷。   
如果在美国,他肯定会被安置在疗养院。健康专业人员有一个系统的标准来评估一个人的身体功能。如果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不能如厕、进食、穿衣、洗浴、整容、下床、离开座椅、行走(所谓“八大日常生活活动”),那么,说明你缺少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如果不能自行购物、做饭、清理房间、洗衣服、服药、打电话、独自旅行、处理财务(所谓“八大日常生活独立活动”),那么,你就缺少安全地独自生活的能力。   
我祖父只能满足部分基本独立测量指标,至于那些更复杂的指标,他几乎都做不到。但是,在印度,这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的状况并没有促使家人召开危机讨论会,也没有就如何安顿他发生激烈的争执。显然,家人能确保我的祖父继续按照他的意愿生活。我的一位叔叔和他的家人同祖父生活在一起,有一群子女、侄子侄女、孙子孙女在近旁,所以,他从来不缺少人帮助他。   
这样的安排使他可以维持居家养老的生活方式,但现代社会里没有多少老人能够指望像他那样。比方说,家人使他得以继续拥有和运营他的农场——这个农场可是他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其实连白手起家都算不上)。有一年收成不好,他的父亲几乎把所有家当都给了债主,只剩下贷款买来的12亩土地和两头瘦骨嶙峋的牛。老人死了之后,把债务留给了他的大儿子斯塔拉姆。18岁的斯塔拉姆新婚不久,就被迫在家里余下的12亩地的农场中当契约劳工。他和他的新娘一度只吃得起面包和盐,差点儿饿死。但是,他一边祈祷,一边把犁,结果他的祈祷得到了回应——收成好极了。他不仅有了饭吃,而且还还清了债务。后来,他把那12亩地扩大到了1 200多亩。他是村里最富有的地主之一,而且自己成了债主。   
他先后娶了3位夫人(都死在他的前面),生育了13个子女。他强调教育、 勤劳、节俭、自己闯自己的路、信守承诺,并严格要求别人也同样如此。终其一生,他从来都是天不亮就起床。每晚睡觉之前,他都要骑着马把他的每亩地都巡视一遍。因为他身体虚弱、重心不稳,叔叔们担心他从马背上摔下来。但是,他们也知道,这件事对他很重要。于是,他们为他买了一匹较小的马,并保证每次巡视都有人陪着他。直到逝世的那一年,他都还在坚持夜巡。   
如果他生活在西方,他的做法会显得荒诞不经。他的医生会说,这不安全。如果他坚持己见,然后摔下马背,髋骨骨折,被送到急诊室,那么,医院不会让他回家,会坚持送他去疗养院。但是,我祖父生活在前现代社会,可以按照他自己的选择来生活,家人的任务就是实现他的愿望。   
我祖父差不多110岁才过世。他从公共汽车上摔下来,伤到了头部。当时, 他要去附近镇上的法院办事——这事本身就够疯狂的,但是,对他很重要。 在他下车的时候,公共汽车启动了,虽然有家人陪伴,他还是摔倒了,很可能是形成了硬脑膜下血肿——颅内出血。我叔叔把他接回家,几天以后他就去世了。他得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一直到死,家人都陪在他身边。           
活得久了,问题来了   
纵观人类历史,大多数时期,那些能够活到老年的极少数人,经历和斯塔拉姆·葛文德大体相似。在几代人构成的体系里(通常是三代同堂),老年人得享充分的照顾。即便在核心家庭取代大家庭(在北欧,这种情况几百年前就已经发生了)后,家人也不会丢下老年人独自对付老龄疾病。一到成家立业的年龄,孩子们一般就会离开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活到很老,通常会有一个孩子(往往是最小的女儿)留下。这就是19世纪中期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诗人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的命运。她哥哥离开了父母家,结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而她和她的妹妹同父母共同生活,直到他们去世。结果她父亲活到71岁,那个时候,她已经40多岁了,而她的母亲活得更久。她和她妹妹终身住在父母的家里。   
狄金森父母在美国的生活与斯塔拉姆·葛文德在印度的生活大不相同,但是他们所依赖的系统有着共同的好处,即能轻松解决老年人的居家照顾问题,用不着攒钱买疗养院床位,或者安排送餐服务。按照常理,父母若选择生活在自己家里,其所养育的一个或者几个子女会负责居家照顾。但在当代社会里,老龄和病弱已经从由几代人共同扶助逐渐演变成一种个人独力支撑的状态,或者由医疗和养老机构协助。这种情况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怎么从斯塔拉姆·葛文德的生活过渡到了爱丽丝·霍布森的生活?   
答案之一是社会老龄结构本身改变了。过去,能够活到老年的人并不多见,而那些能够活到老年的人常常作为传统、知识和历史的维护者,具有特殊的作用。一直到死,他们往往维持着一家之长的地位和权威。在很多社会, 老年人不仅享有(晚辈的)尊重和顺从,而且主持神圣仪式,支配政治权力。老年人倍享尊崇,以至于在报告年龄的时候,人们往往假装比实际年龄年长,而不是年轻。   
人口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岁数累积”,并设计了复杂的定量改变方法,以纠正人口普查中的年龄谎报情况。他们还注意到,在18世纪的美国和欧洲, 谎话的方向发生了改变。今天,人们经常对人口普查员低报他们的年龄,而对过往人口普查的研究则揭示,曾经的人们高报他们的年龄——每个人都渴求老年人享有的尊荣。   
但是,高龄不再具有稀缺价值。在美国,1790年的时候,65岁以上的人在人口中的比例不到2%,今天,这个比例已经上升到14%。在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20%。现在,中国是地球上第一个老年人超过1亿的国家。   
如今由于信息与传播技术(始于印刷术并扩展到互联网)的发达,老年人不再独有对知识和智慧的掌握,他们的地位动摇了,崇老文化瓦解了。新技术创造了新职业,要求新的专业技能,进一步破坏了经验和人情练达的独有价值。曾几何时,我们会向一个老前辈求教如何认知世界,现在则直接上谷歌查询;如果不懂电脑,我们的第一个念头也是求助一位少年达人。   
寿命的延长改变了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农耕时代,长寿的父母往往为奋斗中的年轻夫妻提供他们需要的家庭稳定、进取建议及经济庇护。像我爷爷那样的地主往往到死都紧紧抓住财产权,为了照顾父母而奉献一切的子孙则可望继承更多的家业,至少比离开父母的子孙分得更多。但是,一旦父母的寿命显著延长,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摩擦就会加剧。对年轻人而言,传统的家庭制度不再是安全的来源,而是对控制权(对财产、财务,甚至其生活方式的最基本的决定)的争夺。   
实际上,在我祖父斯塔拉姆的传统家庭里,代际关系一直都很紧张。你可以想象我叔叔们的感受:他们的父亲一百岁了,而他们自己也已经进入老年,却还在苦苦等待着继承土地,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我听说村里有些人家老年人和成年子女为土地和金钱发生激烈的斗争。在我祖父生命的最后一年,他和我借住其家的叔叔之间爆发了愤怒的争吵。争吵的起因不详,可能是我叔叔未经祖父的同意做了一个生意上的决策;也许是我祖父想出门而家里没人愿意陪同他;也许是他喜欢开着窗户睡觉,而他们喜欢关着窗户睡觉。不管是什么原因,吵架的结果(得看故事的主诉人是谁)或者是斯塔拉姆在夜深人静之时怒气冲冲地跑出家门,或者是他被锁在门外。他一个人去了几千米之外的一个亲戚家,两个月都不肯回来。   
经济全球化戏剧性地改变了年轻人的生存境遇。国家的繁荣有赖于他们逃离家庭期望的束缚,走自己的路——去任何能够找到工作的地方,做任何喜欢的工作,同任何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这就是我父亲告别印度的犹提去了美利坚俄亥俄州的道路。他先是离开祖辈居住的村子去那格浦尔上大学,然后又因为事业机会到了美国。随着事业的成功,他往家里寄的钱越来越多,为他父亲和兄弟盖了新房子,给村里提供干净的饮用水和电话,修建的灌溉系统使庄稼在雨水不丰沛的年份也能保证收成。他甚至在附近修建了一所以他母亲名字命名的乡村大学。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离开了村子,不会再回去。   
虽然美国人对待老年人的方式让我父亲感到困扰,但是,我祖父之所以能够维持传统的老年生活方式,是因为父亲的兄弟姊妹没有像他那样离乡背井。在我们怀旧式的遐想里,祖父那样的老年生活是值得向往的。但是,我们终归无法拥有那样的老年生活,原因是我们并不需要那样的生活。历史的发展轨迹非常清楚:一旦人们拥有告别传统生活方式的足够的资源和机会,他们就会义无反顾地拥抱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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